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中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214200
摘要:火灾事故的出现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大众的生命安全。特别是现阶段城市人口越发密集,高层民用建筑日益增多,火灾事故会迅速引起大众的极大关注,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给社会生活带来极大的冲击。高层建民用筑由于人员、物质、技术的高度集中,以及功能复杂、用电量极大、疏散困难、火灾荷载大等,极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本文结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隐患与防火监督进行了探讨分析,希望为相关人员带来一些参考。
1 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特征
高层民用建筑是现代社会中人员、物质、技术高度集中的综合体,火灾风险大、致灾因素多,由于空洞、开口较多,楼梯间防火门管理困难,在火风压的作用下,往往出现立体火灾事故。高层建筑本身就具备人员密集、楼层较高的特点,这也导致其火灾救援的难度相对较大。在实际救援过程中,消防人员很难仅凭外部救援就能完全扑灭火灾,而高层民用建筑又相对较高,内部救援的危险性相对较大。另外,高层民用建筑在火灾发生时,受疏散条件的限制,大量受困人员往往迅速拥向楼梯,这也导致高层火灾发生时往往会伴随严重的踩踏事件。
2 高层民用建筑中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
2.1 消防通道、救援作业场地被占用
高层民用建筑中出现的火灾隐患相对较多,依据过往的检查经验不难发现,现阶段存在最广泛的问题就是消防通道占用问题,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防救援质量。这种情况在市中心或经营性地带的高层民用建筑中十分常见。许多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停车位较少,导致小区附件的路面停放了许多车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则会导致消防救援车辆无法迅速靠近。另外,火灾救援作业场地常常会被一些私家车占用,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每一秒都很珍贵,这一情况将导致消防救援活动受到极大影响。此外,消防通道被占用还可能导致人员逃生困难。特别是在一些高层民用建筑中,常常会出现管理单位为了图方便,直接将消防通道大门上锁,从而导致消防救援队伍无法进入。在高层住宅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车、摆放物品,也会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
2.2 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
在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应时刻遵循相关消防标准,禁止无法达到消防验收标准的建筑投入使用。根据《管理规定》要求,高层民用建筑必须配备全面的自动化消防设备,并充分展开维护管理工作。但在实践检查过程中,相关部门发现,许多高层民用建筑的自动化消防设备维护管理并不合格,除了一些高层民用建筑应用劣质的消防设备外,还有许多接受过验收的高层民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却无人修理的情况。还有一些高层民用建筑的自动消防设备使用期限较久,在火灾来临时自动消防设施无法应用,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火灾救援。
2.3 建筑物易燃材料较多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现阶段高层建筑往往采用较为高档的装修,这同样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节能环保建筑,许多高层民用建筑在装修时应用外立面的保温材料。然而,这些材料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完全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泡沫制材料,一旦出现明火,必将迅速燃烧。另外,如果在建筑外墙应用易燃性相对较强的装饰性材料,也是引发火灾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旦装修材料被引燃,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火势迅速蹿升,同时在较短的时间内出现大面积着火的情况。高层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也会应用易燃、可燃材料,且家具用品多数是木制品,极易加剧火灾问题。另外,一些业主为了图方便,私自改动输电管线,这同样是导致火灾隐患的重要原因。
3 提升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监督治理的策略
3.1 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城市中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要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经过周期性的宣传工作,以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将保护自我安全放在第一位,从根本上降低火灾事故出现的频率。现阶段,人们的日常生活节奏不断加快,时间效益十分重要,这也导致人们消防安全意识变得越发淡薄,日常生活中许多简单的行为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在这一背景下,消防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引导人们正确开展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四章第四十二条提到,高层民用建筑必须在每一楼层中较为显著的位置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同时在公共区域应用电子显示屏,进一步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在实践过程中,消防单位可以将社区、小区、单位等作为突破口,开展宣传宣讲工作,帮助大众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另外,在全国消防日等重要的节日里,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媒体来开展消防意识安全宣传活动,从而进一步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2 贯彻落实消防检查职责
现阶段,高层消防工作的开展十分关键。为了充分保障高层民用建筑具备良好的消防能力,各业主和物业单位应积极落实消防责任,充分开展监督与管理工作,进一步维护高层设施的安全。针对现阶段高层民用建筑中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营造积极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中第二章第八条中提到,高层民用建筑的应用人、物业等应派遣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包括拟订防火检查计划、管理专职消防队、组织防火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占用消防通道的予以制止。
消防监督部门还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周期性地展开消防检查,进一步发现高层民用建筑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影响因素。另外,针对一些隐蔽性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防部门应采取专业性措施进行甄别,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消防部门应针对不同管辖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调研,进一步针对所属区域内的高层民用建筑开展全面的统计工作,做到进一步把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工作的功能、位置等,从而为后续消防治理计划的开展提供可靠的根据。最后,消防部门应做好针对性的检查工作同样十分关键,周期性地针对各类高层民用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尤其重视一些消防隐患相对较多的高层民用建筑,做好重点排查工作,包括消防通道占用、消防安全设备失效等问题。
3.3 加强消防设备的配备和救助能力
消防设备是维护高层安全的重要保障,开展综合性的设备配置,可全面提升消防设备的救援能力。只要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就能够在火灾发生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火灾应切实依靠建筑内部的消防安全设备开展救援,保障建筑高层火灾的前期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使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火势不会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意外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数量。《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三十一条提到,高层民用建筑中的灭火救援窗、室外消火栓以及常闭式防火门等都应设置较为突出的标识。同时,消火栓、灭火器箱等设施应张贴正确的应用方法。另外,施工企业要保障消防设施配电柜的电源标识开关状态,对于一些规定维持常开、常闭状态的阀门,可以应用铅封等限制措施。另外,针对差异化的高层民用建筑应用功能,施工企业应采用有针对性的消防设备设置,并应用具备实践意义的高层民用建筑灭火方式。
4 结语
能否保障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关系到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消防部门与建筑管理单位应切实做好消防监督与检查工作,全面把控消防安全,应用科学合理的监督方式,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尽可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另外,消防部门也应积极介入其中,做好消防工作指导,保障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到位,保障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出现的概率,保障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延尚.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与防火监督工作探讨[J].今日消防,20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