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老旧社区居民参与协商议事的困境及对策研究——以北京市B社区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5
/ 3

城市老旧社区居民参与协商议事的困境及对策研究——以北京市 B社区为例

王一

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 100044

摘 要:当前社会问题涌现,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社会治理已经不能满足社区的多方需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是必然趋势。在此背景下社区协商议事融入社区治理,是基层协商治理的新手段。在我国老旧社区自身复杂的社区问题是社区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导致协商议事在推行过程中也遇到诸多困难。本文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结合相关资料探讨当前老旧社区推行社区协商议事的困境,并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考了社会工作参与到社区协商议事中的必要性,以及如何促进协商议事推进。实现公商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关键词: 老旧社区 协商议事 社会工作

1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人们开始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社区治理”“协商民主”逐渐地成为了关注热门。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任何事都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的作用在社会治理中逐渐体现,社区作为社会最基本单元,通过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推动社区多元化发展。在传统的社区治理中是以政府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让社会和社区缺乏积极性与活力,严重制约了社区的发展。因此创新社区治理方式,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逐渐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模式。老旧社区作为城市社区治理的薄弱点和难题,有着复杂的公共问题和较深的居民矛盾,单凭政府的力量自上而下的管理很难完成。因此需要增强社区治理能力,通过推动社区利益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来有效的解决问题,实现多元共治。在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下,协商议事制度实现了社区基层治理的新方法开展社区协商实践,提升老旧社区治理化水平,是社区的需要也是社区治理的需要。在社区开展协商议事初期会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何帮助社区及社区居民更好的适应和参与。本文通过从居民对议事的了解、需求、参与以及社区工作者的角度出发,调查研究找到协商议事发展过程中推进的问题,以及针对老旧社区如何更好的开展协商议事找到适合的对策,探索在社区治理中社会工作如何发挥专业优势。借助社会工作精细化的服务,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推进社区协商议事,实现社区治理的新途径。

2城市老旧社区协商议事中居民参与的现状

在前期调研中,对北京市大兴区B社区一个典型的协商议事进行调研,B社区是典型的老旧社区,社区构成复杂、人口密度大、老年人人口多达一千多人,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60人,社区老龄化趋势逐渐加深。由于社区年代久远,B社区面对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区环境问题、基础硬件设老化,后天缺乏养护、停车难、物业管理。根据社区的基本情况及构成,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了解社区参与过协商议事的居民和社区工作者对协商议事看法,并发现在老旧社区内推进社区协商议事初期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通过问卷调查从参与协商议事居民的基本情况和结构入手,问卷设计包括居民对社区认识、对协商议事的认识(包括对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参与意愿、开展议事的途径、对协商议事的态度等方面)分析老旧社区协商议事推进的困境,获取居民的真实想法。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为了更加详细的了解社区内部情况、挖掘推进社区协商议事的困境、深入分析其原因。通过对社区工作者进行访谈,了解社区的基本状况和构成、社区协商议事开展进度、议事的主体构成,开展流程、推进过程中的困境、对协商议事的评价等。对B社区在开展协商议事中出现的困境进行进一步分析。

2 社区协商议事中居民参与的现状

2.2 1参与协商议事的居民基本情况

在B社区参与社区协商议事的主体,主要为45-56岁的退休女性,呈现出了女多男少、退休人员占比较大的趋势;且大都为在社区居住时间五年以上的居民。这也体现出社区当中参与居民事务的中老年女性较多,社区内的老龄化问题凸显。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表

6184f6dd1f637_html_3ead0a18a0b3132d.gif

在调查对象中,有90.9%的人表示愿意参与社区协商议事,仅有9.09%的人不愿意参与。居民的参与意愿强烈,大部分的居民能够认识到协商议事能够凝聚居民意识,增强居民凝聚力;实现平衡各方利益推动民主决策;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多元化管理的作用。但在实现调动各方资源,多元化管理中仅有34.5%的人认为有可能实现,说明也有不少居民对议事能够带来多元管理的成效持有疑虑。

在影响居民参与协商议事的原因上,多数居民认为影响居民参与协商议事的主要原因是居民各自忙于家庭、工作没时间参与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虽然在调查中有90%的人表示愿意参与协商议事,但还是有不少居民把小家放在第一位,认为社区的事务有没有自己的参与都不重要。

