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北方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 300202
摘要: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受项目建设影响的企业是目前征地拆迁的重要部分。涉及领域广泛,并且需要政策的明确。受影响企业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将决定受影响企业在搬迁的实际效果,也是水利工程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受土地影响企业的特点,从机械设备补偿、建筑物补偿和基础设施费补偿等方面进行研究,对于相关的补偿方式可作为其他类似项目的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征地;受影响企业;补偿方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2.4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近年来,水利工程的建设征地中,企业搬迁越来越多。对于企业搬迁必然会导致企业的正常经营,停产会影响国民经济、企业经营和员工的利益。如何计算水利工程征地受影响企业的损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鉴于此,需要从建筑物征收与补偿和停产损失等原则,对受影响的企业进行补偿,确保水利工程的建设顺利实施。
1水利建设受影响企业补偿评估的目的
评估的目的直接决定了评估类型和方法,由于评估目标不同,对于评估值也会有一定的差异。补偿评估的目的是为公司补偿确定提供基础数据,确定合理补偿成本,属于特殊业务。由于水利建设土地项目的收购意味着通过收购完成所有权的变更,请求方有义务征用被征方的资产。公司在征地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建设,并通过补偿产权予以补充。因此,评估单位的评估工作必须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将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与水库搬迁政策法规有机结合,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确定合理的赔偿。
2补偿评估的程序和范围
评估程序是确定补偿的条件,企业薪酬考核履行中规定的程序包括签订经营合同,以此来制定评价工作,并执行相应的程序并确认指标。收集评价数据,通过评估计算,提交评估报告的初稿。向公司主管单位和规划单位说明评估结果根据实际的情况修改并完善对报告的评价,遵循确认程序。编制大纲并签字确认物理指标,以此来获取结果反馈,也是薪酬考核重要的程序。补偿评估是企业确定补偿成本的首要工作。评估结果是回收计划的重要部分,评估结果也应纳入处理方案,计算的最终补偿费用。为节省估价时间,建设用地对于企业进行补偿估算。具有代表性、价格复杂或难以解决的资产。选择评估范围,评估范围通常由委托人确定,或与评估单位调查后确定。评估的对象包括企业参与建设土地或实物资产,以及安置企业的损失。实物资产包括设施、流动资产和大型主建厂房等。普通商业建筑物、废弃资产、机械能力的车辆、矿产资源、无形资产和规划设计的项目,不包括在评估范围内。根据受托人,可以包括各种资产、机器设备、资源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资产等。在评估补偿时,应与水库建设相结合。对于规划环节、安置政策、评估范围和对象等因素需要具有一定的确定性。
3水利建设征地受影响企业补偿
3.1受影响企业的厂房
根据现行的移民规则,专业厂房的主体建筑需要按其重置建设成本来计算。结合企业的赔偿,对于停牌多年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而需要关闭的企业,不在评估范围内。根据重置成本来补偿专业设备是不太合理。因此,需要对不能改作他用的特殊工厂的主体建筑,可根据重置成本×新费等因素进行补偿。
3.2受影响企业的特殊结构构筑物
根据移民安置规则,特殊商业结构的补偿需要根据重置成本计算。建设用地应考虑钢闸门、钢平台和输电线等具有可变现价值的构筑物的预计成本。对矿山企业的道路和矿山道路,需要合理分配供电和供水等用于采矿的构筑物,以及不计入产品成本的构筑物的开发,以其他资源存量为基础。公路和山路等建筑物不包括补偿费。不评估电力线和供水管道的补偿。对于公司道路等未实现的建设,其估算值=道路等构筑物的重置成本×剩余设计量/批准的设计最小化。对于仅服务于建设价值结构,例如电力线和管道,估算成本=修复成本×剩余设计量/批准设计量+实现成本处理原则。
3.3机械设备的补偿
根据移民安置规定,必须根据处理方案和设备的特点,对受影响企业的机器设备进行单独评估。对于采用安置方案的机器设备,分为固定设备和可移动设备,然后合理的进行评估。如果是可移动设备,需要区分是否需要拆除重新安装,确定预计费用和拆除费的金额。对于固定设备,需要估计成本为重置成本减去该设备的可变现净值。对于获得补偿的机器设备,无需区分是否可以转让。估计成本为重置成本,并在考虑新费率后计算可变现净值。在评估对补偿时发现,由于一些企业的特殊性,采用现行政策的规定来评估被产业政策淘汰的机械设备的补偿是不切实际的。因此,需要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需要清算的设备,规定清算时间在计划搬迁时间之前的,不进行补偿评估。对于机械设备,在年度计划水平后,可根据处理方案和设备特点进行补偿评估。搬迁公司的可拆卸设备,其计价方法同一般设备琶。对于固定设备,如果重置成本已实现,重置成本需要按照抵销期的使用折现,其评估价值=购买价值×报废时的使用寿命净额/使用寿命限制经济,对于货币补偿的机器设备,补偿评估需要考虑新机器设备费率和销售成本。估计成本=设备更换成本×成功率-设备销售成本+设备销售成本。
3.4受影响企业的库存评估
根据现行规定,对于搬迁公司的库存资产,估价=基本运费+装卸费+基本包装费+运输损失+运输保险。对于补偿的公司资产,估计价值=重置成本×成功价值成本+销售成本。库存是流动性很强的资产。企业在估算时很容易建立库存以获得资金。因此,在补偿评估时,需要按照公司正常生产所需的存货予以抵销。以设立的最低准备金估算存货,按设立的最低准备金补偿估算[1]。
3.5受影响企业的停产损失赔偿
对水利建设项目期间受影响企业停产补偿,需要按照搬迁停产期间的工资总额、收入和税金总额计算。对于连续三年数据完整的财务报表的受影响企业,需要根据报告计算停机损失,并由统计局根据数据并结合同类公司的经济计算停机损失,以及公司缴纳税款。参照这些公司的经济数据,计算停产损失。计算生产损失的关键是确定停机时间。停机时间应根据相关企业的行业特点和基础运营来进行确定[2]。
3.6评价参数的选择和评价报告
根据现行规定,对于受影响的企业需要制定赔偿评估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开展评估工作,并进行编制评估报告。评价报告应说明评价涉及的取值的原因和来源,参数的选择应遵循实质性、重要性、可靠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在评估薪酬的工作中,有一些参数必须由停产时间和员工人数来进行准确的确定。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主体部分,对于评价正文应简要说明评估的情况和补偿的结论,包括对补偿评估的处理、补偿评估的目的、方案的编制依据和原则,以及评价补偿范围和对象评价和实物补偿指标及计算方法评价结果,附表主要包括评估结果汇总表和薪酬估算明细表,附件包括评估对象的资产证明、实物指标结果、生产经营核实及相应的编制[3]。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落实好水利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条例的方针政策,需要深入研究受程影响的工企业补偿理论与政策。做到科学和规范有序地开展补偿工作。对于管理受影响企业的利益,保护企业的权益是必要的。目前,我国受工程影响的企业征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对有关公司的赔偿是不合理的。因此,对受工程影响的企业补偿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只有对受影响企业进行适当合理的补偿,才能保证水利建设征地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吴俊,冯英艳.线型水利工程建设征迁影响企业补偿安置问题探讨[J].治淮,2015(05):54-56.
[2]王永玲.安徽省定远县农村建设征地补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4.
[3]夏正海,余文学,瞿志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中受影响企业安置探讨——以苏南地区某水利工程建设征地为例[J].人民长江,2013,44(17):1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