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清单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核要点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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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清单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核要点分析

张汉波

甘肃 点石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 兰州 730000

Analysis of Key Points of Project Settlement Audit

Based on List Mode

ZHANG Hanbo

( Gansu Dianshi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Gansu Lanzhou 730000)


摘 要】在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与项目整个寿命周期,特别是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成为核心内容,因此在结算过程中如何减少工程结算争议问题,增强结算审核人员的能力,提高结算审核质量,分析与总结工程结算的审核要点,对从事造价审核人员有重要意义。

[Abstract] In the whole process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th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life cycle of the project, especially in the construction stage. Th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has become the core content. Therefore, in the settlement process, how to reduce the project settlement disputes, enhance the ability of the settlement auditors, improve the settlement audit quality, analyze and summarize the audit points of the project settlemen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ost auditors.

关键词】招投标;造价;结算审核;审核;合同; 建筑工程

[Key words] Bidding and tendering;Manufacturing cost;Settlement audit;To examine;Contract;Construction works


引 言

在建设项目整个周期寿命内各投资主体、施工企业、运营单位及相关造价管理部门都会关注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造价占项目总投资的绝大部分,要控制工程总投资额就必须做好施工阶段的结算管理工作,所以工程造价是否合理显得尤为重要,实际情况中通常采用工程结算审核的办法来确保造价的合理性,工程结算审核目前已成为我国工程结算必要程序和实现工程造价合理性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工程的结算价格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能够及时准确发现结算造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而达到及时有效地控制工程结算造价,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


根据目前我国工程投资和实施管理过程来看,工程结算审核主要可从结算资料、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文件、现场签证、材料(设备)单价这六个方面开展,本文也将从这六个方面对结算审核的要点进行分析。

一、结算资料的审核

目前我国国内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一般在工程完成某一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开展,也有在约定的某一时间节点进行结算审核,在这些阶段工程实体已全部或者部分形成,隐蔽工程已不能从现场直观的查验,因此结算主要的审核依据是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由此可见对于所提供的有关结算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审核显得尤为重要。接受委托审核的单位在接收这些资料时,要在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的见证下整理形成资料清单,其中注明提供单位、文件份数和页数、时间,提供资料的负责人员和接受资料的负责人员均在资料清单上签字,此资料清单只可作为相关方对所提供资料数量的认可,不代表列入清单的资料具有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在审核工作完成后审核单位可依据细清单将相关文件资料返还资料提供单位,以免资料遗失或其他情况造成对审核工作不利,如:建设单位实际上未在规定时间向审核单位提供某资料,造成结算审核结果对其不利,经过一段时间后,建设单位认为已向审核单位提供过该项资料,是审核单位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了遗失,因此不认可此项不利的审核结果。

在我国常规的建设项目在结算时,为方便审核单位开展前期审核工作,建设单位应先向审核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

(2)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招标补充文件;

(3)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4)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会议纪要;

(5)建设单位指定或自供的设备、材料型号、品牌证明文件;

(6)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及现场签证单;

(7)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桩基检测报告与验收记录;

(9)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指令文件;

(10)工程结算书;

(11)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审核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在针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时,主要查验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指令性文件或需建设单位签批的文件是否为经过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以确定其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任何施工方送审的资料及补充资料均是无效资料,应经过业主认可后转交审核;

(2)是否为原件(原始资料),以此来推断该项资料的真实性;

(3)所有的资料是否完整且有明确的时间标注,以此判断其资料的有效性。

在对以上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的同时还要对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质疑,如需补充说明,要以书面联系函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回复并提供相关补充资料。

二、施工合同审的审核

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审核是重要的步骤之一,因为合同中不仅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明确了涉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彼此最核心的经济利益。在结算审核阶段施工合同中的经济条款时最有力最根本的依据,对于建设单位来说依据合同的结算审核过程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经过此过程的审核不仅能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建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而且能够推动工程结算价款更加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规避建设项目投资风险。

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对竣工结算价款的增减起着决定性作用,合同价款的模式、价款的结算方式、索赔条件等对于审核方式和审核内容有直接的影响,目前施工合同价款的主要模式有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对于总价合同而言,在结算审核时要核查合同工程内容是否按约定完成,未完成部分的工程要予以核减,核减金额不仅仅是分部分项工程费,与之相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也要进行核减。对于这类合同要特别注意的是有关工程款审核的条款,如合同中明确总价数额,同时施工方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完成了合同工程内容原则上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合同约定价款不予核减。如合同中明确合同总价款为暂定数额,最终结算数额以审核后的价款数额为准,在审核过程中核减价款数额原则上为合同工程内容中未发生的部分,核增价款数额则为合同工程内容外现场实际发生的部分。

针对基于清单模式下的单价合同价款在结算审核时把握的大方向是认可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的单价,但对于合同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可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合同约定条款对其进行调整,通常情况下此类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为暂定数额,最终结算价款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确定。在以合同为主的审核过程中还必须合同条款的一致性,如合同中对于涉及结算的有关条款相互矛盾时,可以书面问询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确定最终的结算条款。还应注意施工合同中有关的索赔及维保条款,如有发生索赔、奖惩和维保价款的情况时,审核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数额予以核增(减)。在对工程量或者价款有所调整的部分要注明详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依据,以便在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时有据可查,快速高效开展工作。

三、招、投标文件的审核

在我国除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可不招标的项目外基本上都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最终达成施工合同,对于招标单位来说施工招投标活动旨在选取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服务,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双方所关注的核心点仍然是工程造价,另外招标单位需要通过招投标的过程来实现投资可控性,而投标单位可通过投标的过程参与竞争,最终自身预期实现成本目标和利润目标。

