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是评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很难界定,长期以来。对成本概念的认识不一致,实际工作中更难找到科学、实用的判定方法。本文试图运用会计学、工程经济学的原理,理清成本的概念和组成.找出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方法,用以指导评标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
2008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