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武汉 430205
摘要:本文通过湖北省通城县和通山县的扶贫资金使用引出的支出,产出和收益等等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分析扶贫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进而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县区更为合适的扶贫资金分配和管理政策的建议,探求县区扶贫资金的新模式实现地区振兴,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参考样本。
关键词: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农村经济
一、两地经济发展分析
(一)两县的基本情况
通城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隶属咸宁市。通城县辖9个镇、2个乡;另辖5个乡级单位。县政府驻隽水镇。总面积1140.7平方千米,2020年4月,通城县脱贫摘帽,退出贫困县。
通山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隶属咸宁市。通山县辖8个镇、4个乡、1个管委会。总面积26.8万公顷,2019年4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通山县退出贫困县。
(二)两县经济现状
通城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较之之前的下降了,其中以农业,养殖业的产业有略微增加,第二,第三产业的产能在下降,其中的以工业和制造业的下滑极为严重。以产业项目,农村基础建设和其他支出(教育扶贫资金,生活条件改善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项目预算资金的总投入,资金规模和项目单位自筹的资金为三个指标,通城县在推动产业发展上投资的最多,对于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相比而言,少了2/5。从资金的规模上看,县城实际投入到产业项目的金额在13748.64万元,而在农村基础建设上投入了5425.92万元,能明显的看出其中的差异,这也说明在通城县里对于产业生产比农村建设更为看重,这也能够解释通城产业规模的实际问题。
通山县的各项经济指标都比过往的数据高,围绕通山县的经济开发计划,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都出现高速增长,居民消费的指标也在同步上涨,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两位数增长,经济运行加速回补,快速增长,质效提升的良好态势。
二、两地扶贫资金绩效分析
(一)数据来源和指标阐述
研究数据来源于两省政府统计公报及作者在县城调查和实地走访。两县政府的资料主要集中在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上,在《通城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通城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于政府平台公开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通过对两个县城的实地调研的数据进行对比,根据其中的相同和差异以数字形式进行编辑,绘制成表。
本文借由扶贫资金使用引出的支出,产出和收益,借鉴国家财政部门对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五个指标,扶贫资金的支出结合财政扶贫资金各个层级的管理,从县,镇和乡之间的转运和扶贫资金实际落实在扶贫项目上的金额。扶贫资金的产出结合资金实际使用率和资金结转结余率;通俗来说就是县城扶贫资金的利用率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时的剩余未利用。收益就体现在人均收入,贫困人口和整体经济上,扶贫资金给县城居民带来的实际利益和生活收入,为贫困人口提供物质上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工作,推动县城第一,第二和第三以及农村发展,
(二)两地扶贫资金的分配
通城县的扶贫资金项目预算总投资57738.48万元,资金规模26681.1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25201.36万元。分别在产业项目的预算总投资25098.38万元,资金规模13748.64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1350.74万元。在村基础建设中投入的项目预算总投资15143.03万元,资金规模5425.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9737.11万元。在村公共服务,生活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项目管理费等总结投入17497.07万元,其中资金规模7506.56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4113.51万元。
通山县的扶贫资金总投资在26402.06万元,其中社会救助资金10703.98万元,城乡低保扶贫资金6747.06万元,建档立卡资金投入6341.55万元,特困供养1980.84万元,剩余一部分用于物价补贴共计628.63万元。
通山县对于扶贫的投入所占比重很多,在各个维度进行扶贫。
(三)两地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中央财政部的资金供给来看,通城县在2020年度起,中央政府的扶贫资金投资506.318万元,实际使用的资金占据477.948万元,其中有28.37万元属于资源过剩,即剩余资金。用于扶贫项目的资金所占比例高达94.4%,扶贫资金使用率高。地区生产总值在177亿元,其中的农业生产总值在53.8亿元。
