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协:制定受理投诉4项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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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消费,及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山东省消协制定了受理投诉4项制度:一是小额消费纠纷和解制度,即小额消费纠纷由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二是一般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即对标的额不大不小的消费纠纷由消协分会帮助调解;三是大额投诉及跨区投诉联办制度,对这类投诉由上一级消协受理。必要时省、市、县消协联合办理;四是涉农大要案件支持诉讼制度,对此类投诉通过消费者法律支持中心、消协律师团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