通过分析发现居民对社区开展服务和活动的了解度对居民认为是否愿意参与协商议事呈显著相关,总体来说对社区情况越了解的人更愿意参与协商议事。更加熟悉社区的现状同时对于参与社区议事等活动更加的积极。其次在社区生活的时间也对参与意愿有所影响。

3城市老旧社区居民参与协商议事的困境

3.1 协商程序不完善,缺乏常态化发展

首先是政府下达的政策性文件多为原则性和指示性文件,具体如何落实需要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后,制定适合自己社区的实践计划。在协商议事方面社区工作者也是依据经验和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没有相关具体的或案例形式的经验范本提供给社区工作者。其次通过访谈我们发现B社区在开展社区议事过程中还未出现完整的、详细的协商议事的制度及议事规则。这对于议事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平性有一定影响。仅是依靠社区工作者的相关经验和其他代表会的衍生得来的,没有经过科学性的检验和详细的制度化管理。同时在社区中开展的协商议事多为随机性的,缺乏对协商议题的设计和完整的计划。社区中的问题、事务具有常态化的特征所以协商一是也应该具有常态化,朝着常态化发展协商议事。

4 协商主体参与协商的专业能力不足

4.1 居民参与协商的意识欠缺

人们对民主的需求不断增大,表达自己言论,维护个人权益的需求逐渐增大,协商议事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发展起来。但是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较弱、对协商议事的认识不足仍是重要问题。通过调查发现,虽然社区对协商议事进行社区宣传,但居民的协商意识始终不高。参与议事的居民普遍为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这些成员深受单位制统一管理的影响,参与的热情度较高,但是更多人习惯于被动的接受。对居委会的职责认识不足,认为社区事务都由居委会决定同时有不少居民把小家放在第一位,缺乏社区主人翁的意识。

4.2 协商主体参与议事的能力有限

在参与社区协商的成员中,普遍年龄较大且退休人员偏多,这样的组成结构虽然参与的热情度较高,但是更多人习惯于被动的接受。受自身的文化水平、年龄、语言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制约,缺少对于协商议事的认识和辩论能力。在议事过程中成员很难准确、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协商过程中会出现跑题的情况,成员思维发散没有集中在解决问题上。在面对社区公共事务时会较多的提出问题而缺少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时想法很多却因为环境妨碍成员抒发。在议事当中居民没有很好的转变思维方式,不能畅所欲言。

4.3居民参与协商议事的平台有限

老旧社区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基础设施有限,缺少议事的专门场地。在协商过程中,居民缺少参与协商议事的一个专业、正式的环境来将居民带入议事成员的角色、调动居民发挥社区主人翁的意识。其次协商议事形式,主要为议事会的会议形式,单一的形式会制约居民参与议事的途径。这限制了较为年轻的、在职的居民参与从而无法征集到各个群体的意见。会议形式较为固定缺少灵活及创新,面对复杂的社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限制议事的公平性,针对问题的讨论也应该是多元的展开。

5协商议事缺少多元主体的参与

张平、郝晶晶、刘俊杰等学者都提到了协商主体的构成较为单一,张平发现协商主体主要是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驻区单位代表[1]。而街道、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等很少参与。社区问题仅依靠社区力量很难解决,逐层汇报、等待政策,这大大缩减了议事的效率。在社区治理中起着主导作用的依旧是政府,很多问题的处理需要从政府层面解决,这阻碍了推进协商治理的发展。多元的社区问题还需动员多元主体参与解决,这是居民能够直接对话不同主体的机会。社区协商主体单一可能导致决议仅符合一部分居民利益,欠缺公平公正性。不少社区中居委会仍然在社区中起着主导作用,决策权与主导权往往还在社区中。在选择议题的过程中,协商议题的决定大部分还是由社区决定,很多社区为了完成议事而选择一些易解决的内容进行讨论,想要以此调动居民积极性和体现协商成效。顾荣刚、洪镱梦(2014)也提到了社区居民议事会的过场化、形式化较为严重[2]。老旧社区中更为明显,社区中的问题多且复杂,社区协商议事内容是社区民主决策的基础,议事内容的不健全直接影响议事结果的实施与执行增加社区工作成本和负担,也会致使协商结果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

