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分别与上海市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安徽省气象局和湖北省气象局就联合建立多轨道、多层次、全方位、研究型的业务签订了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多层推进、注重实效、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在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数值预报、生态环境气象、大气成分、城市环境气象、雷电防护、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开展进一步的合作。已明确的具体合作内容包括: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年报
2005年1期