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结核病防治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010020
【摘要】目的 分析结核病患者应用板式抗结核药治疗的临床效果。方法 将80例结核病患者作为本次研究对象,按照电脑盲选法将其分为散装组(采用散装抗结核药)与板式组(采用板式抗结核药),每组各40例,所有患者均于2020.1-2020.9收治到我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比两组治疗效果。结果 在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中,散装组发生率(15.00%)明显比板式组(42.50%)低,P<0.05。结论 临床在防治结核病患者中,应用板式结核药治疗能够引起诸多不良反应,会对患者抗结核效果带来直接影响,临床对此需加强用药安全的监测管理,以此提升防治结核病的疗效。
【关键词】结核病;板式抗结核药;散装抗结核药;不良反应
结核病在临床中属于慢性传染性疾病的一种,常见于临床各类医学疾病中,可对患者心理及生理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其危险程度已获得各医学界组织的重视[1]。临床在预防治疗工作中,通常予以板式抗结核药物治疗,虽能够有效降低单一药物治疗带来的风险,避免耐药结核病发生,但仍有部分患者在治疗期间产生不同且多种不良反应,导致患者治疗依从性大大降低[2]。为进一步分析板式抗结核药物治疗结核病患者时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本文特纳入80例结核病患者加以研究,对其分别予以散装抗结核药物以及板式抗结核药物治疗,分析该两种类型药物治疗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实际效果,阐述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基线资料
纳入我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2020.1-2020.9收治的80例结核病患者,按照电脑盲选法将其分为散装组与板式组,每组各40例,散装组男女各21、19例,年龄19-70岁,平均(49.58±1.64)岁,病程1-4年,平均(2.94±0.17)年;板式组男女各20例,年龄19-70岁,平均(49.55±1.66)岁,病程1-4年,平均(2.99±0.13)年。两组基线资料对比无差异,P>0.05。
1.2方法
散装组患者在强化期间,对于体重>50kg者,均予以口服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吡嗪酰胺片1.5g(生产批号:国药准字H44020253;规格:0.25g/片)口服;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乙胺丁醇片1.0g(生产批号:国药准字H33021602;规格:0.25g/片);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利福平片0.5g(生产批号:国药准字H32021677;规格:0.5g/片);上海信谊黄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异烟肼片 0.3g(生产批号:国药准字H31020495;规格:100mg/片);对于体重≤50kg者,则予以口服吡嗪酰胺1.5g;乙胺丁醇0.8g;利福平片0.4g;异烟肼0.3g。在巩固期间,需要酌情减少用量,仅予以患者服用利福平与异烟肼即可。
板式组在强化期间,对于体重30-39kg、40-49kg、≥50kg患者分别予以异福酰胺3片、4片以及5片,同时加以口服盐酸乙胺丁醇片。在巩固期间,组合服用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异福片(生产批号:国药准字H20020485;规格:0.15g利福平、0.1g异烟肼/片)和异福酰胺,结合患者体重适当调整药物用量,对于体重>50kg者可予以2片,对于<50kg者可予以1.5片治疗。
1.3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其中包括肾功能损害、腹泻、呕吐以及皮肤瘙痒等。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22.0统计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在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中,散装组发生率(15.00%)明显比板式组(42.50%)低,P<0.05,见表1。
表1比较2组不良反应发生率(%)
组别 | n | 肾功能损害 | 腹泻、呕吐 | 皮肤瘙痒 | 总发生率 |
板式组 | 40 | 7 | 5 | 5 | 17(42.50) |
散装组 | 40 | 3 | 2 | 1 | 6(15.00) |
χ2 | - | - | - | - | 7.384 |
P | - | - | - | - | P<0.05 |
3讨论
临床目前对于结核病的治疗与诊断有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并获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板式抗结核药能够帮助患者有效控制病情,降低临床耐药性,已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治疗工作中[3]。与此同时,患者病情的得到控制的同时,其不良反应也随之发生,导致患者治疗效果受到影响。
本次研究结果表明,板式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参照组,P<0.05。临床因广泛应用板式抗结核药治疗,而诱发诸多不良反应,其中常见包括内分泌失调、精神与神经系统(狂躁、抑郁、失眠、兴奋、抽搐、头痛)、肌肉与骨骼系统(全身大关节疼痛)、肾功能损害(以蛋白尿最为常见)、血液系统(血小板降低、骨髓移植-白细胞减少)、消化系统反应(腹泻以及恶心呕吐)、全身反应(过敏性休克、皮疹以及皮痒瘙痒)[4]。针对此类不良反应,临床应当在患者开展药物治疗时积极开展抗结核药物的用药安全检测,严密观察患者用药期间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调整合理的给药措施,嘱患者定期复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等指标,确保患者能够顺利且安全的治愈肺结核,以此提升临床抗结核质量[5-6]。
综上所述,结核病患者在接受预防治疗时采用板式抗结核药物会诱发诸多不良反应,进一步影响其抗结核疗效,临床对此需积极开展用药安全的监管措施,以此提高临床防治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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