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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要路径之一,有利于通过加速国有资本流动放大资本功能,优化资源配置。越来越多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经济体,站在国有股东的角度,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资本深度融合,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文将主要研究国有股东对可以实施重大影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如何平衡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财务管理;对策
狭义上来说,混合所有制企业即是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混合的企业,按照国有资本出资比例,一般可分为三种情形,不同情形下国有股东参与财务管理的思路和方法亦应有所区别:第一类是对国有资本控股的情形,须符合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以国有股东财务管理体系为主;第二类是对国有资本参股但无重大影响的情形,一般沿用控股股东的财务管理体系,同时充分保障国有股东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第三类是国有资本参股但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国有股东有更多话语权,有权深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本文将着重对此种情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研究。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特点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混合所有制企业最大的特点和亮点就是在政府引导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了产权多元化和分散化,形成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有效结合的发展模式。
(二)强调保护各类出资人利益。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目的是提高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引进民营资本发挥其追求利润最大化、机制灵活的优势。坚决保护各类出资人利益是底线,谋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这也是调动民营资本参与混改积极性的必然要求。
(三)公司治理和管控有较健全的制度保障。国资监管机构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股东以股东角色和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实现从“控制”到“配置”的转变。
二、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
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要实现目标融合、治理融合和文化融合是一个相互碰撞的过程,财务工作的磨合是双方融合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点和空白点,对进一步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阻碍。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常见问题
1.财务管理理念协同不够,财务管理文化融合不到位。由于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存在较大差异,普遍存在内控缺失、信息化建设落后、财务信息安全隐患等问题,造成管理效率低下,财务资源浪费。国有股东谨慎有余、创新不足,如果管理不当,不能支持经营业务发展,还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财务文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润滑剂,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能凝聚企业财务人员,形成财务管理的共识,化解企业部门之间的财务隔阂,形成员工践行财务制度的内在自觉。而在混改背景下,由于财务文化没有得到有效融合,民营企业的市场化财务管理理念与国有企业的制度化管理理念之间发生冲突,从而会降低股东、管理者、员工对企业财务制度的认可度,不利于混合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开展。
2.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失衡,风险防范机制缺失。在混改的背景下,社会资本的融入,引起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转变。在这种转变下,一些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及时调整,监督机制不能发挥有效作用,不能及时发现企业运行的风险,主要变现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国有股东针对参股企业本身缺失成熟的管理体系,投资决策不科学,投后管理不规范;二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普遍缺乏风险管理意识,较少通过建立专业风控部门管理应对风险,风险应对能力较差弱。
3.委派管理人员与财务管理部门的衔接不够,联动不足。国有股东派出董事或监事、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履行股东职责,但由于缺少完善的外派人员制度保障,委派人员权责不清,往往缺乏与财务内控部门的沟通机制,导致无法及时掌握财务状况从而采取相应措施。
4.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国有企业近年来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改革和市场化用工,但人才评价体系仍然体现出比较浓厚的政治色彩,财务人员与外部资本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相比较而言,国企内部财务人员条框多效率低,外部资本财务人员原则性低方式灵活,双方之间难以形成好的沟通与配合。
(二)国有股东加强财务管理的意义
一方面,混合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形成既相互制衡又平等保护,既严谨控制又灵活处理的工作机制,是保护股东利益不受损害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国有企业做好财务成本控制,提高财务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国有股东提升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是实现国企改革的客观要求,有利于调动民营资本参与混改的积极性,引进更加先进的市场化管理机制,为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创造条件。
三、对国有股东加强财务管理措施的思考
(一)科学制定混改方案,财务管理前置介入。
1.建立完善的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在合作协议、章程中明确国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厘清参与财务管理的责任边界,做到行使股东权利有据可依。
2.争取高管层级的财务负责人等岗位,财务人员提前介入混改工作,加强与民营资本的沟通,细化财务管理操作流程,为交易以及混改后的财务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合法合规参与管理。
一是国有股东完善委派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制度建设,明确委派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与财务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沟通衔接,确保财务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在选人用人方面,委派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至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将委派人员薪酬纳入混合所有制企业薪酬体系,调动委派人员积极性。
三是在发挥职权方面,国有股东完善给予外派人员更多自主权,简化决策流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减轻委派人员思想包袱,可以放手合法合规参与日常经营事项。
(三)转变财务管理理念,注重财务赋能。
1.转变财务管理理念,使财务管理体系适应混合所有制形式。在做好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完善资产定价机制的基础上,管理的侧重点从从资产管理向资本管理转变,建立以投资回报率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充分利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财务风险分析和预警,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2.围绕国有股东整体财务规划,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编制财务规划和全面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机制,推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经股东会审议后执行,不断强化预算对业务的约束力。
3.国有股东财务管理部门主动融入提供服务,创造财务价值。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制度优势和资源优势,在财务战略制定、投融资方案设计、税务筹划等方面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持续提供增值服务,帮助解决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同时,积极学习民营资本在成本费用控制、资产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发挥内审监督作用,防范投资风险。
国有股东内部审计部门将混合所有制企业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以结果为导向,对重大经营事项、委派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防止发生舞弊。审计人员重视与民营资本沟通,充分取得支持和配合,保障国有股东知情权和重大事项参与决策权。
总之,国有股东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并非关门堵窗,而是开门迎客,取长补短,在博弈中推动财务工作变革。因此,国有股东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善于用投行思维主动创造财务价值,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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