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考察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的前后变化这一方法论上着手。提出在明确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仅仅适用于欧洲社会演变模式的前提下.区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原生形态和次生形态,即把“亚细亚生产方式”区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这一新的思路,极有可能解决聚讼纷纭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之争。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