2020年咸宁市通城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通山县在中央扶贫资金的投资金额571.888万元中,实际扶贫项目利用的政府部门的资金为209.898万元,占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扶贫资金的36.7%,其中的316.99万元为剩余扶贫资金,实际使用率低。地区总的生产总值155.5亿元,农业生产总值76.9亿元。
2020年咸宁市通山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分析两地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央提供给通城县的资金基本被消耗殆尽,从侧面可以看出通城县的整体扶贫状况不太良好。其扶贫资金的实际收益也没有满足县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过于依赖政府资金扶持,表现出了通城县在自身经济开发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上的不足和低效。通山县的扶贫资金用的少,这也意味着,通山县的扶贫状态良好,对于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用到位,通山县结合自身特色发展经济开发,做到自给自足,推动县区经济向前发展,一步一步减少政府资金的投入。对比这两者的数据可以看出,在扶贫资金投入大体相同时,通城县的支出远高于通山县的支出,其农业生产总值在数据上看来,还没有通山县的高,即在扶贫资金投入后的产出明显比不上通山县的产出,分析所得通城县的扶贫资金收益上升百分之十个点的情况下,通山县的扶贫资金收益是其投资资金的数倍。
(四)两地贫困人口及脱贫人数变化
在2020年中,共计有20151人收入超过了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实现脱贫成功,2020年末,通城县共有城乡居民最低保障人数22582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05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180人,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7080元/人每年,农村为5800人/每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18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9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680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9%,比上年末提高1.39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356人,比上年增加328人。
通山县城市低保对象3222人,农村低保对象18912人,共计22134人。较之去年贫困人口减少23013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标准平均补助水平提高到300元/人月、215元/人/月、750元/人/月、1160元/人/月。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1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3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522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806元。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718人,完成102%;失业人员再就业1412人,完成20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2%
结合所有的数据进行对比:(1)在中央扶贫资金的总体金额相同时,通城县的扶贫资金使用率远高于通山县,呈现倍数形式。这说明在同等条件下,扶贫资金支出的实际实用情况通山县的利用率是远高于通城县的(2)项目开发和扶贫建设中,在扶贫项目的开发中,通城县投入大量的扶贫资金,农业,养殖业有所增长,而其他产业在下滑,这样的资金投入没有推进通城县城的经济发展,反而使得扶贫资金的投入只增不减,没有起到作用;反观通山县的数据,在2020年开展经济开发计划,结合了当地特色发展,扶贫资金大数投入贫困人民的就业,生活保障和设备建设中,充分的利用的扶贫资金。在通城县的数据说明中,其农村基础建设大多数依赖于村民自行筹资,这就导致了扶贫资金在其中起到的作用甚小;而通山县在贫困农村的建设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同时也能在项目开展中,让贫困人民就业,提高收入。(3)在之前的数据中,通城县的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6218元,通山县的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2530元,奇怪的是在通城县的扶贫资金投入是通山县的倍数时,其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没有超出这个倍数。
在这两个县城的数据对比下,可以看出扶贫资金的绩效,通山县高于通城县,造成这些情况的产生参考以下的几个因素:扶贫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扶贫资金的分配和扶贫资金的产出,扶贫资金的收益。
三、提高县区扶贫资金绩效的配套措施
(一)实际情况
1.现有基础
先从扶贫资金的管理,传递和分配,其中资金的管理中,一方面扶贫资金的转移和挪用,一方面多头管理,扶贫资金由发改委、扶贫办、财政等部门管理,且使用不同的预算支出科目,导致各部门扶贫资金管理出现了重复拨款,少拨款,以及拨错款项等情况。在扶贫资金的传递过程中,要经过多个部门的核查和审批,其中花费的时间和人力不在少数。也由于扶贫资金是由中央统一下发,到了省市后,不同地区通过相同和不同的渠道去争取扶贫资金,同时又要考虑其中的损失,这些对于资金的分配有着极大的影响。资金分配到了扶贫项目上,是否推动了扶贫项目的进展,城市和乡镇建设是否完善,人民是否就业等,扶贫资金在人民收入,经济建设,经济发展和扶贫人口上有多大作用。以这些为前提。
