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海淀 100089
[摘要]石涛是中国绘画史上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他既是绘画实践的探索者、革新者,又是艺术理论家。他的艺术主张和绘画实践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也为中国画向现代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苦瓜和尚画语录》是其一生实践与求索的理论结晶,在其画语录中提出了非常多重要的命题,本文旨在谈论石涛“法”与“化”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法 化 石涛
一
石涛在《苦瓜和尚画语录》的第一章—— “一画章”就指出:
“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立矣,法于何立,立于一画。”[1]
开篇即提出了“法”的概念,称:远古时期是没有法则、法规的,当时的人们处于一种蒙昧的状态,这种状态一旦消散,各种的法度规则便建立了起来。那么法则法规是如何建立的呢?是建立在“一画”之上的。这里的“法”是从“无”当中来的,从中指明了法的根本来源。[2]
《画语录》的第二章是“了法章”,在这一章,石涛写道:
规矩者,方圆之极则也;天地者,规矩之运行也。
世知有规矩,而不知夫乾旋坤转之义,此天地之缚人于法,人之役法于蒙,虽攘先天后天之法,终不得其理之所存。所以有是法不能了者,反为法障之也。古今法障不了,由一画之理不明。一画明,则障不在目而画可从心。画从心而障自远矣。夫画者,形天地万物者也。······法障不参,而乾旋坤转之义得矣,画道彰矣,一画了矣。
其中的“规矩”指的便是“法”,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法则于世无限焉,没有“法”则世人就失去了观赏的范围与规定的范围。这里的“法”指的就是帮助我们进行绘画创作的技法、理法、道法,作画需要遵循一定的绘画准则,古人的规矩法度我们是需要了解的,知道又法度规则但是却不能认真理解、掌握,反而会被法度蒙蔽双眼,阻碍创作者的发展。
在《画语录》的第三章“变化章”中,石涛写道:
古者识之具也。化者识其具而弗为也。
具古以化,未见夫人也。尝憾其泥古不化者,是识拘之也。识拘于似则不广,故君子惟借古以开今也。又曰:“至人无法”,非无法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功于化。夫画:天下变通之大法也,山川形势之精英也,古今造物之陶冶也,阴阳气度之流行也,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而陶泳乎我也。今人不明乎此,动则曰:“某家皴点,可以立脚,非似某家山水,不能传久。某家清淡,可以立品,非似某家工巧,只足娱人。”是我为某家役,非某家为我用也。······我于古何师而不化之有?
在这一章中,石涛首次提出了“化”这个概念。并表示还未见过“具古以化”的人,并且对“泥古不化”的人表示遗憾,认为他们不愿对古人的知识加以新的创作,是受原有知识的局限,只停留在古人的思考之上,而不能推陈出新,不能独立思考。而石涛的“化”在这里主要是指:变化、融化、消化,即在古人的认知基础上推陈出新,获得新的见解,形成变化。[1]
二
石涛所生活的清代初期,“四王”在当时被认为是正统画派,这个由四人组成的正统派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摹古派”, 他们死抱陈规,面对董、巨等艺术大师们的作品自感无力超越,便甘愿拜倒其脚下,墨守陈规,以至达到“离开古人不敢着一笔”的地步。他们对于古之法度进行了学习,却墨守成规,缺失了“化”的境地。[3]
法度规则诚然来自于前人,任何绘画大家都是在前人古法的基础上进行学习,法自画当中生出,法度规则正是在绘画的实践过程之中产生总结而来,而局限你绘画的障碍也是在绘画实践当中消退的,因此在绘画的实践当中锻炼你的技法、理法。
学习前人,掌握技法、理法,知其法,知其所以法,了解其法度规则的同时,习得其理,破除法障。石涛在《狂壑晴岚图》的题跋当中提到:“不道古人法在肘,古人之法在我偶,以心合心万类齐,以意释意意应剖。”不仅是要掌握古人的技法,更应掌握古人的心迹,即“师古人之迹而不师古人之心,宜其不能出一头地也。”这正是对后人求单纯临摹技法而失其心境、失其理法的批评。
古人的知识、学识是我们获得知识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需要我们灵活运用,而不受到其束缚。石涛在“变化章”中批评哪些“泥古不化”之人,认为只是对古人的技法进行继承而不加以创新是受到了知识的约束,强调要“借古以开今”,突破前人,推陈出新,创造出新的艺术。但石涛也指明目前依然有许多人不明白这一点,动不动就推崇某家的笔墨、皴法,贬低另一家的技法表现,这并非是对某家山水技法的运用,而被其所奴役,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绘画创作学习。[2]
石涛在“变化章”中又提到了“无法而法”。这里的“无法而法”并不是说不学习“法”,而是从无法到有法再到无法的否定之否定变化过程。“无法之法,乃为至法”,极其高明的人是无法的,这种无法犹如庄子所说的“庖丁解牛”“郢匠挥斤”,其方法熟练到了化境,虽然无法,确是积累了几十年的经验,才到这种最高境界。
[1]其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在作画时能够做到顺其自然,自成一格,胸中自有丘壑笔墨,下笔则纯然天成。[4]
三
将《画语录》的第二三章节连在一起,石涛已完整的告诉了我们面对“法”到底该如何做了,“了法”之后进而进行“变化”。
法自画生,自是需要在画中了解其法规、理法,师前人的笔墨技法,进行绘画创作。但人人都知道绘画有其规矩所在,并在不知不觉中运用这些技法,但大多数人都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虽然窃取了先天、后天的法,却从未晓得道理何在。“先受而后识”,对于“法”的理解应从感性的简单知晓到达理性的理解,明白其中的道理所在,才能更好的为我所用,知晓其中的道理。初学者还是应当循规蹈矩,严谨有法地循序渐进而至技法娴熟。想要超越前人便要臻于化境,变化创新。
“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功于化。”凡事有常规,就会有权宜之变化,有一定的法,就会有法规之变化,一知道有程式法规便下功夫研究取代而求突破变化,这正是面对“法”是所要做的“化”。
石涛十分反对“泥古不化”,并且强调即使有时作品和某家很相似,但是并不是故意模仿了某家,只是天赋相同罢了,绝不是师古不化的结果。任何法度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人文环境下所产生的,后人可以在前人的基础上模仿学习,但是固执己见的全盘照搬,而不知融入自己的观点、意见加以创新,就只能受到法的约束。而不可达到“无法之法”的境界。因此在笔墨技法的学习上,我们要做到“借古以开今”,将古人的技法规则当作我们继往开来的“工具”加以灵活运用,摆脱时代的束缚,跟随时代的变化来进行笔墨创新。[2]
结语
石涛一生探索实践,不为古法所拘囿,师法造化,不断创新,开创出了中国山水画承前启后的艺术表现新领域,对我们现代的中国画创作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石涛对于古人之“法”的见解极具创造力,其“化”的论述也对于如何对待“法”这一问题也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法。
师古人之法的同时更要师法造化,借古以开今,进行新的绘画技法的创新。不管是一名学者或者艺术家,石涛的“法”和“化”可以运用到各个研究学习领域,在通晓法度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求变,不模仿、重复他人,无论是绘画或者做研究,所需要的都是掌握基础的法则、法规,然后再其基础之上寻求创新。
参考文献
[2] 鉴印. 揭秘石涛画语录:中国古代经典画论《苦瓜和尚画语录》最新诠释[J],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