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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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的应用

欧阳艳梅

广西遥感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 530000

摘要:随着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改革的持续深入,各地政府部门加大用地监管工作力度,提倡推行动态化、科学化以及规范化的建设用地监管,从根源上消除动态监管数据与土地登记相关内容融合度不强的问题,提升建设用地监管效率水平,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基于此,本文将重点分析土地登记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应用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并以此为基础阐述具体的应用途径。

关键词:土地登记;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应用

引言:在现代化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土地登记等工作的科学落实,充分维护现行土地权益,推动土地管理工作的深度改革。就近几年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土地登记的实况来看,其不仅可以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同时也使得土地监管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将目光立足长远,对现行建设用地监管中的土地登记制度进行整改与完善,开展富有成效的建设用地动态监管。

一、土地登记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的应用必要性

(一)土地产权管理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关于建设用地管理的行业法规日趋完善,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现阶段土地监管高度重视土地产权问题。通常来说,典型的土地产权问题包括土地使用权利不清、土地无偿使用等,这类问题存在将会大幅度增加土地管理工作难度。因此,土地登记也就成为土地产权管理的必然要求,即通过土地登记来明确产权,从而保证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值得注意的是,为顺利推动土地管理举措的落实,相关部门必须极力争取土地权利人的配合,促使其成为土地管理的参与者,确保土地产权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二)动态监管建设用地的前提基础

所谓建设用地的动态监管,其本质内容包括用地利用、用地供应以及用地审批,但就我国当前阶段的建设用地监管情况来看,土地的利用、供应以及审批环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重地轻权问题,征地矛盾、违法用地等现实问题导致人地分离,人与土地的协调发展存在较大阻碍。在这一背景下,将土地登记引入到建设用地的动态监管工作中,可以更加清晰地明确土地权利人的权益,供动态监管部门参考,提升监管效率。

(三)规范土地市场的必要举措

之所以推行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工作,其本质目的是规范土地市场,确保整个市场井然有序。但是,市场的有序运行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制度基础上,这就需要完善土地制度来为土地交易活动提供依据,明确土地产权,控制金融风险。研究表明,土地登记可以令土地市场融资行为中的抵押具有法律保证,从而提高用地监管水平,维持土地市场的健康稳定。

二、土地登记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的应用可行性

土地管理改革属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话题,近几年来,土地登记制度、登记程序以及登记内容已经日益完善,信息资料更加精确而完善。在这一背景下,土地登记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的应用才具有可行性。具体来看,土地登记主要具备如下功能。其一,公示公信。土地登记信息需要进行公示,具有公信力,由此可以保障动态交易的安全性。也就是说,即便在连续交易过程中,个人也不会对交易过程产生影响。其二,效率改进。经过土地登记后,土地权利具有法律层面的保障,交易活动中所相关的主体可以依据登记内容继续交易,省略了调查土地使用情况以及房地产享有权利等问题的步骤,从而有效节约交易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其三,监督管理。根据土地登记的相关信息内容,相关人员可以分析土地供求现状以及土地市场价格情况,从而为监管活动开展提供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以现阶段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土地登记的应用情况来看,业务数据发展、数据概念模糊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在探讨其可行性的同时,也需要对这部分问题进行整改。

三、土地登记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中的应用途径

(一)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科学完备的土地登记制度是土地登记乃至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工作的前提基础,而在完善土地登记制度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考虑以下要点:首先,加大土地登记的普及和覆盖力度,向广大土地权利人宣传土地登记的作用,提升其权利意识,自觉主动地配合土地登记工作。其次,规范土地登记流程,并对登记结果以及相关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土地登记的公示公信功能。再次,加速土地登记信息化建设进程。客观来说,现阶段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地籍信息系统的开发,但为确保系统作用的充分发挥,还需要构建与之相配套的土地信息系统,从而提升地籍调查以及土地登记内容等信息的获取效率,保证土地市场公开透明。最后,政府部门应增加对土地登记系统开发的投入力度,加速系统的更新完善,使得土地登记制度更加完善、全面。

(二)规范审批信息来源

建设用地的动态监管以及审批必须有精准的信息来源,在现代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卫星影像和土地登记系统可以辅助相关人员获知土地全貌、获知全面信息。而出于人地协调理念,有关人员需要综合考虑土地登记的阶段性、集中性以及区域性特征,从而从宏观角度分析某区域一个阶段内的用地情况,剖析土地动态变化情况,由政府部门对土地的农转非和征用情况进行有效调控,有效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目标。

(三)规范土地流转

规范土地流转所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明确土地产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和单位可以获得国有土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完成土地初始登记和他项权登记操作,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产权关系分明,避免在权力分配方面存在矛盾。事实上,土地产权的明确是界定国家、集体及个人土地权益范围的过程,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举措。在明确土地产权后,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流程应包括注销、更正、异议以及预告登记,从而确定土地权属变动关系,规范土地市场,避免土地市场秩序混乱。

(四)落实耕地补偿

在城乡的现代化建设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耕地占用问题。而出于保护耕地的需要,政府部门出台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占用农业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时,需要登记土地的具体用途。而相关部门在对此进行审核时,对于随意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的申请,应给予驳回处理,而经审核批准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进一步明确耕地补偿。

(五)查处违法登记乱象

土地登记是我国现代化土地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土地动态监管的根本所在。为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监管的全面性。具体来说,在社会范围内查处土地违法登记乱象,一方面可以从根源上解决土地权属纠纷问题,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另一方面,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主要应从批地、供地、用地等角度出发,以确保获得有力证据。最后,通过对土地登记信息的合理运用,相关部门可以重点对非法征用农用地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厉打击,从根源上肃清这一乱象。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家政府对于建设用地的动态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在这一背景下,完善土地登记制度、规范土地流转可以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并肃清非法征占农用地的社会乱象,因此相关部门应加速推进土地登记与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工作的融合,从而加速现代化社会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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