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人民医院妇产科 131500 吉林 松原
摘要:目的 研究欣母沛与卡孕栓联合一起治疗产后出血的效果。方法 从本院中选择2019年1月~2021年7月期间前来我院妇产科进行分娩并在产中出现了出血现象的患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然后依照随机性原则将其划分成对照组与试验组,对治疗效果进行对比和分析。结果 试验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97.78%)要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84.44%),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在产后2小时患者的出血量、患者经历第三产程的时间、产后24小时患者的出血量、产后24小时患者血红蛋白的下降值均比对照组的各项对应数据要少,且差异明显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的凝血指标水平TT、ATPP、PT、FIB同对照组的患者对应数值相比,差异性较小,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患者不良反应率与对照组相比要明显低很多,且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欣母沛与卡孕栓联合一起治疗产后出血是可以帮助患者顺利完成分娩,且控制产后出血量的效果为显著,患者所产生的不良反应也较少,说明此方法在临床应用中不仅安全,还十分的可靠,值得广泛推广和使用。
关键词:欣母沛;卡孕栓;产妇
在妇产科产后出血是临床中常见的也是会给患者身体带来严重伤害的并发症,同时,产后出血也是导致产妇生命衰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医护人员在遇到患者病情十分严重的情况下,为了能够保留患者生命,会采用子宫切除的方式控制出血问题。经过学者们的研究发现,欣母沛与卡孕栓联合治疗产后出血可以得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从本院中选择2019年1月~2021年7月期间前来我院妇产科进行分娩并在产中出现了出血现象的患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此次研究对象共计90例,患者需满足以下几项标准:阴道分娩;产中有出血倾向;属于单胎妊娠;患者已经签署了知情同意书。需将胎盘残留;产妇患有精神障碍类疾病,产妇凝血功能障碍,产道有损伤的患者排除。依照随机性原则将其划分成两组,即对照组与试验组。每组45例患者,试验组患者平均年龄为(27.64±2.43)岁,平均孕周为(38.47±1.54)周;对照组患者平均年龄为(28.94±3.68)岁,平均孕周为(38.71±2.41)周。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试验组:
口服卡孕栓1mg。对自然分娩的产妇采用臀部肌肉注射的方式,输送250ug/ml。
1.2.2对照组
采用肌肉注射的方式,注射20U缩宫素。口服卡孕栓1mg。
1.3观察指标
(1)对比两组病患的临床治疗效果,并将患者治疗效果划分为显效、有效、无效三种。
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评估出血量:一个是面积法。即以10cm×10cm=10ml作为计算公式;一个是重量法。即每隔2小时去处垫布进行一次称重,一直到24小时停止;容积法:每隔2小时对产妇使用的接血盆取出进行一次称重,直至24小时。
凝血指标的检查:TT、ATPP、PT、FIB和产后24小时产妇的血红蛋白。
将产妇第三产程实践以及所出现的不良反应记录下来。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表示为均数±标准差( ±s),采用t来检验;计数资料表示为率(%),采用x2检验,P<0.05表示差异明显具备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对比试验组与对照组止血效果
试验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97.78%)要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84.44%),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对比试验组与对照组止血效果[n(%)]
组别 | n | 显效 | 有效 | 无效 | 总有效 |
试验组 | 45 | 19(42.22) | 25(55.56) | 1(2.22) | 44(97.78) |
对照组 | 45 | 11(24.44) | 27(60.00%) | 7(15.56) | 38(84.44) |
注:*与试验组对比,x2=9.214,P=0.002
2.2对比试验组与对照组产后出血情况
试验组在产后2小时患者的出血量、患者经历第三产程的时间、产后24小时患者的出血量、产后24小时患者血红蛋白的下降值均比对照组的各项对应数据要少,且差异明显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对比试验组与对照组产后出血情况
组别 | 第三产程所用时间(min) | 产后2小时出血量(ml) | 产后24小时出血量(ml) | 产后24小时血红蛋白的下降值(g/L) |
试验组 | 3.02±0.41 | 319.14±40.11 | 325.31±51.27 | 11.22±2.39 |
对照组 | 5.46±1.14 | 468.31±62.12 | 531.19±72.45 | 16.34±3.81 |
t | 12.034 | 12.497 | 11.435 | 7.345 |
P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2.3对比试验组与对照组凝血功能
试验组的凝血指标水平TT、ATPP、FIB同对照组的患者对应数值相比,差异性较小,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对比试验组与对照组凝血功能( ±s)
组别 | TT(s) | ATPP(s) | PT(s) | FIB(s) |
试验组 | 18.11±6.98 | 30.87±7.24 | 13.05±5.94 | 4.97±1.85 |
对照组 | 18.02±6.37 | 31.69±8.65 | 12.86±5.74 | 4.95±1.45 |
t | 0.094 | 0.524 | 0.184 | 0.120 |
P | 0.931 | 0.668 | 0.892 | 0.040 |
2.4对比试验组与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
试验组患者不良反应率与对照组相比要明显低很多,且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对比试验组与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n(%)]
组别 | n | 呕吐 | 恶心 | 发热 | 腹泻 | 血压升高 | 总计 |
试验组 | 45 | 0(0) | 1(2.22) | 1(2.22) | 1(2.22) | 1(2.22) | 4(8.89) |
对照组 | 45 | 2(4.44) | 3(6.67) | 4(8.89) | 2(4.44) | 1(2.22) | 12(26.67) |
3.讨论
本文研究结果发现,试验组同对照组相比凝血指标并没有较大的差异,说明欣母沛与卡孕栓联合治疗对产妇产后出血的凝血功能不会产生明显影响,而且也有助于降低产后的出血量。研究中还发现,试验组与对照组相比,产妇出现的并发症也很少,说明欣母沛与卡孕栓联合治疗是能够有效减少产后出血引发的并发症问题。之所以有这个效果可能是由于欣母沛药物中生物活性较高,可降低药物使用量。与卡孕栓相对比,欣母沛对于人体的消化系统影响较低,同时,卡孕栓有半小时的半衰期,且最终不会滞留在机体中,不会让机体受到激素影响,不会引发患者出现心律不齐等问题。可见二者联合使用有较高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张会恋.欣母沛联合麦角新碱预防高危因素产妇产后出血的效果分析[J].中国校医,2022,36(02):137-139.
[2]许巧英.责任制护理模式配合卡孕栓预防剖宫产产妇产后出血的效果观察[J].基层医学论坛,2021,25(12):1680-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