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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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刘莎

中国人寿西安区域审计中心 陕西西安 710065

【摘 要】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笔者结合自身审计项目实践和思考,梳理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谈及了相关改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法依规,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辖区范围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公司决策部署,推动公司发展,管理辖属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防控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履行的职责履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行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推动改革治理和发展所发挥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经济责任审计受到各方的重视也越来越多。为此,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问题需引起关注与重视。

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过程受诸多因素影响局限性较强

公司内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由于不具备外部调查取证权,审计手段和方法受限的同时,往往得不到被审计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有时甚至遭到拒绝,导致经济责任审计调查取证不充分。如对某地市分公司开展一把手离任经济责任时,发现出纳人员存有多名柜员个人银行储蓄卡,审计人员只能要求涉及柜面人员出具证明资料说明银行卡是否为本人持有并使用,但无法直接通过银行调取上述个人银行卡的账户流水信息。又如对某地市分公司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该地市分公司虽签署了审计承诺书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书面承诺,但审计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被审计对象任期内省级公司自行制定出台的财务、业务实施细则时,却遭到了拒绝。最终审计人员依据公司总颁制度认定被审计单位存在超权限操作行为并出具底稿时,被审计单位才提供该省公司自行制定的细化办法,经查实确属省公司授权范围内操作,该问题虽不再成为问题被取消,但取证的过程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审计人员受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持独立性

审计机构是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从组织架构和人员体系上看,区域化审计中心虽为独立派驻机构,但省级分公司特别是地市分公司设立的审计部门和具体岗位人员,其组成均由本级公司任命或直接安排岗位,这就使得项目实施过程中时而出现个别领导施压或人员干扰的情况,审计人员碍于情面或个人前途考虑就会避重就轻、走过场、混淆审计发现问题等,严重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以及被审计对象工作业绩评价的客观性和人事考核依据的准确性。

(三)审计结果运用与干部选拔任用相脱节

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离任审计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模式。然而实践中,任中审计常因缺位或审计区间较长关注不够,仅以离任审计进行经济责任的认定,难以预防和及时纠正干部经济问题,易造成较大损失。加之,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现象突出,在增加审计工作强度和难度的同时,审计结果的运用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亦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借鉴作用,审计发现问题相应的责任追究也可能流于形式或不了了之无法落实。如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发现,被审计对象任职六年多来从未对其实施过任中审计,审计工作难度、强度增加的同时,受审计项目工作开展时限的要求,将审计重点和抽样情况均集中在近三年,则可能会出现任职前三年存在问题被遗漏或岗位人员变动导致发现问题无法纵深开展或责任无法追究的情况。

(四)审计整改走过场,责任追究不到位

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风险防范的第三道防线,执行审计程序严谨而细致,但部分基层单位只注重业务发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整改报告敷衍了事;部分公司和人员边改边犯、问题不断、整改无限期。公司内部即使有现成的相关责任追究办法,但也往往停留在制度层面,而审计部门不具有监察职能部门拥有的问责、处罚权,往往无可奈何,对其整改建议和督促落实也只能纸上谈兵,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其认真落实,导致后续审计屡查屡犯现象层出不穷,问题无法从源头上得到遏制。

二、改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掌握和利用灵活的工作方法,加强沟通交流

一是有效利用日常分析和审计项目成果,将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数据、信息加以系统的整理,通过综合分析获得充足的审计证据,透过现象抓本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监督对象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取得对方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在工作中注意改进工作作风,不被钱、财、物等所诱惑,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能力号召人、感化人,推进项目顺利进行,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一是在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中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促使领导干部在思想意识上对审计独立性保持正确的认知,从而从心底里支持审计独立性,做到知行合一。二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在组织机构设置上要保证审计部门凌驾于其他各职能部门之上,直接对最高层负责。同时,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对其他职能部门抽调人员进行相关亲属关系审查,并要求其签署签署关系回避声明书或履行审计独立性职责的相关承诺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质量不受影响。

(三)审计监督时点前移,推进先审后离模式进程

结合被审计单位审计需求,在对辖区公司任职人员定期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审计计划管理与执行工作。对上年度计划内临时取消或未完成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本年度要优先尽早执行,不能将临时取消演变为彻底取消,将一时未完成变为一直不完成。同时,在现行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不良模式下,持续完善任中审计机制,充分发挥事中监督的作用,对未满三年发生离任的领导干部,则出台规定必须遵循先审后离模式,有效预防“带病提拔”事后审计的弊端。

(四)加强追踪管理,及时评价整改效果

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目标,要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首先要持续深刻认识和领悟继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公司内部审计委员会成立的深刻内涵与意义,深入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审计在党建和公司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公司“一把手”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和整改第一责任人双重职责。在整改追踪过程中以被审计单位为责任主体、以直接上级单位为领导责任单位,以职能条线部门为专业辅导责任部门,以审计机构为监督检查验收部门,明确职责、层层把关。其次,将审计整改执行力纳入职能指标考核体系重点内容,并逐步加大整改有效性的考核权重占比;同时,在审计意见书中明确被审计单位应遵照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问题事项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再者,公司内部应专项开展违规违纪事项责任追究案例梳理工作,并在系统内进行广泛宣导,积极发挥典型案例对各级人员的风险警示教育作用,防患于未然,巩固审计成效。

三、总结语

总之,要切实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并做好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就要在今后不断构建完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拓展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同时,通过加强审计人员自身建设,努力改善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不断推动审计结果的运用与落实,从而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用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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