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 山东泰安271000
摘要: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随着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人类生产生活对水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相应的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也不断增多。但城市及其周边区域河湖的生态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有限,导致河湖水环境日益恶化,河湖生态功能日渐退化。河湖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自然资源,是一个兼具多样性和不确定性。推进河湖可持续管理,避免“公地悲剧”,既是管理学、环境学、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之一,也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河湖长制作为一种创新的河湖管理制度,在解决当前我国河流湖泊水污染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当前,全国在市县乡村四级行政区划均已建立成熟的河湖长制体系,部分地区还因地制宜在行政村、社区居委设立了村级河湖长。基层河湖长(一般指区县级及以下河湖长)常年工作在水环境治理与保护一线,需直接面对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扎实推进基层河湖长制落地落实,不仅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改善河湖水环境的关键所在。本文全面回顾总结我国河湖长制的发展历程后,分析了基层河湖长制的开展情况与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河湖长制;工作实践
引言
河湖长制内涵中包含了社会参与、社会共治的要素。文章以江苏省泗阳县“河湖长制”建设的成功实例为据,分析河湖长制和社会工作二者的有机契合,评估河湖长制制度建设中的社会共治要素,为社会工作介入生态环境治理做路径分析。
1河湖长制建设与管理的意义
(1)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江河湖泊的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强水资源保护的重要路径。经过多年推行河湖长制的实践表明,河湖长制的实施对改善生态环境恶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均具有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屏障。(2)解决水资源问题的需要。推行河湖长制能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在推动地区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强水环境保护的观念,落实水污染防治等措施,有效解决复杂的水资源问题,保障河湖健康发展,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新格局。(3)健全管理保护机制的需要。全面实行河湖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度,能有效解决管理机制中的许多问题,有利于改善水生态环境,推进落实河湖系统保护措施,明确河湖管理保护重点任务,实现管护有力,效果显著的发展目标。
2层河湖长制实施情况
2.1基层河湖长制组织架构
当前,基层河湖长制的运行机制主要参考省级河湖长制运行机制落实,具体包括2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由县(区、市)、乡镇、村三级组织组成的河湖长体系,其中,在县(区、市)级行政区划,一般由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湖长,同级党政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相应的河湖长(部分地区将同级人大、政协领导也列入河湖长范畴),河长是河湖治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设置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本级河湖长制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作实践中,基层一般会成立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长制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基层县(区、市)级河湖长制办公室的设置总体上分为3类:一是以浙江省为代表的基层河长办设在县(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二是以四川省为代表的县(区、市)分别设置总河长办、河湖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区、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担任。三是以江苏省为代表的基层河长办设在县(区、市)水利或水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水利或水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2.2严控水环境污染,加强水污染防治
“十三五”期间,街道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并有所提升,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标准,3个市考断面水质Ⅳ类以上,所有考核断面水质实现全年稳定达标。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获评2020年住建部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一是严格管控排水行为。加强排水许可证核发及事后监管执法工作,遏制污水违规排放行为,全街道共办理排水许可证94本。二是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用种养结合,就地利用和协作生产有机肥等模式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制。三是补齐排水监管短板,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排放或者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餐厨垃圾、污水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实行严管重罚。
2.3机构体系的强化建设
全国各地区应充分利用机构改革这一契机,对河湖长办公室进行准确定位,着重加强机构能力的建设,尤其是基层河湖长办公室机构能力的提升和完善,要做到以下几个保证:保证机构、保证人员、保证经费、保证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保证河长办公室的基本运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办要落实机构人员,拟定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办法,提供河湖治理参考,并对群众反应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2.4制定考核激励制度
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各区域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河湖水质、水量目标的同时,注重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项目的考核,在考核办法中列出具体量化标准。河湖长制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和任用挂钩,对考核成绩优异的河湖长给予表彰奖励,考核成绩优异的地区优先考虑河湖管护项目申报和资金投入。对于年度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向上级政府递交,责令限期整改。对因玩忽职守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者,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5提高基层河长湖长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对乡镇、村级基层河长的培训。应鼓励采取理论专家授课、实际案例分析、河湖长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基层河长定期开展理论与实践培训,特别要重视对考核不合格、新任河湖长的培训,补齐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短板。二是建立完善基层河湖长制工作标准、河湖长履职的标准化流程等,使河长湖长履职有章可循、责任明晰。三是探索建立民间河长、河道警长等的可行性,通过鼓励辖区内关注河湖保护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河湖管理与监督,在提高河湖治理与保护的公众参与程度的同时,也能有效倒逼基层河湖长认真履职。
结语
全面合理快速地推行基层河长制湖长制制度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对人民和自然有重要造福意义的好事。从国家单位到基层组织以及个人都应该对其高度重视,扎实维护和推进基层河长制湖长制制度的开展和完善,为各个地区合理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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