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 安徽省合肥市 230001
摘要:目的:对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的法医学鉴定案例结果分析,并且以分析结果应用在后期法医学鉴定中。方法:选择法医学鉴定的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84例病人作为观察对象,选择时间段设置为2019年4月--2021年4月,并且使用回顾资料分析方法,获得法医学鉴定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结果。结果:(1)对84例病人骨折不愈合统计中,有59例为医源性骨折不愈合,占比70.23%;其中内固定钢板松动19例,骨缺损8例,骨折间隙过大13例,内固物断裂10例,伤口感染不愈合9例。(2)对84例病人伤残鉴定结果中,10级伤残45例、9级伤残30例、8级伤残9例。结论:法医学鉴定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过程中大部分由于医源性因素导致,并且可以根据相关的鉴定标准对骨折不愈合病人进行伤残评级。
关键词: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医源性;法医学
骨折不愈合在临床上又被称为骨不连,这种并发症发生时间晚,对病人损伤性大,并且后期治疗难度增加,使病人后期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目前,对该类骨折的鉴定中,由于临床鉴定缺少相应的鉴定标准,导致对该类骨折损伤鉴定难度大。为了帮助临床更好的对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进行法医学鉴定,可以对法医学鉴定的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案例分析,并且总结法医学鉴定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病人特点,且以总结的特点应用在以后的类似案例法医学鉴定中,提高法医学鉴定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质量。以此,本组对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的法医学鉴定案例结果分析,并且以分析结果应用在后期法医学鉴定中。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法医学鉴定的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84例病人作为观察对象,选择时间段设置为2019年4月--2021年4月。本次选择的病人总共84例,对病人年龄数据统计,年龄在18岁--70岁,平均年龄47.37±6.33岁;对病人性别数据统计,有男性42例,女性42例。
1.2方法
本次研究中,主要是应用了回顾资料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在应用前,需要对病人的法医学鉴定资料收集。在收集资料过程中,为了保证收集资料准确性,对收集资料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熟练的资料收集技术。病人资料收集完成后,开展信息化技术处理,并且存储在本研究中心电脑数据库中,以便本次研究时提取使用。
2.结果
2.1对84例病人骨折部位统计
84例骨折病人,胫骨骨折最多,骨折51例,占比60.71%;其次是股骨骨折,骨折30例,占比35.71%;最后是肱骨骨折,骨折3例,占比3.57%。
2.2对84例病人骨折类型统计
对84例骨折病人骨折类型统计中,闭合性骨折61例,占比72.61%,开放性骨折23例,占比27.38%。
表1对84例骨折病人骨折类型统计
骨折类型 | 数例 | 胫骨 | 股骨 | 肱骨 |
闭合性骨折 | 61(例) | 33(例)39.28% | 26(例)30.95% | 2(例)2.38% |
开放性骨折 | 23(例) | 18(例)21.42% | 4(例)4.76% | 1(例)1.19% |
2.3对84例病人治疗方式统计
对84例病人治疗方式统计,加压钢板内固定33例,占比39.28%;交锁髓内钉内固定38例,占比45.23%;外固定支架固定13例,占比15.47%。
表2对84例病人治疗方式统计
治疗方式 | 数例 | 胫骨 | 股骨 | 肱骨 |
加压钢板内固定 | 33(例) | 25(例)29.76% | 7(例)8.33% | 1(例)3.03% |
交锁髓内钉内固定 | 38(例) | 13(例)15.47% | 23(例)27.38% | 2(例)2.40% |
外固定支架固定 | 13(例) | 13(例)15.76% | 0(例)0 | 0(例)0% |
2.4对84例病人医源性骨折不愈合统计
对84例病人医源性骨折不愈合统计中,有59例为医源性骨折不愈合,占比70.23%;其中内固定钢板松动19例,骨缺损8例,骨折间隙过大13例,内固物断裂10例,伤口感染不愈合9例。
2.5法医鉴定结果统计
对84例病人伤残鉴定结果中,10级伤残45例、9级伤残30例、8级伤残9例。
表3对法医鉴定结果统计
鉴定标准 | 结果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 重伤29例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 轻伤43例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重伤12例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10级伤残45例、9级伤残30例、8级伤残9例 |
3.讨论
3.1法医学鉴定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标准讨论
根据法医学临床经验和对相关文献收集,现提出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法医学鉴定标准:(1)骨折端有异常活动,时间超过9个月;(2)负重、支撑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3)畸形愈合伴肌萎缩;(4)x线检查示:骨折端有间隙,骨折端有硬化,髓腔封闭,骨质疏松,骨痂间无骨小梁形成。
3.2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常见原因分析
四肢长骨骨折在临床上是常见骨折疾病,这类病症多数发生在交通事故中,病人受到外力作用引起的骨折。因此,一般情况下病人损伤性大,治疗难度高,并且治疗后并发症多。在常见的并发症中,有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形成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病人自我因素;另一个是医源性因素。在法医学鉴定过程中,需要明确引起该并发症因素,以便能够准确对该并发症开展法医学鉴定[1]。
3.3法医学鉴定难点分析
(1)鉴定时间掌握困难:开展骨折不愈合鉴定中,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骨折影像学资料,临床诊断情况,临床诊断时间等。在以上的影响因素中,临床诊断时间难以控制,其主要原因是骨折不连诊断时间可以长达9个月,由于诊断时间长,一般在骨不连没有确诊前诊断为轻伤,而骨不连确诊后可以鉴定为重伤。两种鉴定时间不同,会获得不同的鉴定结果。为了解决该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法医学鉴定过程中先出鉴定意见,意见中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进行说明,然后后期再开展鉴定,以此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和公平性[2]。
(2)医源性因素参与度:在法医学鉴定骨不连并发症中,鉴定时造成病人骨不连因素有多种,这些因素多样化,增加法医学鉴定难度。法医学开展骨不连鉴定过程中,对形成骨不连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对医源性引起的骨不连,进行详细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把握伤残标准,并且把握相关的法律精神,切实维护各方权益,为案件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3]。
参考文献
[1]束长宝,刘长武. 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的法医学鉴定[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25(07):465-378+109.
[2]尹海洋. 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的法医学鉴定[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8,35(14):498-273+320.
[3]黄思兴,李生彦,张先国,孔斌,刘宽林,朱亚立.45例长骨骨折延迟愈合、不愈合法医学鉴定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7,78(24):102-247+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