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产科护理单元/四川大学华西护理学院,2出生缺陷与相关妇儿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四川 成都,610041
摘要:目的:探讨初产妇应用责任制整体护理干预对母婴护理知识及行为的影响。方法:遴选我院2020年5月-2021年5月期间收诊的80例初产妇作为观察对象,随机分组模式下,划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组均抽取40例。运用不同母婴护理方法进行对照研究,即前组初产妇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后组初产妇开展常规护理,将两组初产妇分别干预后的母婴护理知识、护理行为掌握得分纳入统计学予以计算。结果:两组初产妇均在入组干预前,母婴护理知识问卷得分无显著性差异(P>0.05);入组干预后,观察组产妇得分更高(P<0.05)。观察组初产妇各项护理行为得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对于初产妇母婴护理知识的学习以及护理行为的提升效果明显。
关键词:初产妇;责任制整体护理;母婴护理;新生儿照护;护理行为
前言
随着临床医学模式的转变,产妇越来越重视孕产妇母婴护理知识以及护理行为能力的提升,这也成为临床十分关注的内容[1]。为了深化优质的护理理念,提高初产妇自我保健能力以及新生儿照顾能力,将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用于产科护理中[2]。就初产妇母婴护理知识、态度、行为作出积极引导,并观察干预效果,现将方法与结果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遴选我院2020年5月-2021年5月期间收诊的80例初产妇作为观察对象,随机分组模式下,划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组均抽取40例。开展不同母婴护理方法展开对照研究,即前组初产妇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该组初产妇年龄22-34岁,平均(29.11±2.31)岁;孕周37周-41周,平均(39.01±0.28)周。后组初产妇开展常规护理,该组初产妇年龄22-34岁,平均(29.35±2.09)岁;孕周37周-42周,平均(39.14±0.11)周。两组初产妇基线资料均衡可比(P>0.05)。
1.2方法
对照组开展常规护理干预:做好产妇的基础护理工作,为之普及母乳喂养的知识,并展开健康教育。在新生儿照护指导中,由护理人员在专门的治疗时开展操作,对新生儿进行集中护理,与产妇分离。
观察组则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产妇在住院期间的护理措施均有责任护士在床旁进行,(1)健康指导:告知初产妇产后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并在母乳喂养期间明确相关注意事项。(2)心理护理:与初产妇积极沟通,就产妇存在的不良情绪,做出干预指导。耐心倾听产妇内心存在的疑虑及不解,并予以解答。(3)行为护理:在开展新生儿护理过程中,需指导产妇学会正确的哺乳方式,并掌握母乳喂养技巧,告知产妇新生儿容易出现的各种常见症状,使其明确正确的处理方式。(4)强化护理干预:在实行母婴床旁护理后,需要求产妇对新生儿沐浴、脐部护理、抚触等操作流程进行复述,并指出护理期间的错误及要点,解决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疑问,便于提升产妇护理行为。
1.3观察指标
(1)母婴护理知识比较:开展不同护理模式前后,对初产妇母婴护理知识掌握程度展开分值评价,选用产妇产后家庭保健调查问卷作为测评工具,问卷包含5个评价项目,分别为产妇自我情感调试、不良症状处理、 新生儿照护、产后饮食管理及产褥期卫生,各维度赋予0-10分计分,总分为50分,得分越高表示产妇母婴护理知识掌握程度越佳。(2)护理行为掌握情况比较:科室自制调查问卷,对两组初产妇护理行为作出评价,涵盖3方面内容,包含母乳喂养、脐部护理、新生儿沐浴,单项赋予0-100分,分值越高表示产妇护理行为掌握情况较好。
1.4 统计学方法
将本次研究所涉及的数据均在SPSS22.0中精准录入,组间计量资料应用()予以表述,经t检验获取结果;计数资料应用(%)予以表述,经χ²检验获取结果,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母婴护理知识比较
两组初产妇均在入组干预前,母婴护理知识问卷得分无显著性差异(P>0.05);入组干预后,观察组产妇得分更高(P<0.05)。由表1所示。
表1 母婴护理知识比较(,分)
组别 | 例数 | 护理前 | 护理后 |
观察组 | 40 | 22.19±3.55 | 39.76±2.47 |
对照组 | 40 | 22.65±3.48 | 31.44±2.66 |
t | - | 0.585 | 14.496 |
P | - | 0.560 | 0.000 |
2.2 护理行为掌握情况比较
观察组初产妇各项护理行为得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由表2所示。
表2护理行为掌握情况比较(,分)
组别 | 例数 | 母乳喂养 | 脐部护理 | 新生儿沐浴 |
观察组 | 40 | 89.54±2.55 | 81.58±3.14 | 80.11±3.66 |
对照组 | 40 | 76.39±3.18 | 74.62±3.02 | 74.33±3.11 |
t | - | 19.422 | 10.104 | 7.611 |
P | - | 0.000 | 0.000 | 0.000 |
3 讨论
产科护理越来越重视对产妇自我护理理念的提高,随着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不断深入,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初产妇在居家护理中,护理知识和护理行为能力的提升[3]。在责任制整体护理干预期间,将母婴床旁护理融入其中。能确保初产妇将母婴护理过程中所需使用到的物品,以及操作步骤、流程等熟练掌握[4]。此外,护理人员在开展床旁指导工作时,能通过边讲解边操作的示范形式,解答产妇存在的疑问,加深产妇的印象,使产妇能更快学会并掌握护理技能,使其知识储备能力提高[5]。就上述研究结果显示,将责任制整体护理用于观察组产妇,该组产妇母婴护理知识得分更高,护理行为有了进一步提升,突出了责任制整体护理应用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对于初产妇母婴护理知识的学习以及护理行为的提升效果明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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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洪丽丽.床旁护理模式对初产妇母婴护理知识和行为的影响[J].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18(19):73-74.
作者简介:陈燕(1993-),女,籍贯:四川成都,工作单位: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学历:本科,职称:护师,研究方向:产科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