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约管理策略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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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约管理策略探讨

刘转荣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建筑工程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包含房屋建筑以及与房屋建筑相关的各种附属物的施工以及安装。在科学技术良好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新型施工技术和施工材料被广泛应用到工程建设中,新元素的加入使影响工程造价质量的因素不断增加。为了不断强化造价以及成本方面的管理,相关人员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本文对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约管理内容进行系统化分析,提出了提升合约管理质量的有效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合约管理;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

引言:工程造价控制作为建筑工程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造价控制工作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及工程技术管控等方面,能够实现工程施工成本的规划和预测,控制过程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同时,造价控制内容包含设计、投资、施工等多个环节,整个控制过程具有差异性和动态性,控制工作质量与工程投资成本以及工程实际价值有直接关系。在建筑工程类别以及规模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对建筑工程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要真正意义上实现造价控制工作价值,就必须对于影响造价控制方面的因素进行分析,不断强化合约管理工作,重视合约的分析和研究,从宏观角度入手,开展合约管理,为后续工程造价管控工作良好开展提供依据。

一、工程造价控制中合约管控的重要性以及内容

1、合约管控概念

在工程建设阶段,合约管控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指导工程施工的重要文件,施工方、建设方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等部门依照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签署的协定,将工程建设内容细化后在书面上予以体现。合约作为双方认可的强制性管理形式,一旦合约生效,意味着合约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益,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组织施工。在建筑工程造价管控阶段的合约管理,就是对于合同中存在的纰漏进行优化整合的一个过程。工程造价管控阶段的合约管理工作能够起到预先管控的效用,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对合同内部细节给予完善,并从工程实际角度分析合约的合理性,保障其指导作用。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以及施工前期能够明确,由于建筑工程工期长并且涉及到的领域众多,合约管理作为一种完善的监督管理模式,能够对于施工阶段的风险起到良好的规避作用。

2、合约管控内容

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含甲方、乙方以及施工内容等三个部分。需要在甲方处明确填写建设单位法人以及企业地址名称;在乙方的部位填写工程承建单位信息,法人等相关内容;在工程内容的部分填写工程建设预期花费时间、工程总造价、想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工程各个阶段的具体安排以及甲方乙方涉及到的责任内容等等。建筑工程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其生效的条件、时间以及合同内容都应该在法律范围内。而合约管控工作主要是各参建单位结合合同开展工程管理。建设单位结合合同内容充分发挥自身职权,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工期以及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开展施工,保障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在合同范围内,严格控制好施工现场安全。对于工程造价而言,合同管理能够实现材料价格的监督管理,人工管理费用的支出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的支出等方面的综合性管控,为造价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依据。只有保障合约管理工作质量,才能保障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理可依,有据可循。另一方面,合约管控工作还包含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合约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合同纠纷现象发生,结合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工程总造价以及工程变更等相关因素进行监督管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单位预期的基础上,获取到更可观的收益。

3、合约管控重要性

建筑工程在开展造价管控时,涉及到的不可控因素较多。伴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设单位利润空间随之压缩,造价控制工作地位不断增加。而合约管理作为造价控制工作的核心内容,一旦在工程建设阶段中忽视了合约管理重要性,将会降低成本管控工作质量,不能有效保障建筑工程价值。与此同时,合约管控作为提升造价控制工作规范性的前提条件,在实际施工管控阶段,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等都是极为复杂的,部分人员法律观念薄弱,成本管控意识较低,需要通过合约的强制性手段起到约束作用。同时,合约管控也能够促进建筑工程造价管控工作的良好发展。

二、工程造价控制中合约管理现状

1、缺乏法律意识

建设单位在开展合约管理时,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建设计划以及完善的建筑设计文件,在获取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将合约作为施工阶段的核心内容,确保其具有良好的法律效益。任何的合同内容在建立和制定阶段,都要严格遵循我国法律法规。但部分合约管理人员在拟定合同时,缺乏法律意识,并未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开展合约的建立,部分情况下都是结合自身经验对于合同内容进行更正以及检查,这样的现象将导致合同内存在大量的法律问题,管理人员也只是将合同进行简单的归档备份,并未对合同内容部分项目进行有效的法律分析。这就导致合同在造价管控中并未发挥出自身价值,存在着限制。部分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时也较为随意,一旦合同内容不够完善,缺乏法律效益,将导致造价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依据,对于整个工程建设也将带来风险。

