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在已形成的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调研、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规范报告内容。按照监督法规定,要求审计、财政部门围绕监督法规定的常委会重点审查内容,分别提交相关工作报告。二是增加讨论内容。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召开前,分别召开相关会议,
天津人大
2008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