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学习问答(六)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6-16
/ 1
六、询问和质询1.询问和质询的性质和意义是什么’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及其部门、法院、检察院工作中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方面提出问题,要求有关机关作出说明、解释的一种活动。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