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 , 710100
摘要:随着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成为突出而严峻的问题。其中,水污染问题最为严重也最具有挑战性。水是一切生灵赖以生存的生命源泉,水污染问题将严重影响生态平衡,进而对人类造成巨大威胁。基于此,本文针对水环境监测及水污染防治进行探究。
关键词:水环境监测;水污染;防治
引言
质量控制作为水环境监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涉及监测全程序的方方面面。包括监测前期准备阶段、样品的采集和管理、检测机构实验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性以及三级审核等。就目前环境监测系统现状来说,整个质量控制体系缺乏可操作性且发展滞后,是阻碍整个质控体系高效发展的重要因素。
1 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必要性
在对水环境进行监测的过程中,做好质量控制的工作十分重要,这是降低水环境污染的一项非常重要的途径,其不仅仅可以对水环境的监测质量进行较为有效的控制,而且还能够有效保证水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这样相关机构就能够根据这些数据来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水污染治理方案。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是一个针对指标检测及分析的过程,检测结果的准确率越高越能反映出真实性和科学性,这样就可以有效降低水环境监测的误差率,从而实现对水环境进行科学监测的目的。而且在这其中,做好质量控制的工作十分重要,这对于水环境的监测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中质量控制的内容对水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中主要包含了采样过程的外部控制,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以及对数据的分析等,其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加以重视,由此可见,需要加强其中水质监测质量控制的一个力度,这对于水环境的监测工作十分有必要。
2 水环境监测期间存在的具体问题
2.1 缺乏正确认知,管理过于分散
为了能够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效率,我国国务院颁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实际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需要多个部门相互合作,每一个管理部门都要充分发挥管理与防治职能,但是在此期间,即便各个部门在明确划分工作职责,水污染管理与防治工作却仍然会出现职权交叉的现象。比方说建设部门在实际开展给排水管网家建设工作、国土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监测地下水环境状况、农业管理人员负责农村水资源污染防治工作等。现阶段我国整体水污染防治工作较为分散,每一个管理部门都独自负责相应的管理内容,每当政府在下拨相应水污染防治资金期间,一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就会出现相互争夺资金、相互推卸责任等相关问题。
2.2 资金配套缺乏完善性,水污染防治效率低
一些偏远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当地政府整体的收税资金量偏低,导致其整体财务状况出现负增长的现象。在此种状况下,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为偏远地区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导致这些地区水污染防治效率偏低。该地区的污水处理厂、环境整治工作以退耕还林的相关工作无法及时开展。缺乏充足资金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污染问题,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的提升。
2.3 水环境监测和评价的指标不明确、执行不到位
就目前来说,我国在水环境的监测及评价指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监测质量标准及污水排放的标准指标不匹配,已发布的监测规范缺乏严谨性,缺少对于构成体系水质解析的方式和方法,导致很多现存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不能完全的适用于我国目前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另外,在进行水环境质量监测把控工作时,一般需要利用相关的把控措施来保障水体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目前很多单位使用的监测标准并不能完全的适应我国部分机构设定的规范和标准,因此,就给水资源环境监测质量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对于相关单位来说,应该尽量的使用一些行业内或者国家颁布的具有统一性规范的措施来进行水体质量监测把控的工作。
3 水污染防治的重要对策
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可持续的工作。各个层级的水资源保护部门,在实际开展水污染防治计划编制工作期间,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这项工作,正确开展整体统筹规划工作。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要将管辖区域内部的水资源,按照实际状况进行单元划分;其次,要针对该地区及时开展单元水资源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并要以实际调查结果与预期调查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为依据,针对本单元的实际防治状况,提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对策,水污染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效率。
3.1 正确开展水资源控制单位元划分工作
在开展水资源控制单元划分工作期间,要注重考虑该项工作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比方说要以各个地区的地级市为例,市区辖区之内的区和县城,要根据改管辖区内的河流、县城、跨区域的河流为依据,开展划分工作。将各个区、县城的边界作为基础划分依据,进而将县城内的河流划分为一个单元,县区的河流为另一个单元;跨区和跨县城的河流被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单元。而在实际开展单元划分工作之前,要以单元水资源质量状况调查、目标调查工作为依据,根据实际设置的检测点进行分析,准确掌握单元水质的实际变化状况;还要认真调查各个单元清除工业污水、农业污水以及生活污水的实际状况。
3.2 明确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范围
水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以水质调查结果、水资源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范围。例如城市中的污水处理厂在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主要是针对污染状况相对恶化,也就是A等级环境极为敏感的区域;而一些沿海城市在利用总氮方式管控污染状况期间,主要针对地下水易于污染的区域进行防治;一些限制开展畜禽养殖工作的区域,要不断强化水资源严重污染防治力度,还要及时关闭水井的公共覆盖范围,准确划分地下水防治范围,还要对一些特别排放污水的区域开展范围约束工作。
3.3 创新水资源防治模式,减少农业污染
加强水资源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人们环境法治观念。正确环境保护观念,能够引导人们正确开展水资源污染防治工作。引导农民正确看待化肥、农药的利弊作用,即便其能够提升农业产量,但是其对水资源也会造成严重污染。这就要求国家农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生产状况,保证市场上流通的化肥、农药都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防止市面上出现不合格的相关药品。农民在使用期间,要严格管控其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为了能够提升水污染防治效率,农民要积极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总结
总之,在我国社会发展新形势下,水污染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构建“生态型社会”理念的指导下,当地政府需要给予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提升水环境监测质量,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产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防治,进而优化水污染防治效果,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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