新时期城乡规划应对空间发展问题的措施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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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城乡规划应对空间发展问题的措施分析

陈博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摘要: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城乡发展焕然一新。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促使城乡居民享受到了诸多城镇化红利,与此同时也带来许多问题,例如,城市扩张速度快危及耕地红线、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等。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从城乡规划入手,处理好空间发展问题,因地制宜,促使城乡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本文章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应对空间发展问题的措施分析进行探讨,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城乡规划空间发展问题措施

引言

在疫情影响下,市场竞争加剧,大数据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得以重视,甚至成为国家的战略资源。大数据不仅持续影响着生活方式、生产业态和生态环境,也推动城乡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乡规划的精准性、智慧城市建设的可视性,助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城乡规划的发展

随着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规划逐渐暴露出立法观念落后、缺乏公共政策引导、缺少城乡统筹规划的短板。经济体制和社会背景的双重变化,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经济与社会是法律的来源,法律维护社会运行和经济秩序。从立法变化的进程中我们也可以观察到,城乡规划是对既有城市规划体系的革新与融合,在法律条款明文确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管理要求也被纳入其中,乡村发展混乱无序的问题得到缓解的同时,也为之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新时期城乡规划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调控乏力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在城镇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有关土地利用应朝向集约利用方向发展,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结果来看,人均城乡建设用地呈现出增长趋势。(2)在广大农村区域,农村人口逐渐减少,但是农村建设用地反而增加,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重城镇轻农村,导致农村地区建设用地管理不到位。针对以上问题,只能从完善相关法规入手,进行宏观管控,为后续城乡地区空间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石。

(二)管理水平较低

在城乡规划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包括建筑工程、农业工程等,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还会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目前的实际状况是土地资源利用率较低,部分部门和人员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工作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导致城乡规划速度与土地管理严重不匹配,甚至会影响到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水平,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城乡规划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新时期城乡规划应对空间发展问题的措施

(一)规划学科需要培养的“空间+”新能力

首先,需要打破的是城乡规划学科固有的空间尺度、规划设计内容和规划教学体系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以规划设计内容为核心,建构跨尺度的思维方式。以城市设计为例,从几栋建筑、一个街区的尺度,到功能片区、新区新城的片区尺度,再到城市尺度的总体城市设计,进而到地理空间尺度的区域设计,虽然不同尺度规划设计的重点有所区别,但是整体的对于规划设计内容的认知和理解等是一脉相承的,均是要用城市设计的基本理论、思维和价值取向使各类要素组织有序、系统协调,以达到以人为本的空间品质提升的目标。而无论是小尺度的设计还是大尺度的设计,都需要有更全面的视野,在小尺度设计中考虑更大尺度的系统问题,在大尺度设计中,考虑小尺度人性空间的打造。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规划专业内涵的拓展与变革,跨尺度的转换思维能力也是规划学科应对并适应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的必然要求,跨尺度的思维成为规划设计中不可或缺的思维方式。

(二)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保障

以各类规划相关元素的角度来看,合一之前的规划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除了《城乡规划法》之外,还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森林法》《湿地保护法》等。国家层面已明确不再新编和报批土规、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而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完成之前,各级政府仍要以已审批的城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作为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划拨(或出让)或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的实施依据,而这些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仍旧是上述提到的各类传统规划的法律法规。虽然规划行政部门已进行机构改革与职能合并,但传统法规的沿用仍导致规划工作中时常出现事权划分不清晰、衔接协调沟通困难等问题。

(三)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设计

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能够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之间的联系,确保在具体的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体现。例如,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涉及土地所有者的利益、管理需要的资金等,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征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场价格调整方面的实际要求,对被占用耕地的农民做好正确的转行引导以及给予基础的生活补贴。此外,还需要根据土地的大小、性质及品质等,结合实际状况以及市场价格提出合理的补偿方案,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证广大农民群体的合法权益,并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保证城乡规划建设的有序性。在城乡规划过程中也应该进一步提高监管意识,即使是农村的建设用地,也必须严格按照保护针对的理念,真正实现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协调发展的目的。

(四)保护生态突出特色

城乡规划对“三生”空间的布局必须首先秉持“生态优先”的理念和“自然无为”的哲思。尤其是乡村规划,其作为生态空间的主要场域,其生态系统囊括了气候、地貌、水系、山脉、植被等因子。这些因子“牵一发而动全身”,共同构成乡村风貌的基础底图。因此,在对乡村“三生”空间进行布局时,需要保持原生态完整性和真实性,协调图底关系。此外,在以自然为底色的前提下,还要注重区域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多元交融,对城乡的发展形态、设施建筑、场所环境和文化根脉进行充分挖掘和提炼,重视挖掘无形资源,营造出本土特色风情的宜居空间,避免千篇一律,审美疲劳。

(五)强化落实智慧城市建设

既能让土地或空间规划和开发更加符合现有资源环境的承受力,也能够实现人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共同发展和科学绿色的环保理念,得到更好的落实和实践。可以利用大数据的实际特征,对土地资源或空间规划上的工作管控的更加灵活动、更加动态化。减少由于规划不够科学而产生的某一空间的建筑项目过于繁多和密集,通过大数据的利用,充分地让我国的土地资源结构以及地理环境的规划和优化更加良好,也可以结合智慧城市以及大数据技术,对我国的工业发展以及政策制度还有便民、惠民服务上进行优化和创新。

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城镇化建设工作而言,想要解决城乡区域空间发展问题,需要结合实况,探究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针对用地结构亟待优化以及法规调整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提升城乡区域环境品质,降低资源消耗,完善法律法规,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城乡地区空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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