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建德
甘肃省迭部县人民医院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747400
【摘要】 目的:研究分析非手术治疗与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对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的临床效果。方法:2019年7月初至2020年6月末,样本选入80例,组别间行平均分配,常规组:非手术治疗,观察组: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疗效比较。结果:关节活动度、腕关节恢复优良率、并发症发病率、恢复情况比对,观察组具有优势性(P<0.05)。结论: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治疗中,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具备良好治疗效果,实施可使患者腕关节功能得以恢复,防控并发症发病,临床疗效极佳。
【关键词】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非手术治疗;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临床效果
桡侧骨折作为老年人群高发骨折类型,其成因多是由日常生活中突发跌倒、意外事件等,导致桡骨远端承受暴力冲击所引发,其症状以肿胀,压痛,活动受限等为主要表现,对患者腕关节功能造成影响,干扰其日常生活及自理能力[1]。非手术方式与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均对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具有治疗作用,但通过临床观察发现,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应用价值较高,原因在于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开展后,能够更为良好的复位骨折端,提高桡骨远端结构稳定性,且实施后可显著降低并发症发病率,促进骨折端愈合,使患者疾病康复时长得以缩短,临床治疗有效率较高,因此疗效相比非手术治疗具备明显优势性,患适用于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患者,者预后恢复情况良好[2],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9年7月初至2020年6月末,样本选入80例,组别间行平均分配,常规组资料:男23例,女17例,(65.26±1.18)岁,发病至入院时间(13.68±2.55)小时,骨折位置:左侧19例,右侧21例;观察组资料:男22例,女18例,(65.35±1.21)岁,发病至入院时间(13.73±2.47)小时,骨折位置:左侧20例,右侧20例;无差异(P>0.05)。
1.2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采取影像学检测,明确其骨折发生位置。
常规组以非手术方式进行治疗:采用石膏夹板对患者患肢进行固定。
观察组以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方式进行治疗:根据检测结果,钢板采用2.4mm可变角度双柱V型桡骨远端钢板,行麻醉至起效后,于患处做手术切口,游离皮肤组织、筋膜后,牵拉桡动脉、正中神经、桡侧腕屈肌等,袒露病灶,行骨折复位,C型臂X光机探查复位情况,调整骨折端角度,以克氏钉做临时固定,置入桡骨远端钢板对患肢进行固定,完毕后复位牵引、游离组织,止血后做缝合处理,手术结束。术后采用石膏固定患肢,根据患者恢复情况,开展关节功能康复训练,以此促进患者疾病康复。
1.3观察指标
关节活动度指标项:外展、弯曲、后旋、内翻,统计时间:治疗后3个月、6个月。
腕关节恢复优良率:以患者腕关节活动基本恢复正常,无活动受限情况为优;偶有疼痛,存部分活动受限情况为良;相比治疗前未见明显改善为差。
并发症发病率:神经损伤、肌腱黏连、感染、局部肿胀等。
恢复情况:骨折愈合时间、住院时间。
1.4统计学处理
本次研究非手术与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对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的治疗效果,采用SPSS21.0版本统计学软件对研究所得数据进行计算分析,计量资料、计数资料分别采用t值、²值进行检验,以(x±s)、(n%)方式进行表示,检验结果为P<0.05,表示数据存差异、P>0.05时,表示统计结果无差异。
结果
2.1关节活动度
行治疗后患者关节活动情况进行数据统计,观察组关节活动度指标项数据在组别间较为良好(P<0.05),见表1。
表1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患者关节活动度汇总(度,x±s) n=40
| | 外展 | 弯曲 | 后旋 | 内翻 | ||||
分组 | 案例(n) | 治疗后3个月 | 治疗后6个月 | 治疗后3个月 | 治疗后6个月 | 治疗后3个月 | 治疗后6个月 | 治疗后3个月 | 治疗后6个月 |
常规组 | 40 | 49.82±10.35 | 54.82±9.49 | 45.22±12.34 | 51.40±8.69 | 90.04±15.22 | 92.69±12.10 | 81.47±10.15 | 83.44±7.14 |
观察组 | 40 | 45.01±4.29 | 50.12±5.78 | 56.93±8.40 | 65.25±5.67 | 96.18±8.39 | 97.43±7.52 | 86.20±7.43 | 87.36±3.21 |
t | - | 2.7152 | 2.6751 | 4.9612 | 2.3466 | 2.2344 | 2.1042 | 2.3782 | 3.1669 |
P | - | 0.0082 | 0.0091 | 0.0000 | 0.0215 | 0.0283 | 0.0386 | 0.0198 | 0.0022 |
2.2腕关节恢复优良率
经汇总,组别间腕关节恢复情况,以观察组具有明显优势性(P<0.05),见表2。
