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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材料认质认价法、业主供应部分材料法、成本加酬金的承包方法及两段制招标法在实际工程应用时,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办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示,便于投标人投标报价,真正选择质优价实的材料。
关键词: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管理方法
1引言
建筑工程现场材料管理主要涉及材料的认质认价,在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活动中,精心设计招标文件,明确工程所用材料,在施工现场准确把握所选材料真正用于工程,对于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2材料认质认价法
建筑材料按在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和价格管理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用于主体结构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砂子、石子等;一类是装饰性、辅助性材料,如装饰性块材、涂料,水、暖、电等。对材料进行认质认价,可以理解为对既定的材料品质,按照当前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其市场价格;或按照既定的材料市场价格,确定其品质。
2.1主体结构材料的认质认价
主体结构材料采用专门质量检测机构认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造价信息认价的办法。结构材料主要是钢材、水泥以及砂石、砖、砌块等地方材料,业主招标时,要求投标人依据当地政府颁布的材料造价信息,施工图、现行定额、取费费率等计价依据,编制投标文件,采用常规的总价包干,一次包死,竣工结算时只对施工过程中变更的部分,按上述依据计取费用。对于工程的现场管理,材料的质量由监理工程师严格把关,主体工程的质量由当地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部门把关。材料的价格按照投标时规定的计取办法执行。材料价格在整个施工期间的波动,由投标人采用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材料价格信息,考虑工程工期的长短、材料价格的波动大小、波动趋势合理估算,自行报价,风险自担。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材料价格的计取按合同工期内颁布的若干期价格的平均数。
2.2装饰性、辅助性材料的认质认价
装饰性材料主要包括粘贴类块材,如地板砖、瓷砖、花岗岩等,内外墙涂料、吊顶材料等,辅助性材料包括水、暖管件,电器、电料等,如阀门、水嘴、管件,电灯、开关、插座、配电箱、电扇等。这类材料的品牌、规格多,质量差别大,价格悬殊。若招标人要求采用当地政府颁布的材料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应一一对照材料品牌、规格和价格,逐一进行确认。为避免今后工程竣工结算时的扯皮现象,最好是作到对每一种材料封存样品,方便开工后的现场管理。采用这种办法,招标前期工作量非常大,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确认材料的工作量也非常大。
若招标前期工作不能作到对每一种材料逐一认质认价,建议投标人仍应参照当地政府颁布的材料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应允许承包商按照施工实际选用的材料进行价格调整,施工时现场对使用材料进行认质认价可采用如下办法。
2.2.1承包商送样,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现场认质认价
对于价格低,数量少的材料,如穿线管、上下水管等,按照设计要求和材料造价信息上的价格,由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和业主的审计部门、财务部门)三方共同认质认价,提交认质认价报告单并对材料收存备查,为工程实施及竣工结算提供依据。
2.2.2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共同采购
对于价格高,用量大的材料,如地板砖、花岗岩,电灯、开关、插座等,在招标时,要求投标人参照当地的材料造价信息的价格水平进行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是总价包干,也可以按取费率(优惠让利)报价。由于品种、规格太多,价格悬殊,按照设计要求,由承包商、监理、业主三方共同到建材市场,按照工厂批次数量的大小,共同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共同采购的材料样品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保管,便于承包商采购的材料到场后进行对比验收。实际操作中,对三方共同采购的材料进行据实结算时,业主除了按规定支付承包商共同采购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费和合理的损耗费用外,一般不要求承包商对共同采购的材料价格进行让利,即:对于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结算时首先将更换的材料价格汇总,然后用汇总价返还投标时的让利(中标价与预算价之间的让利),得到投标时的实际材料成本价,将投标时的实际材料成本价从结算中剔除,最后在结算价中加上共同采购材料价格的汇总价,共同采购材料的汇总价不再让利;对于按取费率(优惠让利)报价的承包方式,直接用共同采购材料价格的汇总价进入结算,共同采购材料的汇总价不让利。上述结算价格调整可用以下算式表示:
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
调整后价格=(1+采管费率+损耗率)×∑共同采购材料价格-∑拟调出的造价信息材料价格×
取费率(优惠让利)报价方式:结算价格=(1+采管费率+损耗率)×∑共同采购材料价格
式中采管费率、损耗率按预算定额的编制规定执行。
2.2.3承包商二次招标,共同确定分包商
对于专业性强的分项工程和当地不易购买或不方便购买的材料,如防盗门、窗、回填土等,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此项费用投标时暂不计入,即摘项,采用业主、总承包商二次共同招标,由共同选定的中标分包商负责施工。总承包商负责现场管理、协调,主要包括质量和工期方面。竣工验收合格后,摘项费用由业主在结算时一并向总承包商支付,业主除了应支付分包商的中标价外,还应按规定支付给总包商一定的管理和配合费。摘项费用计算式如下:
摘项费用=分包商的中标价+总包商的管理、配合费=分包商的中标价(1+管理费率+配合费率)
式中管理费率在总发包时由业主确定,一般取1%~3%较为合适;配合费率按政府现行规定执行。
3业主供应部分材料法
业主供应部分材料法也称包工部分包料法,主材通常由建设单位提供,地方材料由施工单位在当地采购。由于大量的装饰性、辅助性材料价格波动性大、规格品牌多,而这些材料不可能全面反映在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材料造价信息上,实际上造价信息上的价格也仅仅只是参考价格,只是对部分常见品牌、规格的材料列举,真正在实际工程中运用往往不够。采用业主供应部分材料法,业主供应的部分材料主要是价格波动性大的装饰性、辅助性材料,在招标时,对于业主供应的材料要在招标文件中列出详细清单,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剔除业主供应的材料,施工时,业主要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向承包商供应,工程竣工后结算时,业主应按现行的取费定额向承包商支付一定的费用。
4两段制招标法
一项工程采用两段招标是指主体结构采用常规的总价包干,装饰性、辅助性材料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分段招标法。
4.1主体结构招标
主体结构采用常规的总价包干,一次包死。对于材料市场行情波动大,或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时,也可以采用优惠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只对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部分进行结算。采用优惠率报价,结算时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结算。
4.2装修工程及水、暖、电分部工程招标
对于装修工程及水、暖、电分部工程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方法进行报价,装修工程及水、暖、电分部工程的主要材料是规格品牌多、价格波动性大的装饰性、辅助性材料。成本部分按照实际采用的材料单价,规定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及法定规费,按常规的预算方法进行结算。酬金部分包括企业的管理费、利润和部分奖金,可根据工程的大小采用固定酬金,固定酬金可以是一笔给定数额的酬金,也可以按照成本的数量记取一定比例的酬金,即百分数酬金。在招标时,酬金的多少由投标人自行报价。酬金部分还可以采用浮动酬金,即在固定酬金的基础上,结合工程质量、工期的考评给予一定的奖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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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佳慧.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文化科学,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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