5.1 社区工作者缺乏组织议事的专业能力

B社区共有13名社区工作者,年龄大约在35到45岁之间,受过相关专业教育人数较少,多是凭借经验对社区进行管理。社区管理整体水平较低,在推进社区协商议事层面缺乏建设性的人才。每位社区工作者都有自己所主要负责的工作和辖区,人员分配紧张,个人的素质和所具备的能力与社区推进协商议事的要求不匹配。在议事协商政策学习中,由于并未普及到每位社区工作者,且对议事的专业知识了解不够,在治理中出现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

6城市老旧社区开展协商议事的对策

6.1 细化协商议事政策,实现社区协商议事制度化

政府需要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制度支持甚至是财政支持。通过深入的实地调研、个案研究等制定详细政策制度,为社区提供具体的理论和政策支持。使社区不再盲从,而是能有理所依,有据可循。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专业优势促进社会政策的变化。同时,应该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巩固居委会在社区的地位,发挥社区自治力量,创新社区建设。社区应担起责任,增强社区自治水平,各尽其职。其次通过各部门之间的互通互联,加强合作紧密配合。例如实施“三社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组织、民非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协商议事推进多元治理提供基础。

6.2 促进协商程序完善

建立健全协商机制,建立科学的协商规则、协商流程,保证协商议事开展的公平性。社工利用专业优势在制定议事制度过程中可先基于社区内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并搭建制度框架,同时在制定制度过程中社工还要充分调动协商主体参与到制度完善的过程中,最终制定出适合该社区的、科学的协商议事流程。

创立协商监督机制,激发居民责任担当,保证协商议事的成效。居委会通过制定相关监督措施如会议记录、及时公开进程等方式保证议事过程和执行的透明性。或组织居民成立监督小组,对协商议事的过程和落实进行监督,切实参与协商的后续落实和执行。让居民逐渐意识到协商议事的作用。

6.3 培养协商主体的协商素养

推进协商议事的开展首先要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培育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把自己当成社区的主人。从社工角度出发,首先应该从社区教育和社区宣传入手,加强社区内对协商议事的宣传,借助多种平台深入对协商议事的内涵和价值进行宣传。其次增加参与人员的类型,适当调整议事开展的时间和方式为参与社区事务创造条件。除此以外社区工作者应带动居民提高协商意识,通过加强宣传转变理念从思想上重视协商的作用。培养参与协商的能力通过组织定期学习、培训,开展社会目标模式的小组活动,充分了解协商议事的相关规则制度,逐渐提高居民能力。

6.4 发挥社工力量,号召多元主体广泛参与

社区协商议事要保证协商主体的多元性,构建多元主体的协商体系。但在老旧社区中依旧存在居民代表多,其他主体较少,无法保证真正意义上的协商治理。在促进协商治理的过程中社会工作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工作与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契合性,使得社会工作可以通过精细化服务促进共建共享社会治理[3]。首先明确各组织职能,形成合力。以社区为中心,充分发挥社区的力量带动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其次借助社区社工的专业优势,从社会组织的培育介入社区协商,激发社区志愿者、社区骨干在社区协商中的作用,号召多主体广泛参与解决。其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协调者、教育者的作用,协助各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利用小组、个案的工作方法在社区宣传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协商议事。

结语

城市老旧社区的治理是中国社区治理的难点之一。当前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下,在基层社区开展协商民主是大趋势。老旧社区的社区问题复杂多样,开展协商议事更为必要。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来说,推进社区协商治理的过程中困难重重,有必要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协助其推动社区协商治理。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上与协商治理存在契合,在专业服务方法上具有优势性。社会工作参与到社区协商治理是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社区利益主体参与社区协商需求的迫切需要。社会工作追求公平与正义的本质也要求其必然参与到社区协商治理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维护居民的权益,促进社区的公平。在推进社区协商议事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待解决,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能够更好的为社区协商议事提供支持。

6184f6dd1f637_html_4240310d66f80e4e.jpg6184f6dd1f637_html_7af265665924cc2c.jpg

[1] 张平,贾晨阳等.城市社区协商议事的推进难题分析——基于35名社区书记的深度访谈调查[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02):170-176

[2]顾荣刚,洪镱梦.社区居民议事会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以贵阳市云岩区为例[J].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14(02):17-22.

[3]王思斌.社会工作在构建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作用[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01):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