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诚司法鉴定所 单位省市: 江苏省无锡市 单位所在地区邮编: 21400
摘要:在法医临床鉴定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颈髓损伤的案例,但该类案件中常发现被鉴定人存在颈椎退变病史,针对此类案例,如何得出准确、公正的鉴定意见往往成为一大难题,案件办理过程中也往往会收到各方的不同意见,故笔者通过以下案例与大家共同分析探讨鉴定方法。
关键词:法医临床;颈髓损伤;伤病关系
一、案例
(一)基本案情
被鉴定人唐某(男,55岁),2021年1月20日因车祸致全身多处外伤入院治疗。现委托单位要求对唐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对本次交通事故与其残疾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外伤参与度进行鉴定。
(二)病历摘要
某医院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9日住院病历摘录:患者1小时前被车撞倒,致头颈部、左足部受伤,当即感颈部、左足部疼痛,伴双手疼痛,活动不能,左足活动受限,外院CT示左足跟骨骨折、颈7椎体骨折,现为进一步治疗来我院,拟颈髓损伤收住入院。 查体:颈部肿胀、压痛、拒动,面颈部感觉正常,双手痛觉过敏,双侧肱二头肌肌力、肱三头肌肌力IV级,双侧肱二头肌、肱三头肌、桡骨膜反射未引出,双下肢肌力、感觉正常。左足足跟肿胀明显,有压痛,左踝关节活动受限。入院后完善检查,颈椎3.0T:C3-4、C7-T1椎间盘突出,C4-5椎间盘突出,C5-6椎间盘膨出,颈椎退行性变,考虑C3-5节段脊髓损伤,颈后软组织渗出。于院2021年1月25日行颈椎前路椎间盘切除减压+Cage内固定术,于2021年2月2日行左跟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出院时患者颈部轻微疼痛,切口干洁,双上肢肌力III级,左下肢石膏固定中,足跟部切口干洁,无明显红肿渗出,左下肢肌力V级。出院诊断:C7颈椎椎弓骨折,颈部脊髓损伤,左侧跟骨骨折,左侧距骨骨折。
(三)、法医学检査
1.体格检查
2021年9月30日对唐某进行法医学检查。被鉴定人步行入室,神志清。 自诉:右上肢乏力、抬举不便,左足疼痛不适,承诺本次外伤前、后颈部及左足无其他外伤骨折史,颈部及左足部内固定不再取出,按目前情况鉴定。查体:颈前见一条状瘢痕,颈项部外观无明显畸形,颈部活动时疼痛,颈部前屈30o,后伸40o,左侧屈30o、右侧屈25o,左旋50o、右旋40o;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腱反射存在,病理征阴性。
2.阅片所见
2021年1月20日CT:C7椎体左侧椎板骨折、断端对位对线可。
2021年1月22日MRI:C3-T1椎间盘突出、压迫硬膜囊,C3-5水平椎管狭窄,各椎间盘区未见明显异常信号,C4-5水平颈髓损伤,颈后软组织水肿。
2021年1月27日X线:C4-6椎体内固定术后。
(四)、鉴定意见
唐某颈部损伤宜评定为十级残疾;其本次事故所致颈部外伤在上述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拟为同等作用。
脊髓损伤是一种严重的神经系统损伤,常因外力作用使颈椎发生过伸、过屈、旋转等活动引起颈椎骨折或脱位,间接造成颈髓损伤。对于交通事故中即存在颈部外伤又存在颈部退变时,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几个要点来更好分析损伤与疾病在伤残评定中的关系组成:1、有明确颈部外伤史;2、伤后立即出现颈髓损伤的临床表现;3、影像学检查有新鲜外伤性改变;4、行相应手术或非手术治疗后症状缓解者。
本案被鉴定人唐某于2021年1月20日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出现颈部肿胀、压痛、拒动,面颈部感觉正常,双手痛觉过敏,双侧肱二头肌肌力、肱三头肌肌力IV级,双侧肱二头肌、肱三头肌、桡骨膜反射未引出等,2021年1月20日CT示C7椎体左侧椎板骨折、断端对位对线可,提示颈部外伤史明确;2021年1月22日MRI示C3-T1椎间盘突出、压迫硬膜囊,C3-5水平椎管狭窄,各椎间盘区未见明显异常信号,C4-5水平颈髓损伤,颈后软组织水肿,提示其存在颈髓损伤,同时亦存在明显的颈椎退变;综合被鉴定人颈椎退变、颈部外伤及颈髓损伤的部位,认为其颈髓损伤是在原有退变的基础上由本次交通事故外力作用形成,其颈髓损伤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外伤与退变因素两者独立存在均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两侧互为条件,相互影响,且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即颈部外伤在颈髓损伤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拟为同等作用。
被鉴定人经颈椎前路椎间盘切除减压+Cage内固定术等治疗后,临床症状明显缓解。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则6.1并比照上述标准附录A.10及5.10.6.2)项之规定,其颈部损伤(颈髓损伤经手术治疗后)宜评定为十级残疾,考虑其颈椎退变与本次交通事故所致颈部外伤在颈髓损伤后果中的作用力,故认为其本次交通事故所致颈部外伤在上述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拟为同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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