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4527241977050600** 广西 河池 547000
摘要:新常态下的土地整治,应当促进生产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人”的发展,体现乡村文明;新常态下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土地整治加强污染治理,扩大承载能力,推进景观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新常态下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土地整理要强调以人为本,强化公众参与,促进节约集约,提高利用效率,树立国际理念,推进区域统筹。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治;转型与发展
环顾世界,欧美国家都经历了社会工业化,在实现经济飞越的同时,也造成了各自领土范围内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等诸多问题。随后,以欧美为主的土地综合整治活动进入活跃期,为树立健康经济发展理念提供了范例。发展中国家也借鉴了这一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土地改良机制,实现了土地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利用。
1、土地整治的基本要求
在土地整理促进生产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新常态下,随着国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和长期粗放经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着多方面的新挑战。新常态下,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中国的市场发展方式已经从质量竞争转变为差异化竞争。由于国内农业生产成本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没有绝对的竞争优势。这种现象使得中国经济无法实现快速增长,农业发展也出现资金不足的现象。在新常态时期,我国土地整理模式的转变应以收入增长为方向进行调整,增加农产品收入,改变传统发展背景下的土地管理模式,将一些分散、碎片化的管理模块逐步转变为市场化、组织化的模式,从而提升农业科技的整体实力。新常态时期,土地整治仍要以加强农用地整治为重点,合理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大规模集中连片基本农田建设,合理开发增加耕地数量,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同时,农地整治要创新推进农田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新科技产业化,不断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从土地整治、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整合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农业科技创新基金、规模经营奖励基金,提高农业补贴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化、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
2.土地整理现状分析
土地整理涉及全国的总体布局和局部平衡,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有重大影响。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整理总体规划必须是科学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农村和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各地区的用地压力。土地整治需要看全局,考虑经济、环境、社会发展的各种因素。面对我国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迫切需求,土地整治工程突出了“政府得地、农民得实惠、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为我国土地利用提供了科学指导。然而,尽管我国土地整理项目发展迅速,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抑制了土地整理项目带来的积极性,使许多公民对参与和实施土地整理持消极态度影响我国国土整治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整治向国土综合整治的转型发展路径分析
3.1坚持生态文明的整治理念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的生活质量也显著提高。与此同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环境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中国城市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从土地整治到土地综合整治的转型发展,必须创新发展理念,树立生态文明的整治理念,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林地、草地退化和水资源短缺对土地整治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土地整治树立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整治理念。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侧重于农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而忽视了土地空间与人力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结合,导致土地资源在被利用的同时遭到破坏。因此,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土地整治向土地综合整治的转型发展,必须注重土地资源的保护,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通过土地空间开发模式的优化,可以保证土地资源的使用质量,提高农用地的使用质量。通过土地的修复功能,完善乡镇配套设施,解决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修复生态廊道和当地古建筑,彻底解决土地资源问题。
3.2准确执行,提供制度保障
土地综合整治应在地方政府的统筹规划下进行。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成效,并通过土地整理促进农村整体发展,政府应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加强探索,将土地整理与资产整理充分结合起来。首先,有关部门需要从综合规划、项目配置、设计和实施的角度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负责监管,通过全过程、全要素的监管,解决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各种问题。其次,提高公众参与度,给予公众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提供渠道保障,保持渠道的多样化,鼓励乡村民众积极参与到土地整治中,并在原有基础上形成更为完善的土地净化收入分配机制。在土壤修复项目的实施中,鼓励社会资本的融入,缓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压力,使得乡村民众成为项目的参与者、监督者和最终受益者。最后,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完善土地利用指标规划体系,总结土地规划利用经验,挖掘存量指标,执行激励机制。对于乡村地区内的分散耕地、孤立建筑地块,必须要保障整治的及时性,并将这些土地资源纳入后备资源库中,在后续注重对这些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3.3明确基本的转型目标,高位统筹协调,突出人本思想
通过土地整治,除了减少对耕地的过分占用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来,还应该通过土地整治帮助地方、农民进一步规划土地使用,减少对各类土地的乱占乱用,或者其他类型的污染,不仅能提高生态环境,减少对土地的破坏,还能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规模种植取得集体效益,帮助农民快速提高生活水平,例如,10年前,山东寿光不少地区有的种植蔬菜大棚,有的种植苹果树、桃树,还有搞养殖的,各种占用土地情况丛生,通过集中整治,帮助地方政府认清了集中连片规划土地使用的好处,最终,寿光决定拿出大部分土地搞蔬菜大棚种植,实践证明,通过土地整治实现了发挥了土地的规模效用,不仅可以大面积普及种植科技,还能实现了高产出,在市场上也站稳了脚跟,现如今,寿光蔬菜在国内已是闻名遐迩。土地整治还必须跳出土地本身,避免土地整治仅仅是为了增加某些土地类型数量的狭隘想法,必须把土地整治与所在城乡整体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治情况与今后城乡住宅小区、厂矿企业等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方便政府统筹规划,最大限度的维护土地整治的成果,避免反复整治现象的出现。同时,在整治中,还必须考虑依赖土地生存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无论如何,土地整治必须与增加民生发展能力,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而且土地整治目标还应从单纯注重粮食生产过渡到可持续生产发展层面上来,以永续发展为土地整治转型发展的重要指引,最大限度的增加农田、绿化、林地等生态用地的保有量。
3.4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
助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平台,被世界各国看作是促进农村综合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手段。在“保障农民权益、维持农村发展、维护农业安全”原则下,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对城乡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农田保护以及生态涵养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基于可转移土地发展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顶层制度设计,理顺城乡土地要素流动的政策支撑、资金保障和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农村各类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质化目标。
结束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国家意识到国土整治的重要性,科学规划和设计能够使国土整治效果事半功倍,而缺乏正确理念指导、缺少规划机制的国土整治则会带来层出不穷的问题。对此,必须及时总结国土整治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国土整治措施,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单位: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生态修复中心(原名是: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参考文献:
[1]过广华,李红举.土地整治项目的制度供给[J].中国土地,2016(11):31-32.
[2]邓玲,郝庆.中国开展国土综合整治的建议[J].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6,32(02):103-105.
[3]夏方舟,严金明.新常态时期中国土地整治转型发展方向探索[J].宁夏社会科学,2016,(03):10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