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欺凌的家校社治理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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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欺凌的家校社治理策略

农夫勤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天等县城南小学 532800

摘要:校园欺凌是指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或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行为。当前,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存在一定痛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学校、家庭、社会应当协同合作,综合防控治理。基于此,以下对小学校园欺凌的家校社治理策略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小学校园欺凌家校社治理策略

引言

校园欺凌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很多受过欺凌的学生,不但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也受到了创伤,表现为情绪消极、胆怯、不自信、睡眠质量差等,进而导致学业成绩直线下降。有些学生因为害怕再受到欺负而不敢上学(可能瞒着家长),甚至辍学,更严重的是被欺凌者在长期的压力和惊恐下可能会自残或自杀。

一、学校应当设立专门处理校园欺凌的机构

在实际生活里,由于老师课业的繁重,加上一些教课老师并非校园欺凌的专门研究者,并不能很好地处理好校园欺凌事件,这让一些想寻求老师、父母帮助的学生们觉得他们可依靠的对象并不可靠。而这一存在的问题也会让一些默默观战者产生不安感,认为倘若自己选择帮助后,自己在遭受到报复和欺凌时,会没有值得依靠的群体。这份不安感也是让其选择默默观战的因素之一。而通过建立专门处理校园欺凌的机构,为处于弱势和能力不足但想去帮助他人的中小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减轻默默观战者的不安感,使其有勇气去制止校园欺凌行为,保障学生在积极作为的同时自身生命安全和各项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通过专门的机构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训练和方法上的指导,也有助于学生以更加恰当的方式制止欺凌行为。

二、学校应加强防治校园欺凌的制度建设

其一,学校应当将反欺凌制度详细落实,加强、完善校规校纪,成立以校长为首,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为主体力量的反校园欺凌的管理团队,定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情景演练。其二,学校不仅要做实安全监管与安排课间巡查,也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既要教育学生认识到当欺凌者并不高人一等,也要让被欺负对象知道不应该默默忍受,而要寻求正当帮助。学校应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做事有担当,有自尊,不当欺凌者。教育被欺凌者知反抗,求帮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其三,必要时让惩戒权回归学校,教师适当行使合法惩戒权。只有苗头早发现、恶行早惩戒,校园里的“小霸王”才会销声匿迹,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才能得以全面实施,和谐融洽的校园育人氛围才能有效构建。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

学校可以在学生群体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培养学生更好地认识个人、他人、集体之间的关系,通过打造“熟人社会”的方式增加学生之间的交往程度。在旁观者行为选择模型的第二阶段,当中小学生发现被欺凌者是与自己为敌对关系时,有较大可能性不会产生自己有上前帮助的责任感。而1996年的研究发现,当自己的家庭成员被卷入暴力及潜在暴力时,比朋友或其他熟人被卷入时,青少年旁观者更可能进行干预。

四、家庭应与学校形成有效的协同合作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身教重于言教,家长应避免暴力言行,从己做起,做好表率,给孩子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氛围。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家访”计划,定期、持续、深入地与教师沟通学生在家庭的情况,交流教育经验。在欺凌事件发生后,家长应端正态度,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欺凌者家长应正确认识欺凌者的错误之处,正确引导和帮助孩子改正,勇于承担自己的教育失职之责;被欺凌者的家长不能以报复心理对待欺凌者家长,或对欺凌者进行人身伤害、言语侮辱。学校开展的“家访”行动,有利于预防校园欺凌,家长应配合“家访”,担负起教育孩子的责任。

五、提高师生对欺凌行为的认知和辨别能力

师生都要能够区分玩闹过分和真正的欺凌。小学生的欺凌行为更多的是玩闹过分,很少构成“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欺负,造成另一方体身体或精神受到损害的事件”,只是处在玩闹过分的“未萌阶段”或“萌芽阶段”。师生需要提高辨别这些行为的能力。一方面,不要把过分玩闹当成欺凌,避免过分紧张引起不必要的压力和困扰;另一方面,又不能简单地把它看成普通的玩闹而忽视,避免其发展成真正的欺凌行为。教师要用正面教育的方式制止未萌欺凌行为的发生,同时还要增强警惕意识,细心观察,及时发现欺凌事件,鼓励学生打破沉默,挺身而出,捍卫自己和被欺凌者的权益。

六、建立与社区、基层法院和派出所联合的机制

社区是学生课外活动的重要场所,学校要和社区联合,共同防治校园欺凌演变或延伸至校外。学校还应当和属地法院和派出所联合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聘请法制工作人员作为法制副校长,定期走进学校为全体师生及家长开展校园欺凌相关专题培训,了解校园欺凌的情况并指导学校开展防治工作,形成家校社共育的协作局面。

七、发挥法律规范的约束作用

现如今的中小学校园欺凌治理,必须进一步发挥法律规范的约束作用。欺凌者有恃无恐的原因,就在于法律上不够健全,对他们的判定不够准确,而且需要付出的代价非常少。中小学校园欺凌治理的法律规范应不断的加强,坚持对所有的欺凌者严厉的惩处。建议取消年龄的限制因素,未成年人已经成为欺凌的主要群体,未成年并不是法律放宽政策的理由,反而因为是未成年,才要进一步的加强管教。所有的欺凌者都要留下法律惩处的档案,让他们意识到,欺凌别人自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这个代价将跟随他们的一生。法律约束的时候,要取消欺凌者在普通学校的学习资格,要努力成立专业教育管理学校,通过政府牵头建设,促使所有的欺凌者都要得到严厉的约束,从根本上扭转他们的错误思想,只有当欺凌者付出的代价超出自己的承受限度时,才能对中小学校园欺凌治理取得更好的效果。

结束语

校园欺凌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严重危害,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充分认识其严重性,牢固树立预防重于干预的信念,做好预防措施。防治校园欺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区、各社会职能部门协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局面,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友善、文明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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