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法制路径探析研究-----基于校园金融风险法制教育为视角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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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法制路径探析研究 ----- 基于校园金融风险法制教育为视角

余万彪 叶巧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在大学生法制教育过程中,面临教学方式单一,教学内容无法满足学生需求,尤其在互联网背景下,“校园贷”等形式网络信贷不断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创新法制教育教学形式和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金融风险;法制教育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全面加强依法治国建设,把依法治国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战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建设的根基在于法制宣传,因此,推进法制教育纵深发展,直接影响依法治国建设基本方略,甚至制约国家法治建设历程。高校大学生群体是国家未来的中坚力量,除了具备法律常识外,更应具备过硬的法律素质、更高的法律素养,以及深厚的法制观念,以自身紧迫感及责任感,肩负起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此,在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制教育赋予的内涵更丰富、肩负的责任更重,但在法制教育,尤其是是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群体面对的金融风险,加强法制教育更加紧迫。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困境

(一)教学方式单一简单

在目前的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中,法制教育大部分是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甚至是填鸭式的教育,缺乏互动,学生的参与程度不高,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理论知识把握不够深入,部分法制教育教师为辅导员身份,少有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教师本身未接受系统的法律教育,自自身法律素养及专业水平欠佳的情况下,开展法制教育更是缺乏效果。此外,法制教育过程中,这种照本宣科式的法制教育造成了课堂氛围的枯燥无味,不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教学内容无法满足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需求

各高校目前通用的教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并不能将14门法律核心课程囊括其中,也导致了学习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中无侧重点,尤其在互联网背景下,学生面对的信息千变万化,以“校园贷”为例,现行的法制教育基本没涉及网贷法律知识普及,在已发生的高校“校园贷”事件中,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开展校园网贷普及的重要意义。

(三)学生法制意识薄弱

在开展法制教育过程中,大学生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在面对问题及纠纷时,更多是诉诸感情牌、金钱牌,这就形成大学生群体自身缺乏法制意识,在法制教育过程中不认真汲取法律知识,缺乏法制观念的培育,在已出现的校园金融风险案例中,学生群体面对违法的“裸贷”“套路贷”等明显违法并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未能走合法的解决途径,甚至自身也走向违法的道路,最终不利于培养法律素养。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困境的原因

(一)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至2006年教育部实行新课标后,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合并,统一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中,法律基础课程的内容占该课程比为四分之一,涉及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简介以及宪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由于法律基础涉及知识面广,在课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仅能简单的知识点罗列,无法做到深度分析,教学效果欠佳。教学内容挤压、教学时间压缩、教师队伍非专业化等情况下,促使高校法制教育在前进的道路上越走越偏离正轨。

(二)高校教学管理环境不利于开展法制教育

高校是一个注重追求自由环境的场地,一个公正、自由、平等的教育环境,对培养大学生法制意识,形成依规办事等行事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在目前高校管理环境下,无论是学生管理还是教学安排,更多的倾向于禁止性、义务性的规范,注重秩序的维护,对学生权利赋予的较少,学校管理偏重于行政化,行政强制性居多,在这种教学管理环境下,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对公平正义的法制相悖离,不利于大学生群体法律素养的培养。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外部环境复杂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社会矛盾凸显,各类违反社会道德及违法犯罪事件不断涌现,尤其在互联网背景趋势下,网络中的极端个人主义、负面思想等对大学生群体产生巨大的冲击,在大学生群体价值观尚未成型的情况下,受腐朽不当思想的影响,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法制观念,在发生纠纷及问题时,更多的诉诸其他手段及方式解决,在已发生的“校园网贷”事件中,学生阅历浅薄,在不良思想冲击下,网贷行为演变成一个个校园悲剧事件,为法制教育开展造成巨大的屏障。


三、新形势下高校法制教育路径探析

(一)培养大学生法制信仰及法制敬畏

法律的权威在于法律被信仰及敬畏,只有树立法律的信仰,才能形成自觉接受法制教育的前提,法制教育的信仰并不能仅凭法律知识的灌输,更应对法制精神的认同和价值观的认可,以校园金融金融风险法制教育为例,只有培养大学生的风险法律意识,在思想上形成法律信仰及敬畏,面对风险时,才能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运用法制思维,解决面对金融风险问题。

(二)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和手段

首先,创新法制教育教学方式,大学生法制教育要形成以讲授与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相辅想成,法制教育不仅是理论教育,更是实践性强的教育,大学生群体面对的金融风险法制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可让学生到法检机关、律所等场所,切身体会相关的法制氛围。其次,通过邀请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人士进校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金融风险知识的兴趣,增加金融风险法制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可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法制教育的宣传,成立校园法律咨询所,为学生遇到的金融风险法律问题提供专门的咨询服务。

(三)高校重视大学生群体的法制教育

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首先表现在师资投入方面,大学生的法律基础课程应为法律专业背景教师授课,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授课计划制定等方面,应增加相应的法律普及知识的课程建设,尤其是增加与学生密切相关的金融风险法制教育方面的课程建设,增加普法课程内容,并适当调整课程形式,专家讲座、外出参观等形式都应成为法制教育,尤其是金融风险法制教育的重要教学内容。

(四)优化法制教育外部环境

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并非一蹴而就, 尤其是金融风险领域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工程,需要国家、社会、家庭、高校等各方的努力,形成一股合力,尤其是其外部法制环境,直接影响大学生金融风险法制教育,作为国家有关机关应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同时,加强金融风险防范,降低“校园贷”等行为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和危害,公检法机关在面对大学生金融风险的案件时,加强对大学生群体的保护,更多的进行正面引导和宣传,为金融风险法制教育营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高校大学生金融风险法制教育现实困境及路径选择

,项目编号:JAS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