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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土壤环境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短期内已无法达到有效的治理效果,只能站在长期角度来探索有效治理。因此,在具体的污染场地土壤管理过程中,需针对不同地方的特殊情况进行思考,最大限度来缩小污染场地的范围,并坚持有效运用创新型环保技术,为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修复策略;
一、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现状
1.1 污染物类型丰富
环境保护中有一类比较特殊的污染治理,一直都是超大的难题,如果能够攻克该难题,则意味着未来环保事业的发展,不仅仅是达到预期,甚至是能够超出预期;相反,如果没有更好的控制、解决此种特殊污染,将来则会遭遇更大的污染挑战,或许会超出现有的科技处理能力,届时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将会是不可逆的。污染场地土壤环境,是治理过程中的重点对象,目前的污染物类型非常多,包括无机物、化学肥料、有机农药、有机废弃物等。污染场地土壤环境当中,几乎涵盖了目前科技认知下的所有污染物,这已经不是处理单一污染物就能够治理的问题,只有在共同治理众多污染物的基础上,才能彻底清理污染的效果。各类污染物在集中掩埋以后,借助土壤的天然优势,开始出现各种不同的反应,这些反应有物理反应,也有生物反应、化学反应,持续性的反应导致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破坏已经远远超出预期,现阶段的治理仅仅是控制,还没有办法实现范围的缩小。
1.2 农产品污染不断增加
土壤污染可以说是威胁人类生存的最重要的污染,土壤的出现是地球经过千万年的进化以后,衍生出的重要的、赖以生存的资源,土壤出现污染后,对农产品的污染也会不断增加,由此会造成一系列非常严峻的问题。某区域的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由于治理效果薄弱,导致土地内部的污染开始悄悄的出现蔓延现象,虽然外表看上去没有不同,但由于土地之间联系非常紧密,导致污染扩散过程对农产品造成持续性加重的危害损失,各类农产品污染浓度不断增加,有些农产品出现了外表光泽、内部黑心的现象,导致无法食用。这反映出此类农产品所附属的土壤区域已全部遭到严重污染,需要强制性地停止种植,并采取各类技术来进行治理。农产品污染不断增加以后,农业用地将大幅度减少。而污染带来的各类反应却没有一刻停止,无论春夏秋冬,污染都在持续性蔓延,且污染速度也在大幅度提升。
1.3 水源污染不断加重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出现污染的现象,不是一个偶然现象,而是分布在全国范围内的“定时炸弹”,该类型的环境并不单纯停留在土壤污染层面,还会对水源造成严重破坏,构成安全威胁,亟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土壤本身就是与水源相互衔接的资源,水源滋润土壤、土壤保护水源,这本来是一个良性循环体系。但是,污染场地土壤环境打破了二者的均衡模式,污染场地土壤环境当中的各类污染物在持续渗透的作用下会对水源造成污染。在雨季来临以后,雨水对土壤的冲刷作用,会直接带动各类污染物的快速流动,这些污染物进入到水源以后会产生新的反应,不仅能够直接杀死水中的微生物和动物,同时会严重破坏水体的结构,导致各类元素严重失衡,有些水体会表现出变色现象,有些水体则出现恶臭问题,有些水体甚至直接变成“死水”。伴随着水污染的不断加重,污染过的水资源会持续流入到其他的土壤当中,由于水资源背后是四通八达的水系,所以未来到底能够污染多大的区域,以及能够造成多大浓度的污染,谁也不敢确定。
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治理原则
环保工作在现如今的发展、执行过程中,已经不再是“人人有责”的模式,而是“人人有义务”的强制性要求。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治理,单纯依靠政府部门来操作,根本不可能得到预期效果,简单的控制虽然维持了短期内的稳定,可是短期的稳定并不意味着污染问题得到根治,相反,污染物在持续性积累过程中,表现出“积蓄力量”的特点,这些污染物会集中发生不同的能量反应,导致一些技术措施所塑造的屏障越来越薄弱,土地被侵蚀的越来越厉害。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治理,需做好长期的准备。治理的技术措施、方法、设备等,都需要获取区域性的全民力量,尤其是需要社会上各类环保企业加强联合治理。只有大范围推广联合治理模式,才有可能扭转污染场地土壤环境治理的颓势,恢复原有的平静。针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治理,不可能一味的采取“对抗”手段来完成,这样只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随着现代化的提取技术的不断加强,可按照因势利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污染物的提取、加工和重新利用,甚至可将污染物作为新的能源加以利用,这对于污染场地土壤环境性质的转变,以及未来治理的进步,具有创新的指导意义。
三、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管理对策
3.1 构建场地污染修复监管体系
目前,国内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方面,开始站在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多元化举措并行的模式来提高自身的工作意识,实现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管控。显而易见,之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老旧理念只会导致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污染范围不断增加,污染程度持续上升,若等到污染问题进入到家门口的时候,则为时已晚,那样即便是通过再先进的技术来治理,也不能恢复如初。构建场地污染修复监管体系,是最基础的工作部分。所有的政府工作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沟通力度,加强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信息共享,分工协作,争取监督与管理实现合作共赢。环境保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组成部分,若缺少环境方面的控制,日后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阻碍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环保部门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调查力度,也需进一步提升,除了原有的调查措施、人员外,必须实现网络化监督与调研的有效融合,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分类管理的目标。体系化的监督、管理,更容易得到更加专业的报告结果,有利于实现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全面把控。
