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形象利益的经济因素和人格因素,形象权指民事主体对表征其独特人格特征具有可指示的形象利益(肖像、形体、声音等)享有的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具体人格权。形象权与肖像权具有同构性,在人格权体系下建议取消肖像权,取而代之以形象权。形象权包括精神性利益和财产性利益。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