表2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患者腕关节恢复优良率比对(n%)
分组 | 案例(n) | 优 | 良 | 差 | 优良率 |
常规组 | 40 | 11(27.50%) | 17(42.50%) | 12(30.00%) | 28(70.00%) |
观察组 | 40 | 23(57.50%) | 15(37.50%) | 2(5.00%) | 38(95.00%) |
X² | - | - | - | - | 8.6580 |
P | - | - | - | - | 0.0032 |
2.3并发症发病率
行治疗后并发症发病情况汇总,观察组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P<0.05),见表3。
表3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患者并发症发病情况汇总(n%)
分组 | 案例(n) | 神经损伤 | 肌腱黏连 | 感染 | 局部肿胀 | 发病率 |
常规组 | 40 | 2(5.00%) | 3(7.50%) | 2(5.00%) | 4(10.00%) | 11(27.50%) |
观察组 | 40 | 1(2.50%) | 0(0.00%) | 1(2.50%) | 1(2.50%) | 3(7.50%) |
X² | - | - | - | - | - | 5.5411 |
P | - | - | - | - | - | 0.0185 |
2.4恢复情况
行治疗后患者恢复情况统计,以观察组指标项较好(P<0.05),见表4。
表4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患者行治疗后恢复情况统计(x±s) n=40
分组 | 案例(n) | 骨折愈合时间(周) | 住院时间(天) |
常规组 | 40 | 18.47±3.01 | 10.47±1.65 |
观察组 | 40 | 14.29±1.30 | 6.84±0.92 |
t | - | 8.0630 | 12.1526 |
P | - | 0.0000 | 0.0000 |
3.讨论
随着年龄增长,人体骨密度、骨骼抗击打能力均将出现明显下降,因此在临床骨科接诊患者中,老年人群占比较高,属骨折疾病高发人群[3]。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发生后,易对老年人生活质量、肢体功能等造成影响,加之机体状态、生理机能等因素干扰,如不及时行有效救治,除加剧疾病致残几率、延长患者疾病康复时长外,极易遗留腕关节活动障碍、神经损伤等情况,危害性显著[4]。
非手术方式作为临床治疗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首选方式,其特点在于行治疗期间创伤性较小,采用石膏夹板对患肢进行固定,管控患肢活动角度,以此促进骨折端复位、愈合,具备一定治疗作用。但就非手术治疗效果而言,部分患者经治疗后存较高并发症发病几率,且骨折愈合时间较长,预后关节活动度不佳,因此疗效及治疗安全性等不佳
[5]。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作为手术治疗方式,于治疗期间需做手术切口,置入锁定钢板对骨折端进行固定,实施后能够明显恢复患者腕关节功能,且手术的开展,可保障骨折端得到精准复位,术后恢复时间显著缩短,疾病康复几率得到明显提高。此外,以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患者,可使并发症、后遗症发病率得到有效管控,患者预后关节活动度极佳,因此治疗安全性、患者预后恢复情况均良好,治疗优势性明显[6]。
本次课题采集样本80例,分组后分别以非手术方式和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方式对其进行治疗,经数据比对,接受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患者腕关节活动度、关节功能恢复较好,并发症发病几率降低,行治疗后康复时间较短。由此可见,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度对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具有良好治疗作用,实施后有助于患者关节功能恢复,从而减少疾病影响性,疗效极佳。
综上所述,老年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治疗中,以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疗效更为显著,疗效优势性明显,建议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李江海,刘浩坤,黄伟.外固定架骨折固定术和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在C型桡骨远端骨折中的效果比较[J].中国社区医师,2020,36(25):19-20.
[2]朱新雷.比较掌侧和背侧入路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不稳定性桡骨远端骨折的效果[J].河南外科学杂志,2020,26(04):61-63.
[3]王勇.外固定支架与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C型桡骨远端骨折的疗效观察[J].浙江创伤外科,2020,25(02):258-260.
[4]姚沛全,余颖锋,张贤森.闭合复位支架外固定与切开复位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的效果[J].中外医学研究,2020,18(09):44-46.
[5]竺枫,薛建波,祝斌,等.背侧中柱微型钢板联合掌侧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桡骨远端中柱区粉碎性骨折[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19,34(03):258-261.
[6]陶贤.使用掌侧钢板内固定术治疗不稳定性背侧移位桡骨远端骨折的效果研究[J].当代医药论丛,2018,16(22):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