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以史代论,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教育体制、方法论、教育对象的历史考察,得出其完全依附政治丧失独立地位的功利性特征,并进一步分析功利性的成因,认为这与古代法律的卑微地位有直接关系,根源于中国古代宗法小农经济.
北京城市学院学报
200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