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林业工作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831700
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某一阶段,由于经济发展方式和理念落后,以及环保意识薄弱,致使我国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尤其是为了满足一些生产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大量需求,从而对林地、草地、湖泊等生态用地进行了过度开发,由此造成的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已经开始影响大众的生活质量与水平,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下发展林业经济的策略的有效措施,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林业产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措施
引言
我国在现有林业资源基础上,确定了进一步扩大森林覆盖面积,推动产业转型,确保林业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和环境形势相符的林业建设目标,从而有效推动社会整体进步与发展。这充分表明,林业产业发展应与生态环境建设相一致。因此,我国林业建设中,应当重视森林培育,在森林资源保护的基础上,提升森林资源效益,有效平衡林业生态与经济效益,从而促进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对天然林、湿地、自然保护地体系等的保护和修复力度,为新疆林业发展带来了重要基础,推进了林业产业工程,进一步促进了重点防护林、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发展,但其在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仍旧存在显著矛盾,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业产业的发展。
1什么是生态林业经济效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林业资源及生态防护功能的需求日益增加,从而促进了林业的蓬勃发展。此外林业生态系统的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建设林业生态经济的过程中,由于资源和企业发展状况的限制,出现了诸多问题,无法及时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随着林业扶植政策的深入,在个体经营林地增加的基本状况下,林业不仅具有生态功能,还要转变为经济产业的一部分,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林业生态经济效益主要包括林业经济效益和林业生态效益。林业生态效益主要包括在林业生态的完善过程中,有效地降低了水土流失,实现了空气的净化,从而使环境得到了改善,促进了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而林业经济效益主要包括林业资源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了宝贵的原料,比如工业建设的木材、造纸、生活家具、森林康养等。
2林业经济法治化管理的困境
2.1执法难度增大
林业法律日渐完善,但随着森林公安等执法机构在林业上的职能相继取消,这本身对贯彻林业法律法规,打击林业犯罪有所制约。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信息来看,2018年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发现总量比2017年上升5.57%,结案17.61万起,处罚17.98万人次。与此同时,随着林业经济的发展,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方面,存在明显滞后性,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一是没有专门的林业执法部门。二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我国已查明森林面积达到31.2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各类执法人员数量在20万左右,执法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执法任务和执法资源配置明显不协调,《森林法》中规定的林政管理任务多元,如林区治安、林地管理、木材流通管理等,但因为缺少执法所需的资源合理配置,导致执法效力大打折扣。三是执法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人员老龄化严重,多由各地林业站所等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对相关法律把握不牢。四是林业执法专业性强,再加上证据消失快,调查取证、执法难度势必增加。
2.2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林业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存在“短板”,导致执法监督作用难以发挥,削弱了监督职能。首先,案件审、处未分离,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当前,林业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处置时,因审理、处置没有分开,同一个执法机构办案人员,需同时做好案件调查、处置等工作,因“审处分离”未实施,这就很难保证处罚的公平公正。与此同时,上下级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同一级内部执法机构和人员,实施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缺少完备的管理监督机制、案件报备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林业行政方面的工作,因重大案件在信息上的不对称,出现诸多被动。当然,在执法监督管理上,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让那些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进行采伐等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监管力度上明显不足,再加上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未建立高效监督机制,林业行政执法缺少制约。
3提高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的有效策略
3.1加快法治建设工作
生态林业建设的关键在于法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了保证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未来林业建设工作中,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包括《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根据森林发展现状细化制度要求,明确规章制定目标,保证法律规定的清晰性与明确性,为依法治理森林提供更多法律依据。同时,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不能仅限于立法,还应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宣传工作。比如,可以创办普法广播电视节目、组织林农学法活动以及进行网络直播、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的以案释法等,为社会公众宣
传林业法律制度的要求与执行目标,以此约束自身行为,为林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2调整林业建设结构
为了保证生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应合理调整林业建设结构,重视传统林业经济与林业产品附加值,在扩大生态林业市场的基础上,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率,从而更好地推广生态林业产品,推进林业经济的持续发展。相关机构应加大对生态林业新品种的研发力度,适地适树,提高林木成活率与保存率。同时为了提高生态林产业价值,突出新疆特色优势,以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屏障和林草高质量发展为任务,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比如,在保证树木保存率的基础上,保证林产品的多样化,拓展林产品市场,促使林产品向精品林业、林产品深加工发展,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3.3加大林业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开发力度
林业经济发展不能只关注林业经济效益,还应挖掘其社会和生态效益,调整产业布局,培育林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林业生态建设的规模化管理,以便通过林业建设持续推动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除此之外,政府部门也应具备长远发展眼光,不能只关注当下的经济利益,应严格管理生态林业经济,实行限额采伐机制,严格制定林木采伐审核制度,不得突破采伐指标。必要时还应设定严格的采伐审批程序,认真审查采伐申请与权属证明,并监管伐中现场,严格把关各个环节,延伸产业链,提高生态林木的竞争价值。
3.4针对不同地区条件来选择合理的经济树种
在林业经济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对于林业整体工作的重视,做好对于林业品种及经济林作物的综合有效分析,确保林业生态在建设过程中,符合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做好对现有林业破坏特点的研究,并制定出完善合理的林业生态维护策略,帮助实现林业生态环境长期战略的开展。针对不同的林业系统的修复,要做好科学研究,确保能够林业生态环境技术应用到不同的实践过程中,实现满足林业生态保护的需要。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家提倡生态文明建设策略的背景下,新疆政府和人民必须要与时俱进,从时代发展的角度上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探寻发展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发展新策略。通过完善林业生态建设策略,推动林业产业多元化建设,构建特色的林业文化,以及加大对林业科技的研究力度,保证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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