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境内IPO,一直是业内关注的话题。从2007年6月新的《合伙企业法》出台以来,由于其符合国际惯例的模式和税收政策上的优惠,所以有限合伙一直是海外创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法律组织形式。但根据新的《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浙商
2008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