2、合同内容不完善

事实上,影响造价控制工作的因素是多样的,一旦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内容不够严谨完善,存在大量难以弥补的漏洞,对于造价控制质量将产生难以预估的影响。首先,由于合同内容不够完善严谨,在责任划分、权限分析等方面出现的分歧,合同的有效性随之降低,在后续开展管理工作时也将出现分歧。其次,部分合同内容缺乏合理、完善的依据,相关人员在拟定合同过程中,并未对于标准文件有着合理的认知,将降低合同的实际性指导意义。

三、强化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合约管理有效策略

1、强化合约管理中的法律理念

首先,造价管控人员要改变传统的造价管控理念,不断强化合同管理阶段的索赔意识和法律监督观念,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将合同内部涉及到的法律条款予以明确,严格按照法律内容制定合同,监督管理合同内容的制定,明确合同执行标准,并将标准体现在施工合同内容中,为后续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工作良好开展提供依据。其次,负责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要不断强化造价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培训工作,提升造价控制人员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认知,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全员都能够意识到合同与法律结合的重要性,明确合同内部相关的法律条款,并且从市场经济法律以及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制定完善的综合的培训计划。而后,要按照计划开展培训工作,保障每一个参与到工程造价管理的人员都能够了解合同内部涉及到的法律条款,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开展造价控制工作,避免违规操作发生。最后,由于合同管理不力常会引发索赔现象发生,造价管理人员也要对于市场上发生概率较高的索赔案件进行深入探究,从宏观角度分析索赔案件形成原因以及引发索赔案件的相关因素,不断规范造价控制行为。

2、强化管控人员素质

合同管控人员作为合同管理中的关键性角色,也是最活跃的角色,对于合同管理工作质量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工程建设单位要配置专业的培训团队,对于合同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意识,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确保其具备施工合同管理员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此外,还要对于合同管理人员开展不定期审核工作,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专业的职业水准,为合同管理工作良好开展奠定基础。合同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阶段的特征,结合建设单位以往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以及工程造价管控案例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不断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教训,预测工程建设阶段可能出现的成本控制、造价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在合同中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有所体现,确保能够有效控制项目工程造价,防患于未然。为了能够有效保障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建设单位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时对其资格进行筛选,确保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保障每个造价管理人员都能够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合同管理工作重心,做到各司其职。

3、引进现代化技术

建筑行业市场发育逐步健全,促使项目发展规模逐步提升,合同条款更为复杂,组成合同的内容不断增多。因此,建设单位需根据合同管控模块,引进完善的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建立合同管控系统,保障合同管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设单位可结合合同管控内容,建立有效的完善的档案库,重视合同分析系统的建立,不断完善计算机合同管控体制,完善监督管理工作,为后续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现代化技术操作性比较强,建设单位需引进专项技术管理人才,不断对于信息管控系统进行革新,从根源上保障系统稳步运转,真正意义上发挥出自身优势,提升合同管控工作质量。

4、明确合同双方关系

要想做好合约管理工作,应明确合约双方的权利和职责,在合同签订时应谨慎,重视合同内容审核工作,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中权责不清的现象将导致工程难以顺利开展,造价管控工作无法进行,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建筑施工成本,工期,施工质量难以达到预期,并且将会引发多个方面的问题。这将对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和进步产生阻碍,在项目建设实施后期也将由于合同权责不清,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5、规范工作程序

合约并非是针对施工单位建立的约束条款,对参与建设的单位都有强制性约束工作。只有严格按照合约规定履行职责与义务,才能够从根源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开展。而为了保障合约的有效性,需不断规范工程施工程序,并将规范的工程程序体现在合约内,确保工程参建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以达到规范参建单位行为的核心目的。

6、正确认识经济关系

结合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内容能够明确,要想做好造价控制工作,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摆正态度,真正意义上做到公正公平,一旦相关管理工作缺乏公允性,合约的意义也将难以发挥。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履行合同条款时,要对于自身的权利职责义务予以明确。当建设单位并未按照合约内容履行自身义务,给施工单位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应严格结合合约内容和条款,采用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对于不能补救的部分应给予经济赔偿。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各个参建单位只有全面了解合约内容,明确各参建单位间的经济关系,才能够保障合约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实现有效控制工程总造价。

结语:综上所述,合约管控工作作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也是造价控制的主要手段,相关人员应对于合约管控工作引起充分的认识。当前阶段,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开展合约管控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要想化解这些问题,要不断提升相关人员法律意识,保障管控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引进现代化技术提升合约,管控工作质量,以达到提升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质量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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