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中医医院 四川 阆中 637400
癌痛是由于肿瘤所引起,或肿瘤引起的相关一系列并发症。患者得了肿瘤以后,肿瘤可以直接压迫局部组织周围神经引起疼痛,并释放一些毒性物质到血液中以后,引起周围?某些部位血液循环,造成血管收缩,缺乏血液供应引起周围组织疼痛,有时癌症转移以后,对组织破坏引起疼痛,有直接疼痛,也有间接疼痛。
一、癌痛的评估
癌痛评估应该对癌症患者进行疼痛筛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详尽的癌痛评估。癌痛评估是合理、有效进行止痛治疗的前提,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的原则。
1、常规评估原则
癌痛常规评估是指医护人员主动询问癌症患者有无疼痛,常规性评估疼痛病情,并且及时进行相应的病历记录,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对于有疼痛症状的癌症患者,应当将疼痛评估列入护理常规监测和记录的内容。
2、量化评估原则
癌痛量化评估是指采用疼痛程度评估量表等量化标准来评估患者疼痛主观感受程度,需要患者的密切配合。量化评估疼痛时,应当重点评估最近24小时内患者最严重和最轻的疼痛程度,以及平常情况的疼痛程度。量化评估应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癌痛的量化评估,通常使用数字分级法(NRS)、面部表情评估量表法及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三种方法。
3、全面评估原则
癌痛全面评估是指对癌症患者的疼痛及相关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疼痛病因和类型(躯体性、内脏性或神经病理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的部位、性质、程度、加重或减轻的因素),止痛治疗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家庭及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既往史(如精神病史,药物滥用史)等。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进行首次评估,并且在24小时内进行全面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应实施及时、动态评估。癌痛全面评估,通常使用《简明疼痛评估量表(BPI)》评估疼痛及其对患者情绪、睡眠、活动能力、食欲、日常生活、行走能力以及与他人交往等生活质量的影响。应当重视和鼓励患者表达对止痛治疗的需求和顾虑,并且根据患者病情和意愿,制定患者功能和生活质量最优化目标,进行个体化的疼痛治疗
4、动态评估原则
癌痛动态评估是指持续性、动态地监测、评估癌痛患者的疼痛症状及变化情况,包括疼痛病因、部位、性质、程度变化情况、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和加重因素,止痛治疗的效果以及不良反应等。动态评估对于药物止痛治疗中的剂量滴定尤为重要。在止痛治疗期间,应当及时记录用药种类、剂量滴定、疼痛程度及病情变化。
二、癌痛的药物治疗
临床上,把肿瘤压迫、浸润或者肿瘤治疗引起的疼痛称为癌痛。在癌痛治疗的各种手段中,药物治疗是最基本、最有效、最常用的方法,在选择药物治疗疼痛症状或其他症状之前,要确定引起疼痛的特定原因、评估疼痛的强度和性质,轻度可以忍受的癌痛,建议患者服用非甾体类药物缓解疼痛症状;中度的癌痛常为持续性疼痛,睡眠受到干扰,食欲有所减退,此类疼痛患者需应用镇痛药物;重度的剧烈疼痛需通过患者疼痛程度,静脉注射吗啡治疗。药物治疗是癌症治疗的主要方法,根据WHO疼痛三阶梯止痛治疗指南,癌痛药物治疗分为五项基本原则:第一,按阶梯给药,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给予相应阶段的止痛药物,患者已经是重度疼痛,可以直接选用第三阶梯的阿片类进行止痛。第二,按时给药,按时给药是止痛药有规律性,按规定间隔时间给予而不是按需给药。第三,无创给药,尽可能避免创新的给药途径,尽量选择口服给药,或者是其它无创性的给药方法,例如芬太尼透明贴剂。第四,个体化给药,不同患者的痛阈和对麻醉性镇痛药的敏感度不同差异很大,所以并没有标准的剂量。第五,注重具体细节,对有止痛药的患者要注意监护,且观察期疼痛的缓解程度以及身体的反映,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调整用药和处理药物的不良反应,目的是患者获得最佳的疗效。
综上,癌症患者应及时去医院进行癌痛评估并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选择合适自己的治疗方案。患者在进行药物治疗的同时还应注意合理饮食和规律作息,严格遵守医生所给予的治疗意见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