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出现的行政区划体制合宪性问题,国际上德国、法国及日本都有各自的宪法性案例及宪法性解释可供比较与借鉴。宪法对地方组织体制的规定不可能十分详细,我国地级市设置及市管县体制是合宪的。虽然国家立法者拥有广泛的裁量权,但行政区划相关法律制定应遵循一定的宪法性原则,行政区划实施也应有法律来规范以保证其严肃性。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