对于结算审核单位单位来说,基于招投标文件的结算审核过程主要是审核投标内容(投标范围及工程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是否一致,结算文件中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及工程实体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算文件中的工程量或综合单价与投标不一致,可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对相应的工程在结算文件中予以核减,所核减的项目同时也要核减所对应的规费和税金。

四、设计变更的审核

设计图纸是建设工程的语言,直接关系到工程自身的使用功能、现场施工和造价,一般情况下,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会出现设计文件与现场实际不一致,或者设计的工程局部构件在现场难以通过现有技术实现,又或者工程在施工期间局部功能有所变动,出现类似的情况就必须进行变更设计,通过变更设计对原来的设计图纸和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另外,特别复杂的某些工程在招标时所用的图纸深度有限,在深化设计后的图纸与原来设计差别较大,在结算时仍按照投标时的项目特征进行结算或组价,可能会造成结算价款过高或者过低,不符合工程实际造价,不利于投资控制。审核单位在进行结算审核时需要仔细对比招标项目特征与建设工程实际特征,最后根据工程实际特征进行组价结算。

审核审计变更工程内容时要复核变更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对于结算文件中注明的由于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费用,而设计变更资料不完善的情况,结算审核的时候需要要求被审核单位提供补充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核实变更设计的真实性,对于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单位私自采取的变更内容一概不进行计价结算,结算时单价按原设计计量计价。建设单位对工程要求采取变更的,要通过指令性文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同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按照变更后的设计进行施工,结算审核时此类变更情况必须计入结算。

五、现场签证的审核

现场施工签证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性的发生的一些工程内容,即签证工程既不包含在招投标工程量清单中,也不包含在合同内,但签证工程内容可能会造成结算金额增加,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为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结算审核时对现场签证的审核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首先是审核签证的时效性,查看签证申报时间、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审核审批时间,同时还要仔细核对签证中的工程内容,对签证进行时效性审核的目的在于避免同一工程内容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签证中多次出现,发生重复多次的计量计价,造成结算金额增加,对建设单位造成投资不利的结果。

审核现场签证时,结算审核单位要全面充分的了解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核查签证是否存在必要性,如工程实际情况要求必须发生额外的施工内容或者采取必要的施工措施,仅从这一点来看,此类的签证在结算审核时应予以计量计价。对于存在人为的、主观的为增加结算费用而造成签证,在结算审核时一概不计入结算费用,或在结算审核时予以核减。除了要审核签证的时效性和必要性之外,还必须审核签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签证的真实性是指现场是完全按照签证中的工程内容和工程做法施工的,而不是实际施工内容少于签证中的施工内容,或者是施工标准低于签证中确定的施工标准,比如:签证中描述地基部分采用300厚3:7灰土夯填,而实际现场施工做法是底部200厚的素土夯填,表面用100厚3:7灰土夯填。对于现场实际施工与签证工程事项不完全一致的签证,在结算审核时核减签证单中未实际发生的工程内容和价款。签证的完整性是指计算书中或结算费用中是否将涉及增加结算费用的签证和涉及减少结算费用的签证均计入,对于在结算中只计入了能够造成费用增加的签证,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涉及费用减少的签证,将减少的费用在结算费用中予以核减。

最后还应考虑签证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虽然很多建设项目的现场增加的签证单中建设单位有签署“情况属实”的字样,但是并不是说此类签证时没有任何问题的,或者是完全被认可的,因为建设单位有可能只是认可现场发生了签证中的工程内容和费用,并不认可此类签证最终的费用由自身支付,因为签证中并未说明造成增加签证工程内容和费用的原因,如果是非被审核单位造成增加工程费用和内容的签证,在结算审核时,应予以计量和计价,如果是被审核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了需要增加工程内容和费用的签证,结算审核时要将该部分费用予以核减。

六、材料(设备)单价的审核

除前文所述情况之外,在结算审核过程中还要考虑由于市场原因造成的材料(设备)价格上涨或下跌而造成的工程价款调整情况,若出现此类情况,可根据以下方式对结算价款予以审核调整:

1.合同中约定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在竣工结算审核时需要核对结算文件中调差计算采用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如不一致,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予以调整。

2.合同中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在结算审核时需要核对结算文件中调差计算采用的价格是否与结算当期的信息价格一致,如不一致,可按照结算当期的信息价格予以调整。在对价款进行审核时还必须注意专用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基准价格和调整幅度,一般情况下,采用信息价对材料(设备)单价进行调整时会在专用和同条款中明确基准价格和调整幅度,审核单位在对此部分进行审核时,需核对送审价格是否为按约定的基准价格和调整幅度调整后的价格,若送审价格未按照约定的基准价格和调整幅度进行调整,审核单位可依据专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予以调整。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1)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专用合同约定的上涨幅度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专用合同约定的下跌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2)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专用合同约定的下跌幅度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专用合同约定的上涨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专用合同约定的上涨(下跌)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材料(设备)价差调整方式,对于此类情况,在结算审核时需要核对结算文件中调差方式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如不一致,可依据合同中的约定方式予以调整。

工程造价管理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核心内容,要发挥造价管理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在工程结算工程中进行结算审核,特别是政府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在结算时进行审核有诸多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审核能够保障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减少资金浪费,并且规避建设成本虚高和一些不合理的费用增加,防止不合规甚至非法获利。有利于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合理分配建设工程各参与方的利益,确保建设工程结算客观公正、合理合法,推动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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