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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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研究

纵彬

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 徐州 221000

摘要: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只有进一步构建环保信用体系,才能真正地提高所有人员的环保意识,并且对企业和个人产生有效的约束作用。本文主要围绕我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简单展开分析和论述,首先介绍进行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然后分析推进我国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重要意义;有效途径


为了全面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保自主责任,需要全面加强针对排污企业的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部分群众和排污企业对于环保信用监督监管存在着一些误解,甚至会钻法律的漏洞,因此有必要推进环保信用体系的发展化建设,对企业进行有效约束,全面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绿色的施工意识,确保构建更加重视生态环境环保的现代化国家。

一、我国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分析

结合当下发展的现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环保信用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环保信用体系的法治化建设,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所在:

(一)能够全面提高约束效果,保证奖惩的落实。在对排污企业和个人进行约束的过程当中,只有全面对企业环保信用体系的法治化建设,才能够有效地增强落实的效果,并推进奖惩以及激励机制,确保相关单位以及个人结合环保信用体系的相关要求、落实个人的责任,确保诚信意识以及信用水平,避免出现破坏环境的行为,自觉遵守相关的条文规定落实环保责任。

(二)能够及时地弥补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由于信用本身缺乏约束作用,只有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才能够形成一种长期的约束机制,有效地抵制各种不良的信用信息,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的约束,尤其是对于一些排污企业只有全面落实法治化建设的进程,才能够有效的落实正负责任。

(三)能够全面推进环保行动。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必须要提高所有人员的环保意识,因此仅仅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很难产生强制性的作用,通过推进法治化建设能够利用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推进环保行动,确保企业和个人环保意识的增强,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落实环保型体系的相关规定,有效的提升生态环境环保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1]

二、我国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难点问题

在推进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欠缺。由于当下关于环保信用的法律法规相对较为欠缺,因此,在推进法治化建设的竞争当中,需要对各类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整理,否则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二)信用管理部门存在着分散的现象。环保信用体系构建时由于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因此导致了管理部门分层的现象,不能够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存在着多头建设、条块分割的现象,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造成了重复的投入,也容易产生一些矛盾,损害到信用行业本身的整体信誉。

(三)标准规范较为模糊。推进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的过程当中,由于标准规范相对较为模糊,造成的信息资源虚假情况比较多存在着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不仅增加了交易的成本,而且与法治化建设建立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一致,很难进行恰当地把握和处理。

(四)信息发布共享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在推进法治化建设的过程当中,只有推进各类资源的共享,尤其是信息的及时传递,才能够发挥环保信用体系的有益作用,但是当下信息发布共享存在着诸多障碍,导致在公开时很难真正面向社会大众。

(五)奖惩不能够有效落实。当下在落实环境保护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时奖惩机制落实相对较为滞后,不仅法治基础薄弱,而且很难发挥其强制性的作用。尤其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的干扰,不能够真正的落实奖惩,也阻碍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步伐。因此需要进行法律上的支撑,并且政府进行积极的倡导,建立相关的标准,全面加强管理,实现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数据有效统计,才能够真正地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推进对信用体系建设[2]

三、我国生态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建设的有效举措分析

为了推进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应该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要进一步完善环保信用记录建设,并且确保信息的公开。生态环境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环保信用体系的相关内容来规定环保信用信息的相关范围以及记录。通过及时准确完整的归集各类环境信用信息,为推进环保信用体系构建提供相关的证据。另外也要对环保信用信息及时的进行公开,确保权力更加公开和透明,因此生态环境部门应该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良信息的公开以及可查询的期限,来鼓励企业来查询环境信用记录,掌握环境信用状况,及时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信息的有效公开。

(二)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构建。在推进环保信用体系构建时要进一步完善的评价制度。一方面要扩大参评企业的范围,能够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排污企业的范围,从而扩大覆盖面,另外对于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开展环境服务机构的环保信用评价,同时要完善评价的指标以及评分标准,在保证客观、公正的前提之下,进一步细化评价的指标以及评分的方法。通过夯实信用评价的数据,提出加强有效的动态调整,确保各类环境信用记录更加全面并且实现向社会的公开,加强了对各大企业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三)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的系统化和信息化空间。在信息化的背景之下,在对环保信用体系完整化建设时,要完善信息评价能够通过技术与信息技术建立相关平台。通过完善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种信息的共享,确保各类信息的互联互通开放组织,通过推进环境信用信息的共享,也能够有效地提高约束作用,可以将环境信用信息有效地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确保信息实现有效互联互通[3]

(四)要加强多部门激励和奖惩机制的构建。推进环保信息化体系建设也要加强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能够有效的约束一些失信者的行为,比如生态环境部门与信用、发改、财政、资规、税务、电力、水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实现各类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在各自领域开展联合奖惩,使得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得到正面收益,起到良好的调整作用。生态环境部门指导排污企业和个人遵规守法守信,促进其主动对接环保工作,起到良好的正面效应。

(五)要加强对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在进行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的过程当中,也要及时的对环保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通过监理相关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机制和体系,有效的对接环境技术支撑工作,确保信用体系有效构建。只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地评价各类情况,才能够有效预防排污企业违法违规。因此通过建立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征信制度,能够及时地将其违规信息加入社会征信中,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起到良好的警示及预防作用。对严重违法情形,可将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一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

总结:

在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当中,只有全面加强法治化建设的进程,才能够有效地提高约束作用,全面加强环保监管水平。在推进我国环保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的过程当中,要进一步促进多项制度的完善,通过完善环保信用信息记录机制,确保其公平性;通过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呈现其系统性;通过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突出其权威性;通过推进联合奖惩制度,凸显其有效性;通过加大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约束监督,体现其公正性。作为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环保信用法制化进程任重道远,对企业合法监管、有效约束、正面激励、协助指导,确保监管部门、排污企业、社会公众共容共存。


参考文献:

  1. 张楚悦. 我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研究[D]. 中共中央党校, 2019.

  2. 张立纳, 王金利. 切实解决执行难题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从信用体系建设角度看我国法治文化建设[J]. 柴达木开发研究, 2019(06):56-58.

  3. 齐世香.法治中国视域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研究[J].中国西部,2019(01):9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