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0
【摘 要】文章介绍了风电场由基建阶段向试生产阶段过渡期间的重点工作,列举了注意事项和管理措施,对风电场由基建向生产阶段的平稳过渡,提高风电场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 意义。
【关键词】风电场 生产准备 关注重点
1 前言
作为一种新兴的发电企业形式,风电场因其生产性质特点,生产管理工作可用“小而全,少而精”来概括,即人员少,专业全,员工业务技术要求高,要用较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才能完成生产任务。 而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是做好风电场生产准备阶段管理工作,由此才能实现基建阶段向生产阶段的平稳过渡,才能保证风电场投产转运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提前准备,明确职责
从项目公司成立之初开始统计,到工程中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完成10天试运行后投入试生产为止称为生产风电生产准备 期。 在风电场基建阶段,应设立生产准备部门,明确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制度的建设、机组的启动调试和机组达标投产等工作,确保风电机组顺利通过生产验收和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 制订大纲,核定内容
明确生产准备内容。 应提前制订生产准备大纲,确定生产准备内容,包括不限于:根据工程进度(系统设计、设备选型、设备招标、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单机试运、整套试运、移交生产等全过程) 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网络计划、建立生产组织、设定岗位及员工定岗、统筹安排员工培训、生产设施建立或完善、规章制度编制以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系统等工作。
4 完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4.1 机构设置为实现有效的实施发电生产的规划、组织合调控,在新办或扩大规模的风电场的建设中,建立生产管理机构。
4.2 人员配置 (1)新建、扩建风电场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管理、运行和检修 人员。 运行检修人员应至少配备由熟悉机械、电气等专业技术 人员。
(2)依据基建期进行程度的需求,采用先管理后生产以及先运行后检修的方案为项目配备工作人员。
(3)在风电场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对整体生产人员进行定岗,在项目公司建立后配备专业的技术运行管理人员。
5 做好岗位培训
5.1培训对象 (1)运行人员。 风电场运行人员是指负责风电机组监视、巡视、日常运行操作(包括一般可恢复故障处理)、记录、信息报送等,变电站运行操作、记录等的人员。(2)检修人员。 风电场检修人员是指负责风电机组定期维护、试验、事故抢修、大修等工作的人员。(3)生产管理人员。 风电场生产管理人员是指风电场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人员。
5.2 培训要求 (1)对于新建立的风电场的生产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安全岗位技术教育,专业的风电知识培训及通过国家标准的专业培训并带证上岗。(2)新建立的风电场要在明确培训人员、内容。方式及目标的基础上,制定培训纲领,开办管理部门,切实培训项目负责人。(3)生产人员的培训应分阶段、按计划实施。 根据基建计划 进度,制定生产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办法,并将培训计划和 培训考核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4)运行、检修和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悉和掌握设备 系统的机构、特性以及运行、检修技术要求,熟悉国家有关风电标 准和规程的有关规定。 (5)运行生产以熟悉本项目机组系统、设备特性为标准,落实风电场生产前的培训工作。
5.3 培训教材编制与选用 (1)收集风电设备厂家的技术资料、运行维护手册。(2)国家、行业风电标准、条例、规程、导则等。 (3)风电基础知识培训教材。(4)风电子系统培训教材,如:液压、电控、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等。
5.4 培训内容 (1)风力发电专业基础知识的培训。 包括:风资源、风能利用原理、风电机组各部件结构及功能、风电机组相关电器设备结构、原理及操作方法、风电机组控制系统部件、原理及风电机组起、停过程、故障等。(2)各类规章制度的培训。 包括: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事故调查规程;风电机组厂家的操作手册、上级单位下发的 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制度。(3)设备制造商安排的培训。厂家介绍风电机组结构,参观生产过程,讲解运行、检修、维护手册。厂家培训包括制造厂和现 场培训。(4)生产实习。到相同或相近机型的风电场进行实习,应尽量安排参加机组安装、调试和运行、检修实习,了解和掌握同类型机组及其控制系统的实际运行状况及一般常见故障处理等。(5)上岗前的培训。包括:安全规程学习和考试,电气设备、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安全带、安全帽等使用,车辆使用规定等。
6 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
6.1 管理制度 (1)在机组单机试运前,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 制工作。 (2)运行操作标准包括:风电场所有设备系统的标准操作票。按系统分为风电机组操作标准和电气设备操作标准。(3)按基建工程的计划,做好备品备件的检验、入库的管理工作,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台帐。
6.2 工作标准和岗位规范。 应制订各管理和生产部门的工作 标准,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岗位规范(职责)、各部门职责等。
6.3 技术规范。 生产人员应参与本风电场运行规程、检修规 程、操作标准的编写以及系统图的绘制工作。
6.4 规程制度 (1)风电场应建立本风电场规程制度编制小组,分工负责规程制度的编写、审核和批准。(2)收集整理拥有同类机组其他风电场的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和其他管理先进的风电场的管理制度,收集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程。 (3)编写本单位的规程和制度时,应根据本风电场的管理模式进行编写。(4)运行规程经审核、批准后在机组投产前3个月印刷出版。检修等技术规程经审核、批准后在第一台机组投产后1年内出版 印刷。(5)各种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经审核、批准后在机组投产前3个月出版。(6)各种生产报表、运行检修试验记录表格经审查后在机组投产前1 个月出版。
7 配备安全生产器具 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 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经相关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检验合格证的合格产品。 安全工器具须编号专人管理,定期检验。
8 做好设备、技术档案交接
8.1设备交接 (1)交接准备。 按照设计文件、设备合同按系统或专业编制设备清册,内容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投运日期等。 (2)现场交接。 按设备清册与有关单位在现场进行设备(含 随机备品、随机工器具、随机资料)交接,签字确认。 如有缺少、损 坏或存在缺陷,应明确处理意见。
8.2 技术档案交接 (1)资料收集: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及时收集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设备制造厂家的图纸资料,工程管理文件等。(2)档案接收:对照《风电场基本建设验收规程》,接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部门)、调试单位、生产运行单位移交的工程技术资料,办理交接手续。 (3)档案整理:对接收的设备技术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 整理、归档、编目。
9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
单机试运、整套启动试运工作,凡涉及接入系统的专业会、审查会等都要请电网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二次设备设计的选 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反措原则,应事先征求电 网有关调度部门的同意。
10 及时报送信息
10.1信息报送应与生产准备同步开展风电场整套试运前,完成可靠性管理软件和上级管理单位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数据报送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包括日报系统、风电场生产风资源测试系统),确保风电场机组在并网发电后能够及时准确将有关数据上报,使基建期间的相关数据能顺 利地转入生产期使用。
10.2新建、扩建风电场应具备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接入能力应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如果风电场监控数据与互联网连接时,应采取可靠及必要的隔离措施,避免风电机组运行监控系统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