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 551699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上密室逃脱、私人影院、能源汽车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从而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带来新的消防安全风险,如何做好新业态的消防监管工作,确保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新业态;新风险;消防监管
一、做好新业态消防监管的意义
新业态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甚至有些新业态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如电子商务、快递业、大数据等,因此,我们不能谈“新业态”色变,而是要正确认识新业态。但是,由于新业态发展迅速,现行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修订滞后,所以对新业态的消防监管就出现了失控漏管、标准不一等情况。然而,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因为近几年已经发生了不少新业态火灾,造成了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应急救援的“国家队、主力军”,我们要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出现的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针对性制定科学有效的消防监管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二、新业态消防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主体不明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需求,社会上不断产生出很多新业态,有些是由传统行业衍生出来的,有些则是新出现的,因此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对滞后甚至是空白,这就导致在新业态的消防监管上存在盲区漏洞甚至是无人问津的情况。很多场所,仅办理了一个营业执照就开始营业,对于场所所在建筑是否通过验收、场所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消防安全条件是否达标等,则没有人去管理。出事情了,住建、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都去检查提醒,但是真要说这个场所属于那个行业部门,由那个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大家又都说不上来。
(二)监督管理不规范。在很多新业态场所的安全监管过程中,没有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各部门不知道按什么标准去监管,如校外培训机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不需要进行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但有的地方,这类场所去教育部门办理手续时,教育部门又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的消防合格证明。再比如民宿、私人影院、共享车辆等,都存在类似的问题,这样就容易出现监管混乱的局面,表面上看各部门都在抓都在管,但实际上都没有真正的规范管好。
(三)风险研判不准确。很多新业态,如冷光烟花、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站等,刚出来的时候,大家都不太了解,不知道有什么新风险,都是按照常规的监管模式去进行管理,开展检查蜻蜓点水,整改措施不深不细,这样的监管针对性不强,质效不明显。这类场所在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后,各级各部门才开始重视、仔细研究,而后才采取较为科学、针对性强的监管措施去进行“亡羊补牢”,但面对下一个新业态的出现,多数也会重复出现这种情况。
三、做好新业态消防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管牵头部门。在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规范或标准时,针对新业态的消防监管,各级政府应该按照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消防监管部门,并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出台地方性标准等方式,赋予有关部门行政管理权限,消除监管盲区,同时要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如果上级出台相关文件后,再根据上级要求修订本级规范标准。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新业态的基本组成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实施新业态消防监管的关键环节。一是可以通过常态化的培训宣讲,提升企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可以通过警示教育,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强化企业人员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通过法律手段,督促企业落实自身消防安全责任、整改火灾隐患。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明文规定,消防安全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因此,对于新业态的消防监管,不是哪一级政府哪一家部门的事情,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分析、制定措施。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采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强化对新业态的消防监管。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构建新业态消防监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结语:新业态新风险不断涌现,消防监管任重道远,各级各部门如何履行好对新业新风险的消防监管职责,关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只有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水平、创新监管方法、严格监管标准,才能消除新业态产生的新风险,确保社会消防环境安全稳定,从而促进消防救援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