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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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

吴富川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关系到工程项目资金成本控制,直接影响参建单位的各方利益。文章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下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合同风险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建筑工程项目而言,对于保障质量、保证进度、控制投资都十分重要。在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明确了合同双方应履行的职责。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开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实施有效的对策,使建设工程合同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1建设施工合同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施工人(承包方)之间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等商定的施工流程、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后交付与发包方,发包方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价款。建设施工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在订立之初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实施建设工程的前提是建设计划和建设文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施工合同必须按照有关法定审批程序设定,最终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可以满足发包方投资预期目的所需功能、质量、条件等建筑产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分析

2.1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

建筑施工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活动,风险管理机制的缺失使得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较为匮乏,没有清晰地划分各自职责,对于风险隐患的防控不够立体化、动态化,因而出现了进度延误、质量病害、安全事故等不良现象,严重危害了建筑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造成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较为复杂,将以往管理经验和制度直接套用,没有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深层次的风险分析,采集的数据信息不够完整,在进行风险论证时所得结论不够准确,难以制定科学严谨的风险应对措施,会导致建筑工程项目运行风险大大增加。

2.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不同主体间所签订的合同,对于其中一些违法行为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不足,即便是相关部门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存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其内容不够细致、全面,对于一些市场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并且建设工程项目较为复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会造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甚至可能会影响整个建设工程。因此,我们通常在合同附件中补充各项工程类及合约类相关制度及管理标准。

2.3结算纠纷问题

结算纠纷可以分为发包方与承包方、承包方与施工者之间的纠纷。发包方和承包方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周期长、施工阶段多、原材料涨价、施工地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高于实际承包工程造价。承包方未能依照原合同规定价款、时间完成某一阶段建筑工程的施工或延期交付,承包方向发包方要求超出部分的价差补偿或发包方因承包方标的物交付延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方要求承包方进行经济补偿,承包方或发包方以不正当、正当理由拒绝补偿而造成的经济纠纷。承包方和施工者之间多以承包方拖欠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薪资而引发的结算纠纷。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综合考虑我国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促使相关部门及人员意识到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能够有章可依,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传导给全体人员,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增强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风险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同管理风险会显著降低。首先,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对存在歧义或漏洞的条款进行修改,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保证合同的规范严谨性,避免合同成为牟利工具。其次,合同管理制度应该体现出全过程、动态化的管理思想,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及应对方法都要在合同中有所表述,合同管理人员处理问题就会愈发游刃有余。最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储备,能够在合同拟定和执行环节中善于运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维护己方利益。

3.2推行合同范本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对于发包方与承包方发生违约行为有着较强的约束力,从而可以依法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发生合同纠纷的概率,为工程项目施工顺利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由此可见,推行合同范本制度尤为重要。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对于FIDIC合同的文本格式进行了一定的借鉴,相比于以往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更加全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赔偿等方面更加明确,使合同更具完整性、合法性。

3.3做好纠纷处理

因发包方原因产生施工合同违约纠纷时,承包方可视情况要求施工合同终止,并要求发包方支付至终止之日前所完成工程的全部应收款项,或由合同终止对承包方造成的花销费用及经济损失。因承包方原因产生施工合同违约时,发包方可要求合同立即终止并停止对承包方支付合同款项,承包方将自行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在建设施工合同违约纠纷处理当中,双方应遵守施工合同内各项条款规定,提交书面材料和补充协议等电子、纸质书面证据,如无书面证据,可现场勘测取证。合同双方应派出代表共同协商、调查及采集证据,在双方共同监督下依法合规地处理施工合同纠纷,保证对纠纷的处理公平、公正、公开。

3.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确保合法性与严密性

为了确保工程承包合同的完全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工程承包经营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合同履约的管理,严格把关。对于没有足够资金的项目,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不能进行招标,不允许颁发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强化法律规范意识,降低合同纠纷发生。承包商在订立合同时,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合同条款常常没有经过仔细的斟酌和仔细的约定,就是草率的订立,尤其是对于违约的责任,没有明确的约定。这些都是造成施工合同纠纷的直接原因。所以,在合同订立时,必须仔细地检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3.5做好合同索赔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如果设计图纸存在问题,给承包方带来经济损失,业主可以对承包方进行索赔。因此承包方在施工开始之前需要检查图纸是否存在问题,如果承包人并没有向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方提出问题,也就是承包人没有履行应警告义务,在这种给工程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工程师不会同意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请求。单项索赔流程比较简单,也是业主常用的一种索赔方式,利用这种方式,业主可以很快得到索赔金,与一揽子索赔相比优势明显。一揽子索赔流程较复杂、解决难度大、涉及金额较大,一般不采用这种索赔方式。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揽子索赔,且必须在工程还没有移交之前进行索赔。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保证工程效益都有着极大的作用,因此必须要了解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规范合同制度建设,做好合同索赔管理,保证合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旭.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化工管理,2017(32):168.

[2]刘丽.浅析实践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5(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