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和现代科技成果的广泛运用,不仅致险源在激增,而且过失犯罪的危险性也大大增加。为了社会安定,当代许多国家在立法中把那些过失地将他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置于严重的危险状态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但在理论上认识并不统一,而且我国关于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也出现了两种对立的观点。文章则意图论证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合理性。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