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转型发展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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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转型发展探析

张婷婷

广西省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自然资源整治中心 537100

摘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土地资源永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三生空间布局为目的,从全区域视角统筹安排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活动。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助于逐步缩减城乡不平发展、激活乡村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最终实现全面乡村振兴。基于此,本篇文章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转型发展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背景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转型发展

引言

土地整治活动日益从传统的分散性整治向空间统筹性整治转变,成为自然资源全要素综合性整治的系统工程。经过一段时期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助推乡村振兴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做出了重要批示。以此为契机,国家在政策层面开始大力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19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核心内容和主要目标。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由传统意义上的土地整治概念演变而来的,其概念的提出是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土地供需矛盾、城乡二元结构现象严重、生态系统质量退化、农村政权弱化等特征要求的变化。在转型期的中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已然成为保障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成乡村振兴的重要工具和抓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种同时包含对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综合性土地整治模式,其目的是构建全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新局面和助推乡村振兴的生态文明格局的形成。可见,其全域性和综合性主要体现在整治内容、整治目标与职能、整治的实现过程等方面。从土地整治所涵盖的内容来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空间”范围,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多项内容。与传统意义上的土地整治相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再将土地整治局限在农用地整治和侧重单个工程设计上。其将农村土地作为整治过程中的直接作用对象,同时,将人口、产业、设施和生态环境等作为间接对象,即对多空间、多要素进行综合性、系统性的整治。同时,也逐渐认识到了其与城乡规划、生态规划等全域规划的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成为推进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构重要途径。在土地整治的过程中,政府引导下的群众自治,能够有效保障综合整治的可实施性。另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现过程中,强调与村镇或所在区域规划相衔接。其开展前提是明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然生态条件、基层组织能力等基本情况和产业规划、环境规划等内容,据此进行全域性、整体性的规划和设计。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试点项目总体规模小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刚推行不久,宣传不到位和政策支持不足,导致一些农户并没有真正地详细了解此项政策。一些乡镇和村庄虽然有实力进行土地整治,但是存在一些对收入的担心,因此对此项整改项目还持观望态度。

2.2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建立

要想高效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要在当地有关部门意见政府的统一领导安排下有序进行,同时合理分配工作,根据不同部门进行有序的分工合作。但是就当前的项目进程来看,对于土地的整治主要是乡镇政府、村集体等开展,其他的如财政、农业、旅游部门并未承担起应有的责任。部门之间联动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当前的一些试点目内容单一,对各种问题的考虑也不够全面。

3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举措

3.1严格做好分类

在进行综合整治之前,需要对所在地的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的查清,并根据所属类型等基础条件做好必要的分类,确保环境、生态、民生、经济等协调运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未来的发展目标,同时规划好在推进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在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要做到尽心尽力,不照搬照抄别人的经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借鉴。在遵循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按照经济适用的要求合理进行规划设计。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以农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整治的过程中积极听取农民的意见,并根据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的安排进行合理调整,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证农民的合理利益不受侵害。在进行整治的过程中,如果涉及部分农民的住行问题要及时制订调整方案,针对不同的情况提出后备规划,保证农民在最大程度上享受改革红利。

3.2切实尊重群众意愿

群众利益是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好事办好,不能违背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权益;要对当地群众进行带动和帮助,从而使他们成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最终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力量。开展示范镇建设,要在“干不干、怎么干、何时干”等环节充分考虑基层诉求,广泛听取群众意愿,真正把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利用多种方式将有关政策文件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在涉及的乡镇、村庄公示,公期满且无异议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3.3有效保障资金供给

开展示范镇建设,应当拥有明确稳定的资金供给渠道。地方党委、政府要有效整合各类财政资金,用足用好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等流转使用政策制度,吸引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切实有效保障资金供需平衡。

4土地整治优化转型构思

4.1实现以人为本转型

在过去的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中,其工作重点是以地为本,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前阶段的乡村振兴正在向着以人为本的方向转型发展。农村土地是融合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复合系统,该系统最突出的特征是关联性和动态性。以地为本的土地整治工作在该理念下没有给予土地共生关系足够的考虑,因而使得土地整治工作的综合效益无法得到大幅度提升。在现代化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整治工作的对象由土地向着服务主体的方向转变,这样才能够使人民的自身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4.2实现空间统筹化治理转型

在农村地区以往的土地整治工作中,一般不会涉及以生态、生产和生活为主的空间复合功能,因而其长期采用的都是分散式的整治模式,使得农村地区的土地有着非常突出的分散特点。除此之外,农村地区的土地整治工作还具有多元主体化的特点,缺乏顶层设计方案,使得现在整治要么缺乏整治力度,要么过度整治,整个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都大打折扣。在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之下,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要能够尽可能地做到对总体布局的合理优化,并通过综合治理的方式使整个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涉及非常多的职能部门,因而为了提高整治效果,多职能部门间必须要联合行动,对顶层的设计办法进行科学优化和完善,从而尽可能地实现农村地区以生态、生活、生产为主的三位一体空间的综合整治。

结束语

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过程中,土地整治工作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土地整治工作的目的和要求也在动态变化。为了使土地整治工作的效果得到保障,必须要采取全面化、立体化的发展模式,提升村民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参与度,从而更好地确保土地整治、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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