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易音》包含有六条易音研究条例,其中核心条例是“承其义则亦承其音”。这一关系原则中,“义”在“音”先,“义”是决定上下爻辞之间韵读关系成立的第一条件,在此基础上,音同或音近才能成为上下爻辞之间韵读关系成立的依据。通过对《易音》中的实例分析,发现此条例不仅贯穿其他条例,而且贯通顾氏整个易音研究。从清代易音研究的整体情况来看,可以说顾炎武易音研究条例成为易音研究的基本范式,并且具有丰富的易学内涵,对现代易学研究有着很好的方法论启示。
周易研究
200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