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逐步推进,经济发展也在快速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早已不能同日而语。诚然,我国拥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且现存的文化古城数量不在少数,在城市化道路的过程中,经常遇到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古城相冲突的情况,从而延缓了城市化的进程以及城乡的建设规划,这不利于城市的建设还有可能损坏宝贵的文化遗产,因此,本文就对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探究其可以合理并存的道路,给出几点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使其既促进城市化发展,又能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
关键词:城市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尤其是城乡规划中,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致使一些文化名迹遭到损坏,甚至消亡,但城市化的趋势是无法阻止的,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鱼”与“熊掌”都想兼得,就需要找到二者共存的结合点,使城市建设与文化名城能够“和谐”共处。
一、城市规划设计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
(一)缺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也进行着现代化的完善,古建筑的修善与现代化建筑的规划理念产生了冲突。目前,人们对如何进行城市化规划建设的同时还要保护好文化名城存在诸多误解 :第一,部分人认为文化名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现代化的发展。第二,有人认为“不破不立”,只有拆除旧的才会腾出地方建设新的。这样的错误认知导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存在诸多困难。
(二)建筑的风格和选址问题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化名城的保护中,有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第一,传统历史建筑与如今的现代化建筑在风格上可谓是大相径庭,如果没有进行统一、合理、科学的布局与考究,在风格上就会出现非常迥异的情况,影响城市整体美观。第二,在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规划中会多处采用旧建筑的地址作为重要城市信息,所以,现代建筑建设时难免会出现改动历史文化建筑的情况,致使历史文化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三)历史名城保护体制不够完善
现如今,很多城市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措施都不够完善,其管理单位也较为混乱,隶属不明确,政策的落实也不到位。同时,在相关法律的政策上也存在着很多漏洞,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很多条文的规定还不够具体,也缺乏相关的配套辅助性文件,导致无法全面进行保护。另外,在历史名城的管理人员上,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维护经验,只有极少数的著名景点设有专员进行维护,专业管理人员的缺少也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困难的一大不利因素。
(四)历史名城开发上出现认知错误
很多的人认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就是把其开发成旅游景点进行利用,配套建立起相应的旅游设施场所,既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又完善和修缮了历史名城。这种认知固然有其可取之处,然而,实际情况却与理想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相关部门只重视开发历史名城后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疏忽对人员的管理,这就造成大量的历史名迹古物遭到破坏,其历史名城的声誉也受到了不好的影响。
二、城乡规划设计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
当代社会,城市化已经进入了高速路,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和完成度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发展实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把城市化的建设水平做为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而我国作为一座有着上千年文化历史的古国,其历史遗迹遍布我国大江南北,而一些曾经是古代帝王生活过以及定都的城市,其中更是拥有较多的历史古建筑和历史文物,但同时,随着城市化的建设,过多的历史建筑物也会产生或多或少的问题。历史文化名城凝结了我国重要的传统文化,也是现代城市化的文化底蕴所在,保护历史名城不仅仅只是对古建筑的保护更是在保护传承千年的文化瑰宝,对于我国历史的探索有着深刻的意义。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和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不能只图城市化发展而不顾这些文化遗址,否则就会丢失我国重要的历史文明。进行城乡规划时要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考虑进来,既要不断推进城市化建设,又要在建设中科学合理地保护好文化名城。
三、城乡规划设计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措施
(一)城乡规划合理布局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关键在于如何进行城乡的规划与合理布局,它整个工程的基础,没有科学合理地布局与设计,又何谈去保护好我们的历史文化名城呢。制定城乡规划之前,需要有专业的人员做好现场的实际考察,充分考虑到当地城乡的实际状况及文化名城的遗址,设计出符合当地特色的规划方案,新建筑的风格要与历史文化建筑相呼应,但绝不是生硬死板的模仿,通过特定人才的风格设计,使二者和谐共存,这样一来,可以大大提高城市化建设的水平。而想要新旧建筑能够交相呼应,就需要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通过深入地了解,巧妙地把历史文化融入城市化建设的设计中,从而使新建筑既有新时代的标志又有当地传统文化的影子。除此之外,相关设计人员,还可以参照古代建筑的设计理念,将其应用在新建筑上,从而更加贴近这座城市的文化色彩。
(二)大力开发新区
我国的国土面积较广,但是城市占地的面积还是较小的,这也是制约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文化名城所在的城市大多有着深远的历史背景,其发展的水平也处于较高的程度,城市的功能性也是多种多样,但由于这样的多功能性使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难度升高,城市化的思路也就从内部的建设转移到向外拓展,通过开发城市边缘的土地,来进一步扩大城市化的范围,从而改善城市整体的服务,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效保护。
(三)对历史名城进行修正
历史名城存在时间较为长久,延存至今,经历了岁月和大自然的洗礼亦或是人为的影响,其完整度一定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在相关的维护方面,只是针对较为著名的建筑进行修缮,往往忽略了其他附属建筑的修护,致使一些古建筑至今还有着严重的破损,这就与城市化的规划中不相符,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常年没有修缮的历史名城进行修缮,稳固建筑的结构,使其与新时代的建筑能很好地融合。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与城市现代化的进一步推进,使得现代化与历史进程中的问题更为突出。为了缓解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科学地布局与计划,使新旧建筑能够和谐并存,如科学开发、增设有效管理、积极修缮古建筑等,在实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好城乡的建设,提升城市的形象,增强我国的文化底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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