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讨如何共享水电开发利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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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讨如何共享水电开发利益


付彦伟

国电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 614700


摘要:由于水电开发矛盾日益激化,本文从各直接利益群体的角度出发,分析现行水电开发模式下移民安置的实施情况及具体做法,重点从移民安置和地方发展情况说明共享水电开发利益的必要性。并从各个利益群体的出发点及回报情况着手,协调各方利益,形成利益共享,实现互利共赢,使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化。

关键词:水电开发;移民安置;可持续发展


1前言

我国近年来在水电开发方面的投入力度极大,但在各种水电开发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却面临着较为突出的移民问题,移民问题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利益分配的问题,当前我国致力于构建起相应的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但在实践过程中仍面临着一定的阻碍因素,基于此,有必要对其展开更加深层次的分析,以便于高效缓解我国普遍面临的水电开发矛盾。

2水电开发的影响

2.1积极

从目前来看,我国有着丰富的水电资源,与此同时,水力发电也是当下人类唯一能够进行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从技术角度着手进行分析,水电有着极强的应用价值,现如今我国在生物能、太阳能以及风能等方面上存在着技术欠缺,此外,无论是在开发效率还是在开发成本上都难以同当下大规模电网需求相适应,而大力进行水电开发既能够对当前我国现有的电力工业结构进行优化改善,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

2.2消极

近些年来我国在水电建设方面的力度逐渐加大,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开始呈现出多方面的负面问题。在水电开发的过程中难免存在对建设征地涉及移民的安置问题,一旦处理不当,便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移民的切实利益,此外,部分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对当地的生态平衡造成破坏,尤其是对于某些生态敏感区来说,对于当地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以及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损失。

3直接利益群体

3.1移民

在水电开发的整个经济利益链中,移民属于最直接受益者,但往往不尽如人意。尽管在移民安置实施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款,但通常情况下这笔款项都相对有限,难以持续从水电开发中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导致部分移民安置后存在较长的适应期,难以找到更合适地生存方式。

3.2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水电开发的直接利益获得者之一,各类开发企业对当地的水能资源进行开发,并由地方政府针对性地处理移民安置、补偿兑付等移民问题,但是政府所获得的实际收入其本质上是由开发企业所上缴的水电开发税收。

3.3项目业主(开发主体)

一方面,水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国家资产,水电开发企业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审批后开展水电工程建设,多数情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审批,并获得对水资源的使用权(水电开发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便已经开始对水资源进行实际使用),并网发电后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水电开发企业在进行水电开发后所产出的各类问题(如生态环境问题、周边居民非移民的影响问题等)并不会算在开发成本的范围内,与此同时当地政府承担了相关问题处理职责,水电开发生并不用承担其他相关连带影响责任便能够进行水资源利用以及并网发电后中获得大额的利润。

4现行实施方法分析

4.1移民安置

现如今在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过程中最受到关注的便是生产安置问题,普遍进行农业安置,通过立足于农业生产展开对于农村移民安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与此同时,我国各地区根据当前的各方面实际情况以及现有条件,采用了包括土地入股、留地安置、养老保障以及二三产业等新型的移民安置方式[2]

4.2专业项目

在水电开发地区大力开展农网改造以及村村通电工程,保障库区电网基础设施的质量,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服务水平以及供电能力的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在目前所具有的调节性能好的水电工程的基础上,优先进行周边光电项目以及风电项目的开发,最终提高库区居民以及移民的整体收益。

4.3社会经济发展

从目前来看,我国正不断强化政府本身的引导能力,并逐步促进其落实在库区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等各方面的责任,从政策层面着手推动地方社会发展,充分保障水电的水利建设以及高效运用,进而切实体现出水电开发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

5共享开发利益的必要性

利益共享是当前存在于水电开发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利益共享务必要保障好移民、地方政府以及投资主体之间的切实利益,唯有保障各方都能够获得应有的效益,才能够从根本上提升水电开发的实效性。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在水电开发的过程中对各方责任划分存在一定的

并未明确好各主体的责任,这便导致部分基层干部认识程度不足,对于水电开发的持续平稳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6利益分配模式研究

6.1移民利益

为有效保障移民的利益,应当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对相应的移民安置计划进行科学制定,并加强对于设计变更的控制。首先要充分尊重移民自身的意愿,对相应的安置方式进行更加科学的选择;其次应当优化开展移民规划设计管理,不断提升移民安置方案的科学性;最后则是要确保安置方案的妥善落实,切实体现出其实质性作用。

在土地被征收征用之前,移民本身有着对土地的使用权,能够通过耕作的形式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是在水电开发的过程中势必会导致移民的耕地受到影响,需要选取其他方式进行生产安置,但安置方式选择以及补偿款项难以从根本上满足移民的基本需要。与此同时,从移民的角度来看,其在水电开发项目中并没有话语权,移民难以通过更加高效的渠道以及方式表达自身诉求以及合法权益,所以在构建全新的利益共享机制的过程中应当适当增加移民的话语权,以提升利益分配的科学性以及公平性。可以让移民通过以入股的方式直接参与到水电开发所获得的效益分配当中去,这样一来不仅能够缓解水电开发企业前期的资金投入,还可以在极大程度上为移民带来更多的收益。

6.2地方政府利益

通常情况下来说,大型水电开放企业不会在水电资源的实际所在地注册,这种现象使得地方政府所能够获得的经济效益十分有限。应当适当鼓励地方政府采用入股的方式积极参与到水电资源开发的工作当中去,进而为地方政府共享水电开发的利益创造良好的条件,并使其获得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收益,并且提高地方政府协调水电项目推进的积极性。除此以外,还应当适当采用企业支持地方特色产业的形式,在水电资源开发企业的各方面支持下,带动地方本身发展能力的优化提升[3]

6.3开发主体利益

现代化企业相较于政府部门来说,有着更加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手段以及先进的观念,在进行水电开发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水电开发企业在市场中所具有的主体地位,并将其作为水电开发利益共享的原动力。从目前开看,水电开发项目普遍都有着投资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与此同时业主大多都是企业,由此可见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除此以外,企业自身也不能够只关注自身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而是应当树立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意识,转变固有的观念,积极协助处理移民问题,提升移民生活质量的责任。

7结论

水资源本身具有着强大的清洁性和可再生性,未来将会是我国重点开发的资源之一,探讨共享水电开发利益能够有效提升我国水电项目的开发和资源利用效率,对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落实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要优化协调好地方政府、开发主体以及移民三方面直接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最终推动水电开发实效性地提升,为我国社会发展以及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向敏.利益共享的根本是保证水电开发的市场[J].中国电业,2019(04):28-29.

[2]张冲,韩兴宇.基于SWOT分析的水电移民利益共享机制研究[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8(09):17-20+55.

[3]唐伟.“共同的发展”与分殊的利益——L县水电开发与移民搬迁的个案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04):8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