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土地开发复垦中心 安徽芜湖 241000)
摘要:研究目的:针对土地整治实践中生态景观易受忽视的问题,从认知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出发,探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中提升生态功能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归纳分析法。研究结果: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并非零和矛盾体,结合芜湖市自身特点,可从管理机制、设计理念和实践探索等措施上提升土地整治活动中生态和景观功能。研究结论:土地整治要从管理层面建立有效的部门协同机制,设计层面满足基于地形地貌等自然风貌的差别化生态构建需求,实践层面实现土地整治未来着重的方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生态景观功能建设,避免走“先破坏再修复”的弯路。
关键词:土地整治、生态功能、芜湖市
1 芜湖市土地整治工作概况及生态功能与景观建设现状
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芜湖市以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强化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投入保障(芜湖市采取市对下辖县(市)区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指标年度全部收储的方式,不断增加财政补助投入水平,芜湖市收储2019年度水田指标15万每亩、旱地指标3.5万每亩,且价格标准随着省占补平衡指标平台交易行情进行调整)、加强项目后期管护等工作,有效增加了耕地,保障了芜湖市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土地资源要素的供给。然而因生态功能和景观建设理念和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土地整治项目区域生态功能发挥和生态环境效益有待进一步彰显。
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南倚皖南山系,北望江淮平原,地貌类型多样,平原丘陵皆备,河湖水网密布,气候特点表现为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依据芜湖市补充耕地项目备选库,未来两年内理论可补充耕地地类主要来源有:废弃坑塘与沟渠、内陆滩涂、废弃低效林地、荒草地、少量有林地与灌木林地、极少量的废弃河流水面、低效沼泽地、裸地等其他土地。
目前,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仍以政府财政为主,虽然国家层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工作,一方面可加大整治投入资金额,另一方面分享土地整治成果和形成产业效益。芜湖市在实践中因项目监管、验收标准及新增耕地指标使用及分配等一系列制度瓶颈,社会资本进入土地整治领域暂未形成完整的投入产出利益链条,对企业驱动力不强。
1.2 从投入土地整治的部门和项目看,有自然资源部门的土地整治项目、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务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发改与农委等部门的农田整治田间工程项目、林业部门还有“千万亿亩森林增长工程”任务等等。土地整治实施主体以各个部门为主,部门间各自为政又缺乏配合统筹和协调,在一个国土时空,容易造成项目投入资金重叠、选址交叉、工程内容重复浪费等现象,缺乏一盘棋通盘规划的人工工程活动势必对生态功能和景观建设产生负面效应。
1.3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芜湖市大量开垦补充耕地(分别达到为5132.4991公顷和2734.5143公顷),芜湖市土地面积6002.93平方公里,即十年间其他地类变更为耕地面积达芜湖市总土地面积的1.31%,耕地后备资源已极度匮乏,后期单纯从补充耕地数量出发对生态环境影响会较大,而耕地质量和生态景观建设与评价研究还有待加强,存在“重视数量、轻视质量、忽视生态景观”现象出现。
2 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再认识
土地整治包括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可以看出土地整治是土地利用问题,是从人的角度出发,以对大自然生境的整治来实现人的目的的活动,但人的认知总是处在特定的历史局限性中,在土地整治活动中对大自然应抱以敬畏之心,减少和避免对大自然的过分无序扰动。
有效新增耕地是当前土地整治事业的核心要义之一,只有新增的耕地数量能够平衡因建设占用的耕地,且质量上不低于被占耕地,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的目标。耕地作为一个人工化的功能单一生态系统,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病虫害、自然灾害等),为了维持单位面积高产出,人类使用了大量的化肥农药等投入物质,反过来这又给环境带来了更多的破坏和污染,加重了外界环境恶化的风险,从而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所以耕地只有实现生态化养护,尽量使用能被自然降解的肥料和病虫害防治措施。同时,耕地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子项,耕地生态化保护建设是维持整个生命共同体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的必要条件,维持生态系统健康,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以耕地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是贯彻于土地整治工作始终的准则,三者彼此相互促进而非顾此失彼的存在。土地整治的本质是[3]“对人地关系的再调适”,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国土资源永续利用、改善生态景观环境为主要目的。
3 提升土地整治生态功能的改进思路
3.1 构建土地整治部门协作长效机制
通过构建土地整治部门协作长效机制,才能从制度设计层面为整治区生态景观功能的改善创造条件,建议推动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参与的项目实施中枢机制,形成部门服务意识融入整治全过程,社会全员参与的土地整治新模式,来统筹投入资金、规划设计、实施与监管、竣工验收及后期管护和成效评估等工作。
3.2 基于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的差别化生态功能建设需求
由于各地类生态服务价值的差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前后区域生态服务价值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要提升整治区域生态服务价值,需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郭玲霞等对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研究表明,地貌和建设规模对项目区整治前后生态服务价值变化有明显影响,在同等建设规模下,丘陵区和山地区生态服务价值改善比平原区要显著。
结合芜湖市自身特点,依据地形地貌分异特点,以平原区、丘陵区和山地区为统计单元进行地类变化统计,平原区主要以废弃坑塘与沟渠、内陆滩涂、极少量的废弃河流水面和低效沼泽地整治变更为水田(占平原区新增耕地71%);丘陵区和山地区以荒草地、灌木林地和少量有林地及裸地整治变更为水浇地和旱地(二者合计占丘陵区和山地区总新增耕地78.3%)为主,水田相比水浇地和旱地产出效益更高,故平原区应以规模化高产稳产种植业为主发展方向。
通过分析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来源地类和变化及区域分布情况,芜湖市平原区、丘陵区和山地区可配套差别化的生态保持和防护措施,包括:平原区土地整治与大面积农田种养殖相联系,生态措施应侧重于大范围土地平整消除田块破碎化,耕作层剥离、堆放、运输和再利用,土壤营养成分保持不被侵蚀措施上。丘陵区和山地区土地整治生态建设重点在植被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和涵养水源方面。生态景观上:平原区,应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降低地块破碎化;丘陵区按坡度分,低坡区。农田建设主要以旱地为主,应避免过分的人工平整,顺地势而修建,形成依地势而起伏错落的坡耕地,进而创造以高低起伏农田为基质,道路、沟渠、林带为主要廊道,村庄、畜圈等为斑块的农地景观;山地区,通过农林复合生态工程技术运用,形成立体种植效应,充分利用土地、时空和光热气候资源,有效控风固土,形成小气候,来保证综合经济和生态效益。
4 结论与讨论
土地整治提升生态功能和景观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本文在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认识基础上,结合芜湖市实际,不断深化土地整治内涵,通过搭建土地整治基础平台,吸纳各方整治力量,深入研究土地整治生态化设计和景观风貌建设的思路并指导实践探索,来共同推进。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王军.土地整治呼唤景观生态建设[J].中国土地科学,2011,25(6):15-18.
[2] 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S] TD/T 1034-2013.
[3] 严金明,夏方舟,马梅. 中国土地整治转型发展战略导向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16,30(2):2-9.
龚奇 1984年生 汉族 湖北省公安县人 土地资源管理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土地整治与规划评价 13955376196 4193038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