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课程质量提升路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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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课程质量提升路径研究

周扬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131

摘要:完成“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高职院校陆续开展“课程思政”的改革与实践,将专业课程与思政教育想结合。“刑事诉讼法”是大部分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课程之一,也是开展思政教育的重要途径。刑事诉讼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其课程质量会直接影响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也会直接决定新时代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在教育部提出的改革本科教学质量的背景下,针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教学面临的重形式而轻内容、重理论而轻实践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学;课程;质量

引言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既为各专业课程教学提供了刑事程序法律基础知识、理论及制度规范化的渊源,彰显课程的丰富内涵和刑事程序法的独立价值,又因刑事诉讼法的目的规定及任务安排,体现出课程内容的刑事一体化塑造和刑事程序法的工具价值。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奠定着教与学主体的法治理念,尤其是程序法治理念的形塑基础;同时,良好的程序法治理念又能发挥反哺指示作用,有效引导着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

1刑事诉讼法课程目标调整

1.1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制度;掌握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熟悉各项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学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利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1.2能力目标

能够利用所学刑事诉讼知识具体处理管辖、回避、辩护、证据中的实际问题;能够利用所学刑事诉讼知识正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能够利用所学刑事诉讼知识分析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阶段的法律问题;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模拟;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刑事审判程序中的实务问题。

1.3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模式;树立学生较强的职业、社会需求意识;锻炼学生良好的口头语言、书面语言的表达能力;形成从事刑事诉讼法律事务的良好法律素养;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实务中一些法律问题的能力。

1.4思政目标

政治立场方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方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广见博闻明辨是非的世界观、护法守法奉献社会的人生观,尽责尚德真诚友善的价值观;学科价值认同方面: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职业素养方面:培养开拓进取、忠诚事业、崇尚法治的精神,培养案件研判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学习创新能力。

2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困境之成因分析

2.1涉及的法律法规非常的多且经常修订。

刑事诉讼法中首先必须要熟悉及教授学生的最重要的四部法规:1979年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2012年、2018年经历了三次大修;1998年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2007年、2013年、2020年被重新修订施行;1997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在1998年、2012年、2019年也经历了三次修订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2012年、2021年也都经历了修订。

2.2刑事诉讼法的内容较多,体系杂乱

首先,涉及了刑诉法的基本理论,例如原则、原理等;其次,还会涉及五大制度,具体包括管辖、回避、辩护、证据、强制措施;同时,还会涉及五大基本流程——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理、执行;最后,还包含了一些特殊的程序,包括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程序、公诉案件的和解、被告人的缺席判决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

2.3对于实体法的依赖较强。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其学习还须串联到刑事实体的基础知识,一定程度上依赖刑事实体法的教学。

3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改革模式

3.1汇编法律法规进行体系化教学

刑事诉讼法针对不同的主体、不同的制度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何梳理这众多且一直在变化的法律法规,是为人师者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建议从事教学的老师一定不能照本宣科,局限在指定的教材上,因为指定教材的汇编逻辑不一定是最适合学生的,并且,很多时候新法已经更改,但是教材还未及时改变,如果老师照本宣科则会传授出错误的知识点。所以,教师一定要凌驾于教材之上,并且自己按照知识篇章对所有的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告诉学生我们的刑诉法到底规定了什么,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以及域外国家及地区的理论和实践操作是如何。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地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并且有的放矢地引领学生的思维。

3.2推行过程化考核,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具体而言,可以设置考核比例,例如,平时出勤占据百分之十;在不同的课堂中布置相应的作业,这些作业可以是口头的点名回答,也可以是以提交书面论文的方式进行作答,但是无论是口头的方式还是书面的方式,都必须是引导学生充分思考的基础上而作出的表述,平时的作业可占据百分之六十的考核比例;而期末考试主要考查上课讲授的内容,占比在百分之三十。采取多元化的考核模式,会让学生将精力真正地投入到每一节的课堂学习之中,而非是到期末通宵达旦地临时记忆。也只有如此才能培养出一个懂知识、会运用的合格法律人。

3.3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

除了课堂的学习以外,要让学生真正地爱上这门学科,培养出应用型的人才,课外活动也不能忽视。首先,可以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在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组织学生走进法院,身临其境地旁听庭审活动,观察控诉方、辩护方、审判方的关系,对于他们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可以提升他们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其次,可以在校内组织一些竞技类的比赛,例如模拟法庭、辩论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全面结合,提升其法律技能。

3.4推行案例化教学,激发学生思考能力

在听取众多教师的授课及交流的过程中,很多老师反映,课堂氛围不是很好,学生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自己的教学兴趣也随之下降。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程序法,一定不能单纯地讲授法条及原理,必须结合实践的热点案例进行带入式的教学,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去感受实践案例的操作流程。例如,在讲授强制措施的时候,我们先告诉学生法定的强制措施的手段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这五种强制措施的区别就不能让考生自己想象去理解,我们可以引进“某地杀妻案”,鉴于此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极强,公安机关先拘留了犯罪嫌疑人,而后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并且检察院迅速地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通过此案让学生了解到,拘留是一种临时的应急手段,而逮捕则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羁押手段。这两种手段都是将人关在看守所,但是拘留时间短,逮捕时间长,所以拘留公安可以自行决定,而逮捕则只能由检察院决定。此种规定设置背后主要是基于两个目的,第一,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干扰诉讼活动;第二,通过权力的配置,实现相互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侵犯人权。

结束语

相较于课堂教学,高职院校的刑事诉讼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更多地呈现出专业化、复合型、实践性的特征。因此,在对实践教学方案进行规划时在全面发展和特色专精的两大权重中取得平衡;如何将有限的实训资源整合起来构筑多元化、多样性的实践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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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坤轮.走向实践前置:中国法律实践教学的演进趋势[J].政法论丛,2019,(6).

[3]吕翰岳.法律适用方法教育之提倡[J].中国检察官,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