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610041
摘要:龙树大乘佛教中观思想的集大成者,龙树把《般若经》中的中观思想发扬光大,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空观佛学思想体系,八不中道是龙树《中论》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他分别从宇宙的存在,空间,运动,时间,四个角度去论述万法空的中观思想,通过破斥外道认为万法皆有自性,万物皆是实体的邪见,通过对此改邪显正,宣扬和发展真真的佛法真谛,把佛教的中观哲学思想推向更高的层次,对后世佛教的发展历程影响深远。
关键词:龙树 八不中道 哲学思想
“八不中道”
龙树的“八不”是针对外道对诸法实相的四边戏论的邪见,分别从事物存在,空间,时间,运动的四个维度来破斥推论外道认为一切法有生灭,常断等的四边戏论,通过逻辑推理论证法去遮破外道的错误观点,指出对方命题的自相矛盾出来推倒错误观点。
不生亦不灭
“不生亦不灭”是龙树八不中的第一不,生灭是龙树探讨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可以说是他的整个中观思想的理论核心,是关于事物是否有自性,诸法是否存在的推论,外道认为诸法是存在的,有生灭的,是从因缘所生,在《中论-观因缘品》中,对方提出“四因”“四缘”生诸法,因缘生果,认为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的实生实灭,诸法都是有自性的实有存在。龙树对此进行破斥,说:《中论 观因缘品》“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若果从缘生,是缘无自性;从无自性生,何得从缘生”,“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以果无有故,缘非缘亦无”。首先是破四门生,龙树认为事物(有自性的)不能自己生自己,一个有自性的实体,它是独立的,恒常不变的,它要么是已生的,要么是未生的,未生的就是不存在,已生的都已经生了,不存在再生,而他生更不可能,因为他生是相对于自生的自生,没有自生也就无所谓他生了,对方又提出自他和合的共生,而共生同样不成立,因为自生和他生都不成立,他们的和合更不能成立,这是无中生有的过失,无因自生同样不成立,因为有因都不能生果,无因更是不可能,所以诸法无有自性亦无有生。后两颂是破一切缘非缘能生果。“若果从缘生”者,是明外人执著有果法从缘而生,四缘能生诸法。果即是所生,缘即是能生。但是如果说此果是从缘而生,则是缘由果有,缘无自性;果由缘有,果无自性,故言“无自性”。若缘无自性,则从无自性的缘所生的法也是无自性的。无自性怎能说有真实的果法是从缘生?“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者,是明有人以为缘生不成,自然认为是非缘生了。其实非缘生就是无因生,若无因生果则破坏诸法因果相生的自然规则。所以说,果不从缘生亦不从非缘生。如果缘非缘皆不能生果,则所生的果法就根本不存在是不可得的。如果所生的果法不成立,则能生的缘非缘也就不成立则可知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灭,因缘所生皆是空,龙树在中论的第一品就破因缘生法,并非否定佛所宣扬的缘起法,而恰恰是宣说佛法真实的缘起真谛,因缘法是一切佛法的思想基础,认识佛法的理论基础才能理解一切佛法的教义,在龙树看来,因缘生灭是世俗谛假名的生灭,说因缘生法是佛陀为了世间凡夫俗子的根器而宣说的世俗生灭,它是世俗名言的假生假灭,而在胜义谛上诸法无有自性,无有生灭,一切皆空。而外道却对此产生颠倒邪见,误入戏论边见,所以龙树破斥此宗,宣说八不戏论。
不常亦不断
“不常亦不断”是从事物在时间上有无的角度去论述万法空的观点,首先,常谓在时间的连续上,起初与结果是一样名为常;如果在前后的连续中完全解体而不同,则名为断。有人执著因中有果无果等。如数论派学者计自性是常,从自性生大,从大生意,此即执于常义。胜论派学者执因中无果,说一切法因灭果生,这是执于断义。说一切有部,说三世常有,是常义。大众部执三世无,是断义。龙树讲因果依因缘而起,只是假名,是世俗谛意义上的有。虽说世谛说假名有常断,而假常不可叫常,假断不可叫断,所以不常不断名为中道。外人对此二边保持各自的常断之见,一则认为诸法是恒常不变的,他们把因缘和合的显现视为是恒常的实有,执著与非实有的假象,而第二种认为诸法是断灭的,他们把这种虚无推向极致,把诸法彻底空掉。所以龙树说不断不常,诸法没有常断,因为从上述不生不灭的推论可以看出,一切法不生不灭。没有生就无从谈常,没有灭也就没有断,所以说诸法皆是依因缘而起,无有自性,一切皆空,常断皆是假名而立,非实常实断,故不常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一即同一,异即别异,如同现代辩证唯物论所讲的矛盾与统一,是一种部分与全部的关系,全体是一,全体的部分即异。然而像数论派学者说一切法一,大众部说因果一体如转种子为芽等;胜论派学者说一切法异,又上座部说因果异体如同种子和芽各是一物等。都破坏了世谛因果中道。如我们随便的观察一法,如果是因缘和合而一合相的即是一;如果在和合的一合相中存在有种种差别即是异。而龙树认为一与异都是缘起幻相,似一似异,所以众生或偏执一或偏执异,从而又堕入无明的戏论中,诸法的真实实相即不是同一的“一”也不是差异性的“异”。事物一异的概念同样只是从世俗意义上讲的,古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所谓来去者,是就人或法的动作的内外向而说的,从彼到此即是来,从此到彼即是去。一切法皆是在去来之中运动,而生灭变化,相续循环。小乘学人(如说一切有部)的理论里,诸法皆有自性,一切法的皆在来去的运动变化中,认为事物是有运动的,龙树对此进行辩驳,他认为诸法无有自性,无有生灭,也就是不存在,一个不存在的事物哪里来的运动,所以诸法是没有运动的,他在《中论-观来去品》里论证了这一点,此品主要从去者、去法、去时三方面的相待关系上讨论诸法是否有去来之相,如果说有去来之相,则说明有诸法的存在,如果说没有诸法去来之相,则说明诸法无自性不可得。所以龙树对“去”、“已去”、“未去”、“去时”、“去者”等法进行了探讨。某人从甲地走到乙地。该人在甲地未出发时,可称为“未去”。正走路时可称为“去时”。到达乙地后,可称为“已去”。走路的动作与过程可称之为“去”。“去者”呢,就是指这个人。 对方认为,上述这几个法各有自性。这几个法都能独立存在,相互之间并无依存关系,来去的运动是存在的。龙树对此一一辩驳,他说;“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即 “已去”之后,没有“去”,因为若诸法有自性,“已去”是已经过去了的,一个独立的存在,跟“去时”的状态没有任何关系,而“未去”的时候,也没有“去”,因为“未去”是还没有开始“去”,它是一个独立的,不变的有自性的,所以它一直都是“未去”状态,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运动的开始,没去“去”。抛开“已去”与“未去”不论,“去时”也没有“去”,因为诸法在刹那间生灭,运动也是刹那的变化,“去”的动作的开始和结束是一体的,所以“去时”要么是“已去”,要么是“未去,没有第三中去法,而前两者皆不成立,所以“去时”也不成立,不是去法。“已去”,“未去”,“去时”都不是去法,那“去者”更不可能存在,没有“去”法就没有“去者”。所以诸法都是因缘和合下的显现,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也就是说,它们没有自性,没有来去之运动的存在,故说不来亦不去。
参考文献:
龙树. 《中论颂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 1993
方立天 .《佛教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理净.《中论讲义》甘肃民族出版社 2013—05
麦彭仁波切 .《中论释》: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