3.2 建设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价体系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不仅仅是影响到环境保护,同时对人身健康、人身安全造成的影响也非常突出。健康风险的存在,不再是一些理论上的研究,已经切实发生在人类的身边。某地方的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由于长期缺乏治理和把控,对水源、土地、空气均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周边生活的居民体质明显较差且容易患病,尤其是在难以治愈的疾病方面患病率大幅提升,死亡率极高。此时,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健康风险评价体系成为硬性工作内容。针对各类污染物的蔓延途径、蔓延速度、造成的疾病类型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测试和研究,并联合医学研究部门来共同分析。健康风险评价,必须实现专业性的大幅提升,对于每一项健康风险的处理和解决都不能表现出任何的放松,对于土壤的背景资料调查、污染状况的更新、毒性评估等方面均需进一步完善。由于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多变性,以及不可掌控性,健康风险评价也要实时更新。
3.3 建立健全场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现如今,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管理工作,不仅纳入到正轨当中,同时在法律层面上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从执法情况来看,某些犯罪人员的心态过于简单,他们单纯的认为,污染场地土壤环境已经表现出不可逆的特点,所以多增加一点污染、少增加一点污染,并没有较大的区别。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们开始肆无忌惮的排放污染物,力求获得自身生存区域的片刻安宁。这种“杀鸡取卵”的污染转移,使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严重恶化,污染能量不断增加,最终由此产生的爆发性污染后果是任何人都无法承担的。为此,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就是为了防止某些人“添乱”。污染的治理和预防,需结合地方情况来进行,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体系。除此之外,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的懒政问题直接造成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不断恶化,因此在法律法规的设计过程中,也应将污染治理不足问题以及污染治理拖延现象同样纳入到法律体系当中。
3.4 制定场地污染修复标准体系
现阶段的污染场地土壤环境治理已进入到非常重要的阶段,污染修复标准体系的建立则是未来的重点努力方向。该污染修复标准体系的建设和运用,可为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治理目标的确定及方法的选择提供正确的指导。地方政府可依据当地污染影响的实际情况,将场地污染修复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结合起来,根据土地的未来用途确定土地整治和修复的目标,发布和施行适合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污染修复标准,加强污染场地管理。由于土壤污染的不可逆转性与隐蔽性,极易演变为环境污染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因此必须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土壤污染。我国在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也极度缺乏,至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因此就必须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的场地污染修复标准体系管理制度。
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对土壤环境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当前土壤环境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认真做好土壤环境的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壤环境的修复管理,将更多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应用到实际污染土壤修复当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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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敏,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及管理对策—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6(06)
基金项目:岭南股份科技创新项目(KY-0085);东莞市院士工作站项目(DGYSZ-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