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12000
摘要:林业专业合作社是现阶段林业产业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一种经营模式,并且已初具规模,相比于传统林业发展模式,林业专业合作社在规模、盈利、销售、品牌、市场、专业化以及资金保障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有力推动了林业产业发展,提高了林农的收入水平。但由于各方导致的局限性,致使林业专业合作社在管理以及发展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包括资金不足、管理水平落后、专业人才不足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本文结合吉林通化地区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对当地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进行简要阐述,分析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林业专业合作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林业产业;合作社;问题;发展策略
引言
近年来,吉林通化地区大力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结合本地林业产业现状以及地区优势,制定了林业产业中长期发展目标以及发展战略。政府部门积极引导林农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走特色林业道路,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村一品”“联村一品”的基本格局。目前,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全市共计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50余家,有力推动了地区林业产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林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各林业专业合作社普遍采用订单模式,产销关系稳定,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林业生产,显著降低了生产经营风险,增加了林农收入。
1 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基本阐述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的《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林业专业合作社指的是在承包到户、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同类别林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林业服务的供应者自愿成立的具有互助性质的林业经济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包括林木与花卉种苗种植、营造林、森林资源采伐、林间种植、生态旅游业以及林产品加工等活动。林业专业合作社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成立,林农可以以资金、林地、林木资源以及技术出让等方式入社,专业合作社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从目前各地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来看,其创建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政府主导下创建,由政府部门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扶持林农成立专业合作社,以形成规模化效应;二是企业主导下创新,以地区龙头企业为主导,建设林业生产基地,吸纳林农参与,实行规模化生产经营[1]。
2 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缺乏专业人才
从国内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来看,发展良好的林业专业合作社需要专业的管理人才以及技术人才参与,从当前通化地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来看,大部分合作社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以及技术人才。在合作社管理方面基本上都是由林农群体中威望较高的人负责,缺乏现代化管理经验以及专业管理技能,虽然可以协调合作社内部的生产经营,但是在开拓市场以及应对经营风险方面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技术方面,林农群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常依靠经验组织生产,懂专业知识以及技术的人员较少,对林业生产方面的前沿知识以及技术缺乏了解,对新型技术手段的运用不足,这也是制约林业专业合作社发现的重要因素之一。
2.2 缺乏发展资金
林业专业合作社本质上是一种林农群体组织的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而林农群体收入相对有限,缺乏发展资金,这就导致合作社的发展也受到资金方面的制约。从当前通化地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来看,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贴、社员股本金、会费以及以其他形式的出资[2],虽然看似资金来源较多,但从整体而言,资金规模相对有限。在这种形势下,林业专业合作社要扩大经营规模,就必须选择其他融资渠道。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合作社所能选择融资渠道极为有限,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贷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很难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
2.3 管理机制不健全
任何组织要实现良好的运营,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以制度规范组织行为,从而确保组织健康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也不例外。其虽然组织规模较小,但也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从当前通化地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来看,仅有少部分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在内部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以及社员代表大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也存在内部违规操作的情况。而大部分林业专业合作社则主要是以口头约定或者约定俗成的规矩管理合作社,这就导致合作社内部管理混乱,决策机制以及利益分配制度不合理、不清晰,并未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限制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3 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策略
3.1 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
首先,地方政府要引导本地区青年人才回乡发展,参与到各地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当中,也可以选择自主创业,组织本地区林农成立新的合作社,以现代化管理理念以及专业管理知识技能经营管理合作社。政府部门对于回乡发展的优秀人才应给予相应的奖励,从而激发本地区青年人才回流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以及林业专业合作社应积极引进外部优秀管理人才以及技术人才,要着眼于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高度重视人才储备,在能力范围内给予引进人才相对优厚的待遇。
3.2 拓展融资渠道
首先,地方政府部门在林业专业合作社初创时期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以促使合作社尽快步入正轨,避免合作社在初期因资金不足陷入困境。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积极协调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相关金融机构,在对林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增加贷款额度,必要时政府财政可以采用贷款利息补贴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林业专业合作社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从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3.3 健全管理机制
林业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在内部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同时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机制,从而使合作社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首先,合作社要落实社员大会制度,合作社内部要设立社员大会常驻机构,负责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并行使监督职权,同时要定期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对重大事务进行表决和及时通报,比如合作社财务情况、发展战略等。其次,合作社理事会以及监事会要正确行使各自的职责,理事会负责合作社日常管理以及发展战略的制定,监事会负责内部监督以及战略规划的落实实施。
结语
目前,通化地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加强人才培养,拓宽融资渠道,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合作社管理机制,实施联社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
[1] 吴磊. 浅谈泾县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J]. 园艺与种苗,2018,38(4):4-5,20. DOI:10.16530/j.cnki.cn21-1574/s.2018.04.002.
[2] 肖燕. 扶持合作社建设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J]. 农家科技(上旬刊),2019(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