2.改进措施
本文以扶贫资金的支出,产出和收益作为评定扶贫资金绩效的三大指标。扶贫资金通过中央,省政府,市政府,流转最后分配到各个县区的一个金额,以及用于扶贫项目的实际支出,即对于脱贫扶贫的付出和作为测量扶贫资金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剔除了扶贫资金没有作用在实际扶贫上,也可以在侧面反映了扶贫资金管理的一个情况。在资金实际用于脱贫项目时,其项目的产出也成为了一个参考指标,借由资金的投入,推动扶贫项目开展,以扶贫工作的进度,结合资金投入的结余来作为扶贫项目的产出,即扶贫资金产出。在扶贫资金的投入而推动扶贫的产出实际让扶贫得到的收益,可以表现在人民收入增加,农村道路建设,扶贫教育优化,扶贫人口减少。这就是资金用于扶贫之后可以实际勘探的数据。
(二)提高扶贫资金的流转效用和政府内部的争斗状况
首先,就要在扶贫资金的分配上,规范各个部门的的行为,建立起一套体系用于约束和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用法律禁止各部门由于自身利益的行为导致其偏离的扶贫的目的。
其次,改进扶贫资金的管理系统,目前,我们在各大平台上看到的数据都是相应政府或部门给出的一些笼统的情报,相关的信息过于分散,不透明,使得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扶贫进展没有一个明确的情况进行说明。财政部提出的“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其中的核心话题就是要让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更为透明和规范,这也是目前扶贫资金所缺乏和需要改进的。
最后,落实扶贫资金的使用,长期以来,在扶贫资金的投放过程中,出现的少投,重复拨款,以及非重点地区拨款,使得扶贫资金在使用效率这方面出现很多问题,在扶贫资金的放款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控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同时,在项目审批上也要严格进行把控。在扶贫资金审批办理,会出现审批时间长,出现本该这个阶段的项目推迟,从而出现在人事和实际安排时间的麻烦,即可以把审批权限下放,由县区各个领导部门和市区领导共同规划和审阅项目的实施。这样也能在时间上得到改善,让参与者和旁观者来监视。
(三)扩大扶贫资金监测范围
在扶贫资金的支出,产出和收益各个方面建立指标,从扶贫资金的支出来看,从资金的审批,转移和使用等方面多维度的进行检查和监控,其一,在审批过程中,项目资金落实和项目计划进程要人员进行跟踪,汇报。其二,在扶贫资金的转移中,要关注资金的转移时间和中途是否存在资金挪用,加强转移的效率和资金的情况。最后,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是要关注的重点,无论扶贫资金投入了多少,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资金投入后实际推动的项目进展和项目的产出,在一个扶贫项目开展时,更多的是得到扶贫县城和贫困人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这样在基础建设和农村发展这些真正得利民措施出现的时候,人民得支持度和参与度也是非常强烈的,这样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开展就摆在群众面前,也有利于客观评价项目。
(四)加强对县城和农村扶贫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管
(1)各级部门要先从县城和农村扶贫项目的支出下手,对于扶贫资金的在转移过程中的懈怠和挪用要及时处理和禁止,关注扶贫资金的使用途径和实际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扶贫项目出现的投资金额大的,禁止发生扶贫资金在投放上的不合理倾向,对于一些实际使用率差的要加以制止,不要在浪费更多的资源,同时审计机关应当实际记录资金的使用金额,使用的时间和用途,便于资金分配的公开,透明。
(2)在县城和农村资金的产出中,先对县城和农村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报表进行一一核实,其次,针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投放计划,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形成体系制度。
(3)最后,在扶贫项目开展中,基础设备的建设和农村道路建设是真正的方便了人民的生活和交通,对于一些项目的开展,让贫困人民加入也能提升居民收入和就业情况,发展农村养殖等产业,让农场主带动村民们一同养殖,促进农村整体经济发展。让审计部门进行走访,调查,结合实际情况评测扶贫项目资金的真实收益。
四、结论
现阶段中国经济处于一个转型阶段,更多的是一个经济在突飞猛进的时代,处于这样一个改朝换代的时期里,扶贫资金的绩效考核更要落实下来。在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要保证城市和县乡之间的一个协调发展,城市可以建立多个经济开发区,县乡也可以建立经济开发区,起到一个带头的作用,不要一直去平衡发展。现如今,中国进入了一个多媒体时代,其中的信息传递就可以更为快速,准确,这样的传递模式也可以投入到扶贫资金的传递上,政府在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运行也可以在平台上更加公开,透明,可以更为方便跟着和调查。同时,以扶贫资金的支出,产出和收益结合审计来衡量扶贫资金绩效也是在时代的发展上不落后,在县乡扶贫绩效评测上提供可参考的模板。
作者简介:
1.李建华(1977-11),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风险管理
2.桂剑华(2001-6),男,汉族,湖北咸宁人,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