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做出制度性安排。《指导意见》规定,该省农村适龄(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由农村适龄居民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纯收入5%-10%的标准缴费;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8年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